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料,孙权从榻上坐起来,揉了揉太阳穴后,再往身边不经意地瞥了一眼时,魂都给吓飞了,被惊出一身冷汗!因为,汉王刘纬,居然也在榻上,就在孙权身边!琇書蛧
我天……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孙权惊骇万分之余,完全醒酒了,赶忙一骨碌起了身,呆呆地站在榻前,看着依然在熟睡的刘纬,努力回忆,却发现自己的记忆,停留在昨天的饮宴之上,其余的都是一片空白!
呃……饮酒误事啊!今后,还得稍加节制才好!眼见自己昨天竟然是与刘纬同塌而眠,孙权这心情十分复杂,不过回想起昨天那竹叶青酒,孙权甚至到现在还能闻到那股酒香,不由还砸吧砸吧嘴!
“仲谋兄……已起身焉?”就在孙权呆呆盯着榻上发愣的时候,刘纬忽然一转身,睁开了双眼,随即缓缓坐了起来,打了个哈欠,对孙权言道。
“王上……昨日……何故……呃……”孙权见刘纬醒了,心头一紧,脸颊发热,还真有点紧张了!他吭哧瘪肚地,也不知道说什么了,想问问究竟发生了什么,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哈哈……昨日幸甚,与兄把酒言欢,同塌而眠,尽兄弟之谊,乃手足同心是也!”刘纬随即笑着解释道,倒是显得情绪不错,一点也不尴尬!
孙权这才明白,原来是昨天喝高了,借着酒劲,一时冲动,与汉王刘纬攀上了兄弟手足之情,估计是迷迷瞪瞪地,就跟他同塌而眠了!孙权此时,羞愧无地,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奇怪,孙权这样的人,也会害羞?又不是断袖之癖,隐私龌蹉,有什么羞愧的呢?在古代,哥们情谊重,一起吃一起睡,也是常有的事,只有关系亲密之人,才能如此,孙权能与刘纬如此亲密,应该是好事才对啊!
孙权的羞愧之情,主要基于两点:其一,他一直以为自己的酒量不错,天下没有几个人能比他强,可是显然驾驭不了这种竹叶青酒,也是第一次喝成这个熊样,因而羞愧;
其二,孙权是想与刘纬搞好关系,可不是这样的搞法!毕竟两人都是一方领袖,同塌而眠,传扬出去,好说不好听啊,这种行为,虽然透着手足情深之意,却也很幼稚,非常失态,容易招人笑话!
不过,孙权看刘纬的样子,倒是好像没在乎这些,反而情绪不错,如同亲兄弟一般,说明他其实是真的很想与自己搞好关系,无论是益州和东吴之间,还是私人之间!
只凭一点,若是昨晚,汉王有要加害自己之心,可谓轻而易举,恐怕早就得手了,他却没有那么做,足见刘纬心怀坦荡,是真的把自己当朋友了!
孙权想,汉王能有这个态度,也是好事,那么这一次,自己一定能从荆州,攫取大量利益,估计刘纬应该会同意!他本想马上开口言及此事,却发现场合不太合适,便没有提起,想着改日再谈,也不急于一时!
随后,刘纬唤来从人,吩咐安排洗漱和早膳,可孙权心里还是有点别扭,哪有心思吃早饭,便赶紧请辞,随便找了个借口,灰溜溜地离开了襄阳府!
