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一场规模较大的天灾,足以毁掉一个盛世的王朝!正所谓历史既是必然的,也是偶然的,若您曾仔细研究过历史,肯定会发现,有些灾祸若不在那个时间点上发生,也许历史的发展,就会是另外一个模样了!
就比如大明王朝的灭亡,虽说是很多复杂因素共同所导致的,但若没有灾祸的横行,也许明朝江山,就不会亡于崇祯皇帝手中,他也是运气太差,天灾人祸,全都赶到一起了!
兴鼎三年,也就是公元214年,可真是个历史罕见的大灾之年,霜冻、大旱、蝗虫、瘟疫,肆虐神州,尤其是北方大地上,各种灾患不断,大量百姓受灾,流离失所,衣食无着!
青州、徐州、冀州、兖州、豫州和司隶等地,都没能逃过这场天灾,各地农业生产,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许多地方颗粒无收,致使饿殍遍野,满目疮痍,时光仿佛又回到了黄巾之乱头些年的光景,一派萧条之景,令人伤心感怀,惨不忍睹!
更要命的是,曹操在结束了西凉战役之后,又马不停蹄地率领大军奔赴了荆州,十几万人的大军团,在几千里的距离上如此调动,肯定需要大量粮草,所以他也是急功近利地把北方和中原的粮仓,都给掏空了!
因此,当灾祸袭来之时,曹操就算想开仓赈济灾民,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更何况他压根也没想救灾!在古代封建统治者的眼中,百姓的生命,如同草芥,他们所考虑的是如何巩固自己的统治,哪管生灵涂炭,饿殍遍野?
曹操心里的账,算得很清楚,如今的他,打死也变不出粮食来,将注定会饿死许多灾民,这是根本无法避免的了!他所要做的,就是如何防范饥民闹事,稳定局势,从而等大灾过后,恢复生产,修生养息!
所以曹操在南征失败,逃到淮南以后,根本没有考虑如何防灾治患,而是收拢了数余残军,一路奔回了自己的老巢邺城,并重发虎符,牢牢掌控住了魏国境内的所有军队,令他们全面进入戒备状态,一副如临大敌般的景象!
曹操所要防备的敌人,就是那些灾民!可是,他似乎把这个问题想简单了,一旦灾祸到了无法抑制的时候,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时,老百姓就会铤而走险,奋起一搏,星星之火,便会迅速燎原,一场几乎席卷了整个北方大地的农民起义,终于爆发了!
这场大规模起义的原点,是在兖州沛县,而点燃了导火索的人,名叫曹硕!
此人是曹操的一个远房侄子,虽然名不见经传,却是沛县当地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有名的土豪劣绅!这家伙,仗着曹操的权势,狐假虎威,欺压百姓,搜刮财富,横行无忌,搞得民怨沸腾,名声很臭!xiumb.com
关键是你平时再怎么强横,值此大灾之年,也该适当收敛点了吧?不!曹硕这家伙,可谓是棺材里伸手——死要钱,不仅丝毫不能体恤百姓灾民,还加了佃租地税,谁要是敢不交,立刻就会被他带着家丁一顿痛打,甚至烧屋抢女,洗劫一空!
这简直就是三国时代的黄世仁啊!百姓们无不恨得咬牙切齿,却也十分无奈,因为曹硕是曹操的侄子,谁敢不从?连官府都拿他没有办法,哪有人敢反抗!
不过,有那么一句话,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百姓们,之所以畏惧曹硕,是因为还有所顾忌,可是一旦被逼到了绝境,命都可以不要了,也放下了那些顾忌,你曹硕可就玩不转了!
兴鼎三年秋的某一天,曹硕又开始挨家挨户,收取佃租,稍有不爽,就痛打乡民!也是巧了,正遇到一位由徐州逃亡过来的饥民,无意冲撞了曹硕,这家伙横行惯了,当然不依,上去就打了这灾民两个耳光!
这个挨打的饥民,流亡此地,早就听说过曹硕,也知道其底细,但他流亡日久,饥肠辘辘,已是一种生无可恋的心态,受了这样的委屈,忍无可忍,立时暴起,操起身边的一块石头,砸向曹硕的头颅,当场给他开了瓢!曹硕这个恶霸,顿时白眼一翻,口吐白沫,蹬腿而亡了!
这下子,事情可闹大了!曹操的远房侄子,被人打死了,在场百姓无不惊骇,内心惶恐无地,而那些蛮横的家丁们,自然不依不饶,上前制服了这个打人的饥民,并暴揍了他一顿,准备押送官府治罪!
谁料,这饥民似乎有点墨水,挣扎着高呼了一句:吾亡也,汝等亦难脱罪耳!
在场众人听得此言,全都倒吸一口凉气,就连那些家丁们,也都愣住了!
这家伙,说的对啊!曹硕,什么人?那可是魏王曹操的侄子,他死在了这里,全村百姓可能都会遭殃,就算抓住了首恶元凶,也难保不会被报复,而遭灭族之危!
还有,那几个家丁,他们可是负责保护曹硕的,他死了,自己回去如何交差?魏王若是一怒之下,很有可能会杀了他们泄愤的!想到这里,家丁们犹豫地放开了这饥民,互相对视一眼,撒腿就跑了!
这名饥民,看似真不是普通人物,竟随即来到了曹硕的尸首旁,拾起家丁扔下的一把佩刀,亲手割下了曹硕的首级,并高高举起,示意周围的乡民道:“曹贼无道,天理不容!反之!以求活也!”
这句话,可谓一语双关!曹贼一称,直接的理解,是指的曹硕,可是却也可以理解为曹操!
曹硕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是该杀,但是造成这场灾祸的始作俑者,不就是曹操么!若非他穷兵黩武,横征暴敛,岂能给百姓造成这么深重的苦难?
所以,此言一出,立时引起了现场乡民百姓们的共鸣,眼见这个可恶的曹硕已死,畅快与愤怒之感,很快取代了害怕和恐惧,他们居然全都操起家伙,跟随这个饥民一起,冲去了曹硕府邸!
有曹硕的首级在,就好像是一种无形的号召力,那些曾经受过他欺压,有着深仇大恨的乡民百姓们纷纷加入了这支队伍,很快就云集了一千多人!而曹硕府的家丁护院,总共才二十多个人,岂能挡得住?很快就被乡民百姓们拳打脚踢,围殴致死,曹府钱库粮仓,被洗劫一空,整个府邸,也被一把火烧光了!
乡民百姓们终于报了仇,除掉了当地恶霸曹硕,却也知道自己闯了大祸!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又冲去了县府,把那些为官不仁,徇私枉法的贪官污吏,也给杀了,好不痛快!这一来二去,他们等于是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也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
杀了曹硕的那个饥民,被民众们奉为首领,终于在沛县点燃了起义之火,附近郡县的那些毫无生计,命在旦夕的饥民和流民们,纷纷赶来加入,队伍是越来越大,几天之内,扩展到万余之数,迅速攻占了附近的许多郡县,杀富户,分粮食,诛贪官,救百姓,星星之火,终于燎原开来,影响力越来越大!
这个饥民,名叫王奉,徐州彭城人,自小读书习武,本欲出人头地,却因为这场天灾而亲人尽逝,活不下去了,只身流落到沛县,却没想到最终做出了如此惊天动地之举!
因为是个读书人,王奉对汉室,心存遗念,索性打出了“诛曹贼,兴汉室”的起义口号来,立时席卷中原大地,势不可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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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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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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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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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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