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就是为了寻求心里安慰,弥补愧疚赵云之心吗?这当然是主要因素,但刘纬此举,肯定还有着更多的想法和打算!
首先,刘纬在气势上,不想输给刘备!他都能做到,刘纬当然也能做到!
虽然刘纬有意想化解赵云对刘备的仇恨,却不想都让刘备占尽优势,若是赵云这单纯的汉子,真的上了刘备的当,彻底原谅了他,那也不符合刘纬的期待!
其次,刘纬也是在进一步收买赵云之心!其实,从头至尾,赵云也没有因为家人遇害,而怪罪或怨恨刘纬什么,也就是说,他并没有什么责任!
刘备有直接的责任,髡发斋戒是在赎罪;刘纬没什么过错,剪发便等于是在为赵云逝去的亲人,祭奠哀悼,表达了伤心欲绝,痛不欲生之意!如此深情厚谊的诚挚之举,怎能不令赵云感动呢!
果然,目睹汉王此举,赵云的内心无比激动,热泪盈眶,感激涕零,尽管手上还戴着镣铐,却叩首不已,连额头都磕出了淤青!虽然他什么话也没说,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赵云之心,已经彻底被刘纬所征服,今生今世,誓死相报!
刘纬既然已经动手“自行了断”,那李宇也不敢愣着,连忙请过剪刀,当场为刘纬继续理发,直到减短至刘备那个发型,也就是板寸,刘纬才在铜镜里看了看,并满意地点了点头,终于作罢!
“皇叔既肯谅之……子烈!去子龙刑具是也!”至此,刘纬也不再为难赵云,命李宇解开他手上的镣铐!这段插曲,似乎就这么过去了,只留下刘备一脸黑线!
刘备也不傻,看出了刘纬此举收买人心的本意,眼见赵云感激涕零的表现便知道,自己刚才的努力,几乎都成了无用功!换句话说,他这头算是白剃了,刘备又被刘纬胜了一局,相比之下黯然失色!
这小子……实在太有魄力了!连头发都能说剃就剃,还有什么他不敢干的?高祖子孙中,能有这样的后起之秀,杰出骏才,我大汉幸甚也!只是可惜,抢尽了自己的风头,既生备,何生纬啊!
其实,刘纬的用意,凭刘备根本不可能完全参透!他还有更加深远的用意和打算!
中国古人蓄留长发的习惯,实际上是一种既不卫生,也不美观的陋习!汉代人,有五日一沐,十日一浴的习惯,也就是说,他们五天才洗一次头,十天才洗一次澡,可想而知,个人卫生状况,何其堪忧!
更何况,这还是那些达官贵胄、社会名流和富贵人家才有条件达到的标准,普通百姓,多久能洗一次头,那就很难说了!也正因为如此,在那个年代,虱子跳蚤等寄生虫横行无忌,也是造成瘟疫时常流行的一个最主要的诱因!
除了健康卫生方面的隐患,长发平时打理起来,也十分费力!每天梳头轧髻,就是一项很耗费时间的“大工程”,宝贵光阴,全浪费在这种不必要的麻烦上了!
若是女性还好,因为她们一般都不用劳动或者只参与一些轻体力劳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打理自己的长发,但男人恐怕就不行了!无论是当兵的、做工的、耕地的,这长头发其实都很碍事,更是因为没时间打理,搞得邋遢不已,既不整洁,也很累赘!
虽然如此不便,中国古人留长发,却一直留到了清朝!即便清朝要求剃发,也还在脑后留一条辫子呢!据清代实际见证者的回忆和记录,那条辫子,也一样卫生堪忧,许多人的辫子,是又脏又臭,远远地就能闻到一股怪味!
像这样的陋习,之所以能遗存千百年,原因就是大家受封建传统礼教影响太深,过于看重这个问题了!
孔子曾经说过: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意思是,若没有管仲辅佐齐桓公,尊王攘夷,华夏民族就灭亡了!披发左衽,属于异族打扮,代指的就是华夏民族被异族所统治的结局!
由此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发型和穿衣服的样式习惯,就能代表一个民族的兴衰荣辱,生死存亡,这个问题,被赋予的意义,太过沉重,因此也没有哪一代的统治者,敢在发式的问题上大做文章!
清代统治者,是个例外,但他们强令推行剃发政策的时候,也是遇到了极大的阻力,汉人们拼死反抗,不肯去发,清代统治者便祭出了“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血腥镇压政策,最终还是强令所有人,全部剃了发,却有不少无辜百姓,就因为个发型问题,而上了断头台,丢掉了性命!
那么,刘纬是不是也有心,在汉末三国时代,推行“剃发”改革,彻底根除这一流传几千年的陋习呢?当然!蓄留长发,绝对是弊大于利,而且还严重影响到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容易引发疾病与瘟疫,不除不快!
可是,刘纬熟知历史,当然明白这个问题,可不是轻易就能解决的!难道,他要学习清代统治者那样,强令推行,不惜血腥镇压吗?根本不可能!为个发型问题,搞得天怒人怨,血流成河,可就违背了刘纬的初衷了!
因此,这项改革,他目前为止,还真就没有打算开始施行,而是一直在等一个合适的机会!眼下,机会似乎已经来了,刘纬以为赵云的家人祭奠哀悼为由,看似合理地剃去了自己的长发,不就是个很好的示范效应么!
上行下效,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刘纬把头发剃了,下面的人,总有那种善于迎合上意者,有可能会追逐效仿,他再找个恰当的时机,采用鼓励的方式,逐步将男性剃发的习惯,逐步推行开来,说不定慢慢地就会被人们所接受!
道理其实也很明显,短发实在是太舒服了!尤其这种板寸,每天早晨起来,洗脸的时候,就能顺便洗一把头,干净卫生,清爽自在,谁尝试过,都能体会到其中的妙处!
就比如刘纬吧!他是个现代人,哪体会过留长发的感受?自从穿越到这个时代,附身于这小公子身上后,这长头发就一直让他很不适应!琇書蛧
平时还好,刘纬可以坚持每天洗头,保持干爽的头皮,不至于粘痒难耐,可是行军在外,没有那个条件的时候,就很遭罪!尤其是不小心,再染上了头虱,那滋味可就更难受了!
今天,刘纬终于剃掉了自己的长发,那种久违的舒爽感觉,令他整个人都为之一振!说的是替赵云的家人哀悼,可心里却十分暗爽,总算是摆脱了那一头累赘的长发,刘纬简直如同获得了新生!
哼!这辈子,我都不想再留长发了,管他什么礼制要求,祖宗成法,在我这里都要改变!刘纬望着满地的碎发,心里不禁暗自念道!
这段插曲,既然已经过去,李宇也为赵云解开了镣铐,那么众人便可齐聚一堂了!刘纬召刘备一行人等,以及自己的几名主要臣下,一齐进入了公厅,可大家在行了觐见之礼后,一抬头,全都愣住了!
汉王刘纬居然与刘备一样,剃掉了头发!刚才……这是都发生了什么?
“诸公请坐……”刘纬看到了所有人那惊愕的表情,但却并未就此做出任何解释,一挥手,示意道。
汉王府还是显得太过简陋,公厅面积狭小,一下子涌入了这么多人,十分拥挤,不过人气也是立马就上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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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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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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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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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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