刘纬也没勉强,客气挽留了一句,便也任由他去了!不过,刘纬告诉孙权,昨日东吴臣将醉酒,都没有回到军中,而是被安排在了襄阳馆驿歇息,孙权可以去那里与他们汇合暂歇。
孙权辞别刘纬,出了襄阳府后,发现自己的从人护卫们都在门口守着,见他出来,连忙牵过孙权的坐骑“嘶风骊驹”(骊:纯黑色的马),浑身乏力,头昏脑胀的他,好不容易上了马,这才前往襄阳驿馆。
这襄阳驿馆,是专门招待来宾之所在,当初刘表主政荆州时,刘纬来襄阳,就曾经住在那里。孙权此番,朝拜天子,与刘纬洽谈联盟事宜,自然也不能马上回到自己的军中,恐怕还要在襄阳,逗留一段时间,刘纬早已命人打扫馆驿,安排孙权入住了。
蜀军的工作效率,还是很高的,昨天刘纬刚刚攻进占襄阳,城内到处还留有大战过后的痕迹,硝烟未散,可是今天,便已经打扫完毕,基本恢复了原貌,除了城东南被烧毁的那些残垣断壁外,与平日无异。
这便是刘纬攻城之前,大搞诛心之计的效果所在,襄阳城几乎完好无损地拿下了,此中意义,十分重大,刘纬也算没白忙活!
此时的街市之上,十分冷清,几乎没有几个百姓的身影,大多是蜀军的巡城士卒,川行不已。
这也并不奇怪,襄阳骤然换了主人,老百姓尽管已经收到了刘纬关于与民无犯的承诺,也不敢轻易出门,如同惊弓之鸟,大部分躲在家中。要想让百姓彻底放下顾虑,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恐怕还得需要一段时间。
昨日来得匆忙,又马上去觐见天子,孙权都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襄阳的城市面貌,这里他也是第一次来,自然十分好奇,骑在马上,四处观望。
虽然此时城内冷清寂寥,可是从街市之间那些亭台楼宇,招牌布幌来看,可以想象到往日襄阳城的繁华程度,孙权不自觉地与自己治下的城市做了个对比,感觉襄阳不比吴郡繁华,却胜过新修的建业!
想到这里,孙权的心里,又有些发酸了!这么好的一座城,落到了刘纬的手里,而且一场大战下来,几乎毫发无伤!看来,汉王他是动了要吞并荆州之心啊,想让他再把襄阳城吐出来,恐怕会十分困难!
必须想个什么办法,劝服或逼迫刘纬,交出襄阳,由我东吴占据才行!不然,这一次,我不是又白忙活了吗!孙权骑马走在街市之上,一边遍览街景,一边心中暗自谋算着……
很快,孙权一行,来到了襄阳馆驿,陆逊早已闻报,出来门前迎接孙权,而其余江东将帅,却都没有现身!孙权见此情形,心里不太舒服,这些下属,如今还真不把自己这个主公,当回事了啊!
“恭迎主公!”陆逊屹立馆驿正门边,躬身施礼道。
“余者……何在?”孙权骑在马上,面有不快之色,冷冷问道。
“启禀主公,余者……皆醉酒未醒耳……”陆逊一脸讪讪的表情,窃声拱手回应道。
“喔……”孙权听陆逊这么一说,才回想起昨日酒宴的情形,忽然明白了。
东吴将帅们,论酒量,几乎没人可以与孙权媲美,昨天他自己都喝断片了,手下臣将们,更是东倒西歪,一塌糊涂,烂醉如泥!起码在孙权失忆之前,那帮家伙就已经不行了!
孙权想到这里,不禁暗自叹了口气,喝酒误事,果然不假,韩当周泰他们,看来三两天内,都爬不起来了!还是陆逊聪明,早早逃席离去,现在最清醒的人,也只有他了。正好,有件事,还想问问他!
“伯言,汝……可有谋定荆州之略乎?”孙权下了马,来到陆逊面前,神秘兮兮地低声问道。
显然,孙权刚才目睹襄阳之盛,有点心动!荆州,是孙氏三代一直梦寐以求之地,襄阳更是重中之重,不过想从刘纬口中抢食,非常困难,孙权想问计于陆逊,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主公……昨日之事,今惧忘矣?”没想到陆逊一脸惊讶,倒反问了孙权一句。
“嗯?何事?”孙权一头雾水,莫名其妙,是真的想不起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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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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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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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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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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