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北地郡的范围,比现在的宁夏还要大,朔方郡则包括了整个河套地区,这是多么广阔的一片土地,靠两万人,就算只是负责警戒放哨,也不够用啊!
如此一来,刘纬搞的生产建设兵团制度,看起来也没什么太大的意义,这些区域与权力真空又有什么区别?别着急,其实刘纬除此之外,又做出了一项重大决策,那就是——引胡入塞!
引胡入塞,顾名思义,就是把北方胡人,主动引入塞上,填充真空,充分占据和利用河套平原的广阔空间!其实,这项举措,也不是刘纬的原创,曹操早就已经在做了!
汉末三国时代,人口的大幅度减少是普遍性的现象!相比之下,益州、荆州和扬州,还相对没那么严重,最为严重的,其实是曹操统治下的中原和北方地区!“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正是曹操诗文中,对这种现象的真实写照!
因此,别看曹操穷兵黩武,动辄发动数十万大军,征战四方,可实际上他所面对的人力资源危机,也很严重!因此,从早年间开始,曹操便已经在引胡入塞,填充北方边境地区的广大荒芜之地,以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
后世有学者评价说,曹操此举,正是造成五胡乱华惨剧发生的根源,把这笔账算到了他的头上!那么,这种评论,是否合理呢?说句良心话,这种说法,虽然显得有些偏激,却也有一定道理!
北方胡人,常年活跃于塞外荒漠草原,觊觎中原文明之富庶,这肯定是不容置疑的!然而,他们的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即便军事实力强悍,也很难入主中原,这更是事实!
可是,当曹操施行了引胡入塞的政策后,这些游牧民族,进入了汉人的领地,不仅学会了许多先进的生产技术,更是见识到了朝思梦想中的国度,究竟是如何的繁华与富庶,无形当中,便产生了更大的野心!以至于后来西晋王朝,自乱阵脚,国力削弱之时,这些胡人趁势起兵造反,竟一举颠覆了汉人政权,开启了五胡乱华的序幕!
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就好比吃素的老虎,没尝过血腥的滋味前,性情无比温顺,可一旦见识过中原大地的繁华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仿佛突然尝到了鲜血的味道,而兽性大发了!
换言之,曹操引胡入塞之举,等于引狼入室,确实应该承担一定的历史责任!不过,若把罪责完全推卸给曹操,也不客观,五胡乱华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西晋王朝的腐朽和没落造成的,这才是历史的真相!
那就奇怪了,身为穿越者的刘纬,肯定对这段历史十分了解,怎么会犯下如此错误,重蹈曹操引胡入塞的覆辙呢?难道他就不怕引狼入室,造成隐患和危机吗?
其实,刘纬这个决策,也是无奈之举,他若是有足够的人力资源,也根本不用把胡人搅和进来!若是只靠两万人的生产建设兵团,岂能填补北地和朔方二郡的空白?还不是早晚得被胡人占据吗!
既然胡人早晚会来,还不如主动邀请他们来,这样刘纬还能有点选择的空间和余地!他可以决定邀请什么人来,更可以要求他们以什么样的形式来,最终达成互惠互利的关系,和睦相处,潜移默化地改变和影响这些胡人,说不定还能实现和平的民族融合,岂不妙哉!
况且,北地与朔方二郡,从东汉中年,就已经落入胡人之手了,几乎没有汉人生存的基础和空间,说不好听点,那就是胡人的领地,哪怕刘纬最终损失掉了这两块地盘,也不算引狼入室!这与曹操把胡人引入并州、幽州以及冀州,还是有着根本的不同!
既然这是一项可行之政,那么问题也随之而来了,刘纬究竟想要引入哪一支胡人,填充朔方、北地二郡呢?
显然,鲜卑人是绝无可能了,马超大肆屠杀鲜卑人的举动,已经使双方结下了血海深仇,恐怕今生今世,都难以化解!这也就是说,从今往后,鲜卑人将是刘纬在北疆边塞上,最主要的敌人,恐怕少不了要与他们斗智斗勇!
常言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既然鲜卑人已经明确成为刘纬的敌人,那么他们的其他对手和敌人,不就是刘纬的朋友嘛!因此,答案也就轻易浮出了水面,引胡入塞的首选对象,便是匈奴人!
匈奴人,雄踞漠北的时间,其实比汉王朝持续的时间还要长久,前前后后跨越了将近五个世纪!可是到了后来,匈奴内部发生了分裂,再加上汉王朝持续不断的打击,这个古老的游牧民族,开始没落,直到鲜卑人强势崛起,匈奴人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慢慢地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汉末三国时代,正是这个大转折的时期,以轲比能为首的鲜卑人,竟然攻占了南匈奴人的大本营——河套地区,并占为己有,把匈奴人赶走,使他们失去了宝贵的生存空间,可谓流离失所,漂泊不定,真是要多惨有多惨!
可是,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汉军竟然仅凭三万兵马,便击溃了鲜卑人,重新夺回了河套平原,轲比能亡命漠北,不知何日才能东山再起,这对于匈奴人来说,岂不是个重返家园,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吗?
因此,当这个消息,传到匈奴右贤王刘豹那里时,这家伙便开始动了重新夺回河套平原的心思,有些跃跃欲试!可是,当他把这个想法道明之时,却遭到了鲜卑贵族们的一致反对,理由也很简单,我们匈奴人连鲜卑人都打不过,还能战胜强大的汉军?
是啊,手下败将的手下败将,有什么底气和信心,打败更为强大的对手呢?刘豹想通了这一点,也是十分失望,甚至绝望!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汉王刘纬竟在此时,向他伸出了橄榄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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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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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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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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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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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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