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孟达已经一跃成为曹魏政坛上一颗闪耀的新星,风头远超司马懿,就更别说是当初举荐过他的夏侯惇了!现在夏侯惇见到孟达,都得向他行礼问候,也不知道心里有没有后悔!
究其原因,是孟达帮曹操推行了改革大计,并初步取得了成效,深得宠信,权位也是越来越高!因此,刘纬心里很清楚,此番出使,使者肯定要与孟达不少打交道,而张松恰恰与孟达的关系非常好!
孟达和法正,早年间进入蜀地投靠刘璋,若非张松举荐,他们没有任何机会!因此,法正和孟达,与张松的关系,确实还不错,尤其是孟达,为人低调内敛,性格内向沉稳,张松与他的关系尤佳!
所以,这一次刘纬派张松出使,就是想看看,他在面对老朋友,同时也是背叛者的孟达时,将会作何取舍!这是刘纬,对张松忠心的一次终极考验!
刘纬当然厌恶贪财好利之徒,可是更看重臣子的忠心!只要忠诚度够,在不违法,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贪点财货,无可厚非,也不是不能容忍!
就比如上一次,张松主动揭发了糜竺贿赂自己,意图拉拢他暗通刘备的阴谋,刘纬一挥手就把他上缴的那些礼物,全都赐还给了张松!能看出来,张松得了一笔横财特别高兴,贪婪之色,溢于言表,令刘纬厌恶,可是只要他忠心不二,这都是小节而已!
刘纬心如明镜,张松这种人,不存在对谁会百分之百绝对忠心,他是那种选择主公的人,而非主公选择他!也就是说,张松善于趋利避害,见哪条船开得更稳,更远,他就愿意上哪一条船!
所以,刘纬也是想看看,张松到底想上哪一条船,是自己这条扬帆远航之船,还是曹操那条朝不保夕之船!尤其是见到孟达,若老朋友劝他投靠魏国,张松会不会动心,又将如何取舍!
张松肩负使命,上路出发了!可是他的心情,却有些忐忑不安,说实在的,这次的出使之任,他着实不想承担,只是无法违逆汉王的旨意,不得已应承下来,硬着头皮去了!
为什么呢?难道张松不想趁机捞一笔大财?刘纬就没承诺他一些好处吗?
哪能呢!刘纬早已口头许诺,此番所获之财,无论多少,十分之一都是他张松的!也就是说,张松若能帮刘纬赚回一千万贯,那么自己就能得到一百万贯!何况,此番有备而来,所获之财,何止千万,也许张松这一次,能大发一笔横财,赚得盆满钵满!
那张松为什么还不愿意去呢?因为他不想见两个人!一个是孟达,另一个就是曹操!他们一个是自己的老朋友,现在分属不同阵营;一个是旧主,自己又曾经背叛过他,见面也太尴尬了吧!
张松更怕曹操记仇,因为自己开城献降,弄丢了天子刘协的往事,怪罪于他,甚至一气之下,把他给杀了!因此,张松觉得,此番出使,虽有财货可赚,却也是苦差,搞不好小命难保啊!
果然不出张松所料,当他千里迢迢,抵达洛阳之时,递送了求见曹操的表文后,竟等待好几天,也没获得曹操的接见,很明显,他不想见曹操,曹操也不想见他!
曹操听闻蜀中来使,居然是张松时,气得当场踢翻了桌案,大发雷霆,暴怒不已,恨不得立刻下旨,把张松抓起来活剐了他!可是,残存的理智却告诉曹操,张松不能杀!
两国相争,不斩来使,这是规矩!况且,现在张松是刘纬手下重臣,贵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如此身份,曹操敢杀么!一旦杀了张松,刘纬岂能善罢甘休,一场战争,在所难免,曹操现在勠力推行改革,哪有那个精力和财力去打仗!
还有,张松此来,是向曹操报喜讯的,也不宜见血杀人,冲了喜庆的氛围!
婉淑这个外孙女的诞生,确实令曹操十分高兴,因为这意味着,曹家与刘纬,终于有了共同血缘的后代了,意义非比寻常!
想当初,曹操执意把曹节嫁给刘纬,为了什么?除了和亲人质之意外,也是在给曹氏宗族留条后路,以便将来万一被刘纬所灭时,他能看在亲戚之谊的面子上,网开一面,不要大兴杀戮,保曹氏血脉得以延续!
当然,婉淑如果是个男娃,那就更好了,刘纬有了曹氏血脉的儿子,若将来能谋立为世子,岂不是更为稳妥?这可能令曹操稍感遗憾,不过女娃也不错,他还是很高兴!
既然高兴,曹操也不愿冲撞了这桩喜事,就算再怎么痛恨张松,也不能杀他,又怕自己忍不住,于是就一直都没见他,而且曹操已经下定决心,此番自己绝对不见张松,以免看到他那张丑恶的嘴脸时,气愤难抑,坏了大事!
可是,蜀中来使,一直不理不睬也不行!因此,曹操在晾了张松四五天之后,终于派孟达,替自己前往驿馆,会见张松,而他自己,则称头风病又犯了,继续避而不见!
其实,曹操也是由张松忽然来使,嗅到了一丝不对劲的味道!不就是一个女娃出生么?确实令人欣喜,可来封信不就行了,干嘛要派张松这样的重臣来使报讯?多此一举,必有诡异,他想让孟达去探探张松的口风,搞清楚背后究竟有何图谋!
就这样,孟达和张松,在邺城驿站,终于见了面!这是孟达奉刘纬之命去襄阳任职之后,两人的第一次相遇,相隔数年,却早已物是人非,恍如隔世,此情此景,令人不由唏嘘感慨,深感造化弄人!
如今的张松,贵为汉国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孟达更不得了,在曹魏已经是政治红人,位极人臣!这俩老朋友,别说还都混得不错,只是立场已经不同,各为其主了!
“子乔兄!别来无恙乎!”一向沉稳深邃的孟达,见到张松,倒显得外向开朗了不少,竟首先开口,满面春风,笑容可掬,拱手致礼,客气寒暄道!
“松,拜见司徒公……”谁料,张松的回应,却显得有些冷淡,不像老朋友见面,倒是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称呼了孟达的官讳,拒人千里的感觉!
“呃……御史公,有礼……”张松的表现,把孟达的热情,浇灭了一半,他也只能是收敛了一下刚才的笑容,正式回了一礼!
孟达心说,张松这家伙,难道一点故旧情谊都不顾了?驿馆里相见,又不是什么正式场合,干嘛要来这一套,弄得大家如此尴尬,何必呢!可是接下来,张松的问话,似乎给出了答案!
“敢问君上,曹公何日肯纳见于某哉?”张松似乎十分急切的样子,提出了这个关键的问题,而且语气当中,还夹杂着些许不满之意!
哦!原来张松这家伙,是因为被晾了好几天,没得到接见,心里有气!那也别冲我来发啊!咱们可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有什么话,不能摆在桌面上说,非得令我这么难堪!m.χIùmЬ.CǒM
孟达想到这里,索性也没给张松留情面,对他的问题,避而不答,倒是把脸一板,冷冷问道:“哼!子乔兄此来,意欲何为哉?恐有深谋耳!”
此言一出,张松明显一怔!孟达这家伙,不按套路出牌,竟然一上来就揭穿了自己的来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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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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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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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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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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