然而,他的初衷是好的,思维也远远领先于这个时代,看上去是个不小的改革与进步,可实际上呢,却未必如此!
分封制,或者说王公就番制度,虽然存在严重的弊端,容易出现国中之国,甚至分裂割据,造反动乱的局面,却也并非一无是处!用笨理去想,为什么一种看似弊端丛生的制度,却能一直苟延残喘,历经两千余年,直到清朝才彻底废止?肯定是有可取的长处和优势!
事实上,一种制度,能否彻底退出历史的舞台,不是某一个人说的算,而是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使然!也就是说,当生产力水平,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旧制度存在的温床,便不复存在,自然而然地,便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那么,汉代,或者说曹魏这个时代,能与清朝那时候,相提并论吗?实话实说,若没有刘纬这个穿越者搅局,这个时代的落后程度,难以想象,即便满清腐朽没落,最终造成了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可比较生产力水平,也比汉末时代,要强得多!
如此,问题就来了,在生产力还没有达到一定水平的情况下(特指曹魏政权,不包括刘纬),曹操推行类似后世流行于清朝的封王制度,是合理的选择吗?
前文,我们曾经提过,说汉王朝享国四百年,正是得益于这种分封制度,否则早在西汉末年,王莽篡位后,这个王朝就已经不复存在了!
汉光武帝刘秀,在西汉末年的动荡乱局之中,之所以能一枝独秀,笑到最后,中兴大汉,绵延国祚,正因为其皇室宗亲,藩王后裔的出身,拥有广泛的人脉和雄厚的实力,所以才能在南阳起兵,拉起一支队伍,有了起家的根本!
诸王就番制度,究竟有什么其他的好处,我们就不提了,但从刘秀的经历来看,便可确定一点,那就是至少可以让同姓诸王和皇室宗亲,拥有挽救危亡,延续国祚的实力和机会,否则,外姓人篡夺了皇位,窃取了江山社稷,也就只能干瞪眼了!
三国乱世,其实也是同样的例子!曹丕篡汉,窃取了皇位,可刘备却在益州延续了汉朝国祚!只不过,历史没有让同样的剧目再度上演,孱弱的蜀汉,终究没能实现克复中原,中兴汉室的目标,最终灭亡了,却至少还有努力和抗争的机会,甚至有无数次差点就成功了!
再说说后来的明朝吧,有人批评朱元璋开历史的倒车,大搞分封,藩王统兵,埋下了动乱的祸根,造成了朱棣发动靖难之役,以及后来的汉王朱高煦之乱、赵王朱高燧之乱、宁王朱宸濠之乱和安化王朱寘鐇之乱等等。总之,宗室造反,时有发生,给国家和百姓,造成了不小的灾难!
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却也略显偏颇!其实,朱元璋的手腕,高明着呢!别看他没文化,却懂得以史为鉴,他大搞分封,不是不知道会由此造成藩王动乱的局面,但两害相权取其轻,自家人争来斗去,就算打得头破血流,最终的胜利者还是姓朱的,大明王朝始终不亡,总比被外姓人篡夺了皇位,夺了他姓朱的江山社稷,要强多了!
综上所述,您还觉得曹操推行的皇室新规,是合理的制度么?如果曹魏已经统一了天下,迎来一片和平治世,这么做,也许没什么问题,可惜的是,现在的情况,却并非如此!
大魏王朝,尚未实现天下一统,强敌环伺,风雨飘摇,内部更是暗流涌动,千疮百孔,在这种情况下,曹操把皇室宗亲,全都关进了“笼子”里,一旦出现突然的变故,就没有人来挽救危局了!
而且,所有曹氏宗亲,全都集中在都城,只要被围,便可能全被敌人一勺烩,连一颗火种,也留不下!曹氏皇族,很有可能会面临灭顶之灾!
显而易见,因为这场由宗亲发动的叛乱,曹操已经寒心透顶,歇斯底里,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以为自己颁布的新规,是为了维护皇权,保证江山稳固,却不曾想,亲手埋下了祸根!
当然,这些就都是后话了,起码目前看来,曹操觉得自己的选择,十分明智!
为了让曹叡能顺利接班,坐稳皇位,曹操所做的还不仅限于此!就在皇室新规颁布没多久后,曹操又做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决定:与鲜卑人和解谈判,并将和亲王曹植(新封爵号),送往漠北鲜卑人那里,作为人质!
依曹操看来,曹叡继位,最大的障碍,就是曹植。曹彰残废,曹熊已疯,只有身为嫡子的曹植,可能会对曹叡造成威胁,其他的庶子,没有资格,威胁不大。因此,曹操必须替曹叡铲除这块绊脚石!
不过,曹植毕竟是曹操的亲骨肉,又没有什么致命的过错,杀了他,哪怕是暗害,曹操也于心不忍,于是便想到了这样一个办法,令曹植去给鲜卑人当人质,赶去遥远的大漠,自生自灭,便再也不会给曹叡造成任何威胁了!Χiυmъ.cοΜ
同时,曹操选择与鲜卑人结盟,目的也很明确,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联合这些胡马异族,共同对抗刘纬,是当下最佳的选择,否则已经将触角深入河套地区的汉军,会对并州和幽州北境,造成巨大威胁,使曹操防不胜防!
因而,曹操此举,可谓一举两得,既解决了边境问题,又替曹叡赶走了曹植,可谓思虑深远,十分周全!为了曹叡,和王朝的未来,曹操可谓煞费苦心!
那么,除此之外,曹操还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呢?重头戏,终于到了,就在送走了曹植之后,曹操再度颁旨,昭告天下,决定于明年元月初一,举行传位大典,禅位于曹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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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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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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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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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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