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朋友们多少应该有点印象,在西方国家,就有这种类似的牛仔比赛!选手骑在一匹烈马或公牛的背上,任凭它翻腾尥蹶子,使劲折腾,看谁能保持平衡,坚持时间最久,谁就是最终的胜利者!
这种比赛,看似简单,可难度和风险都很大!没有被驯服的烈马,被人骑在背上,便会发疯,甚至有可能把人甩到地上后,发起致命攻击!这不仅是力量与技术的比拼,更是胆量的博弈!
刘纬随即介绍了一下比赛规则!赵云和马云禄,各骑一匹未经驯服的烈马,然后以水滴铜钟,计数时间,谁的水滴数多,谁将获得胜利!
不过,对于乱世当中的武将来说,驯服烈马,也算不上什么难题,无论赵云还是马云禄,都有过丰富的经验!因此,当刘纬宣布了比赛规则后,这两人一点也没吸取教训,还是轻蔑一笑,显得满不在意!
可是,当刘纬命人把那两匹烈马牵来之时,两人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在场众人也是一齐发出了一声惊呼!
这一黑一红两匹高头骏马,是出产于西域的宝马良驹,腿长身高,姿形健硕,威风凛凛,而且明显脾气暴躁,不服管束,三五个人,用绳子,才能牵住它们,简直是降世的神物一般!
在这个时代里,因为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所以人们或多或少都懂得如何判断马匹的优劣,就好像今天的人们,对车多少都有所了解是一样的道理!因此,所有人都立刻看出,这两匹烈马,绝对不好对付,更要命的是,连套鞍辔都没有,只栓了一根绳索,充作缰绳!
难度陡然而升,赵云和马云禄不约而同地看了彼此一眼,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更加严峻起来!这场比拼,可是决胜之局,容不得丝毫马虎,他们不禁开始紧张起来!
“此番,子龙先行也!”随后,刘纬决定了比赛的顺序,让赵云先来!
两匹马就在眼前,先参加比赛者,可以挑选自己的坐骑,显然更有优势!那么,刘纬是在偏向赵云吗?恰恰相反,他等于是将了赵云一军!
这两匹烈马,虽然看似相同,可实际上明眼人一看就能知道,红马明显比黑马,性子更烈,在那里挣扎不止,四蹄刨地,嘶鸣不已!因此,如果让赵云自由选择,为了求胜,他宁愿选择黑马!
可是,赵云毕竟是个大老爷们,与一女子比拼,本身在力量上便占据了明显的优势,若再选择了黑马而轻易取胜,岂不是让人嘲笑与诟病么?选了黑马,即便赢得了比赛,也输掉了气势,丢人现眼!
因此,刘纬名义上是让赵云先选,可实际上他却无从选择,只能选那匹红色烈马了!
赵云选好了坐骑,便翻身而上,双手紧紧抓住其脖颈上的那根绳索,双腿夹紧马腹,做好了准备,随着刘纬一声令下,协助的那三五人,迅速撤离,松开了固定的绳索,比赛也随之开始!
这匹红色烈马,果然不出众人所料,突然获得短暂的自由,挣脱了束缚,便像发了疯一样原地跳跃,上下腾空,就是想把赵云给甩下去,动作迅猛有力,四蹄激起一片尘埃,嘶鸣不已!ωωω.χΙυΜЬ.Cǒm
不过赵云毕竟武艺高强,马术精湛,即便这畜生如此发狂,也很难把他甩落马下,他的双腿就像一副铁钳,把自己紧紧地夹在了马身上,双手紧握缰绳,力气极大,甚至把那红马勒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赵云在马上几乎是纹丝不动,可那畜生却已经有些体力透支,动作越来越慢!若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赵云恐怕到最后也不会落马,反而还把这匹烈马,给驯服了!
岂料,就在众人以为,赵云获胜几乎已成定局之时,却风云突变,这匹红马突然脚底失蹄拌蒜,斜着向地面倒去!
赵云根本没想到这畜生居然会做出如此动作,准备不足,一下失去了重心,为免与马一起倒地,他连忙松开了缰绳,纵身一跃,离开了马背,如扎根一般,稳稳落地!
嚇!到底是著名的常山赵子龙,功夫确实了得!若换作一般人,非得跟着红马一起倒下,把腿压断不可!他居然能从马身上飞跃而起,躲避了危险,果然名不虚传!
围观众人,眼见于此,心里赞佩不已,甚至有人鼓掌叫好,为赵云喝彩!
“止!何时也?”眼见赵云落地,刘纬大声令道,随即询问看守水钟之人,到底滴了多少滴水!
“禀王上,乃一百余八也!”守时计数之人,连忙站起身来,敬礼高声答道!
“哗……”现场顿时喧嚣不已,各种声音混成一团!这样一匹烈马,赵云居然能坚持了这么久才落地,也是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技艺与勇气!
“呵呵……女公子请!”刘纬随即微微一笑,转向了马云禄,一伸手,让她也开始比赛!
赵云的比试内容,已经全部结束,最终结果,就看马云禄的表现了,因此嚣杂迅速平息,现场又很快安静下来,所有人屏息凝神,准备见证最终赢家的诞生!
马云禄来到那匹黑马面前,先是摸了摸它的脖子,随即翻身上马,做好了准备!随着刘纬一声令下,马云禄的比赛开始了!
起初,这匹黑马,也是如同那匹红马一样,拼命挣扎翻腾,想把马云禄甩下身去,可是慢慢地,众人才发现,马云禄竟单手持缰,另外一只手臂,扬了出去,动作很是奇怪!
刘纬明白,马云禄出身西凉,从小与马为伴,肯定比赵云更通马性!其实,一手持缰,另外一只手臂随动作幅度而挥舞,是在保持平衡,与走钢丝者手持的那根长长的木杆,道理相似!显然,这么做效率更高,也更加游刃有余!
而且,相比之下,马云禄的身材,要比赵云轻盈许多,又掌握好了马匹运动的轨迹,充分卸力,她看似一上一下地不停跳动着,却比赵云刚才坐得还要稳当,而且毫不费力,得心应手!
目睹此状,赵云的脸色是越来越难看,因为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马云禄很明显比他坚持的时间更长,那么这场比试,自己不是大败亏输了吗!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就在赵云心灰意冷之时,马云禄骑的这匹黑马,终于力竭了,慢慢地停止了挣扎,矗立在原地,呼哧呼哧地大喘粗气,而且还低下了它那高傲的头颅!
马云禄竟然最终也没从马背上跌落,而且还驯服了这匹黑马!
“哇!”现场众人目睹此状,顿时爆发出更加热烈的欢呼声,一个个鼓掌雀跃,喜笑颜开,纷纷向马云禄表达了敬意与祝贺之情,而赵云呢?却被冷落在了一边,如此炎夏,心却冷若寒冬!
赵云很不甘心,他也是运气太差!这匹红马,也不知道是精还是蠢,居然自己脚底拌蒜摔倒了,并非赵云技不如人啊!可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却已经没法更改了,既是这个结果,他也只能认输了!
“哈哈!得胜者,女公子也!”刘纬也很高兴,大笑着宣布了最终的结果!马云禄则童心未泯般,骑在马上,振臂欢呼,笑得像个孩子一样!
此时的赵云,简直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婚事什么的,他已经不在乎了,关键是自己输给一届女流,颜面何存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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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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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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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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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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