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一个人的转变,怎么会如此迅速?这不,刚抵达王府,还在大门口,就再度发生了不和谐的一幕,甚至可以说,令人非常难堪!
曹节不但没有理会琪璎热情的迎接,还大声抱怨了一句,说刘纬的王府,简直就是破烂摊!
天色有些晚了,光线比较暗,王府门前挂着许多红灯,照得每个人身上脸上都一片红光,就好像都一个模样!
而且刚刚下车,来到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人多少会显得有些发懵,因此曹节也没看清楚琪璎的衣着配饰,更是没有意识到,汉王后会亲自来迎接她。
琪璎无论样貌还是身姿,都是再平常不过的女人,虽然当了这么多年王后,也有了些许高贵气质,可在曹节眼里,是一点没看出来她就是汉王后,又岂能不无视于她!
另外,刘纬这座府邸,也确实太过寒酸简朴了,就是原本的汉中郡府改建的,无论规模气势,还是雕梁画柱,根本和王府一点不挨边!尽管曹节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可却还是没想到,自己未来所要生活的地方,竟是如此简陋!
因此,曹节的大小姐脾气又上来了,根本不顾现场旁人感受,怎么想,也就怎么说了,甚至充满不屑与鄙夷!可有句话叫:打狗还得看主人呢,这府邸是刘纬的,你不是等于在贬损他么!
“放肆!”至此,刘纬也到了忍耐的极限,对着曹节一声厉喝!他倒没在乎曹节嫌府邸太陋的事,而是介意她竟敢如此无礼,不把琪璎当回事!
在古代,正室的地位是妾室所不能企及的,嫡庶尊卑,上下有序,可是礼制上的硬性要求!即便你曹节是曹操的女儿,也不能目中无人到如此地步啊!m.xiumb.com
刚见面,就这样,今后这后宫,还不得鸡飞狗跳?刘纬一想,都觉得很烦,甚至有些担忧!他更是心疼琪璎当众下不来台的尴尬,岂能不怒!
刘纬早年是个谦谦公子,后生晚辈,对谁都很客气。可是这些年身为王上,习惯了一言九鼎,令出必行,也是变得更有威严的气势!因此,这一声厉喝,充满了凌厉之势,就像尖锐的刀子一样,使在场众人心头一紧!而曹节,更是被吓了一跳!
曹节除了惊惧,更多的是意外,因为即便是权倾天下的父亲,也从来没这样吼过她,这还是平生第一次受这么大的委屈!一时间,她那压抑已久(呃,其实也没多长时间)的脾气,终于如火山之势,爆发了!
“汝!实放肆也!吾乃魏王公主之尊,岂容尔呼唤喝骂!”曹节涨红着脸,脖筋绷得老高,就连表情都变得狰狞扭曲起来,本还有点姿色的美貌面庞,忽然丑陋不堪,形同泼妇!
曹节这话,意思很明白,你刘纬是汉王之尊,我曹节也是魏王公主!别以为我是什么穷家小妇人,可以随意被你欺负,我背后,可有父亲撑腰呢!你刘纬打算像对待别的妻妾那么对待我,绝对不行!
“哼!公主?偏僻庶女耳!可抵吾子一趾乎?”刘纬此人,斗嘴从来没输过,小小曹节,岂能是他的对手,一句话,又把她怼的呆若木鸡,哑口无言了!
刘纬这话,真可谓是揭了曹节的短!她虽然是曹操百般宠爱的一个女儿,可那也是因为她长相姣好,招人疼爱的缘故,其实曹节的生母,地位低微,原本只是一名侍女!
在这个嫡庶尊卑有别的时代,出身不高,一直都是曹节内心的隐痛,即便一直备受父亲和兄长们的喜爱,她也还是总觉得有遗憾,同时这也是她平时飞扬跋扈,脾气暴躁的原因所在!
有的人就是这样,暴脾气的源头,往往来源于自卑!真正自信的人,是无须张扬的,反而低调内敛;而那种咋咋呼呼,恨不得让全天下人都知道他,害怕他的人,往往内心极不自信,甚至是自卑的!
曹节就是如此,因为生母地位不高,从小缺乏自信,便仗着父亲的宠爱,飞扬浮躁,目中无人,在所有人面前,立威称霸,实际上就是为了掩饰其出身低微的窘境和自卑感罢了!
刘纬这句话,高了!不仅当场揭了曹节的短,把她所谓的高贵身份,击得粉碎,更是饱含深意!他提到了在邺城做人质的刘瑾,还说曹节比不上刘瑾的一个小脚指头!
刘纬是在警告曹节,别总以为自己身份有多么高贵,你不过是个人质!人质,就该有人质的样子,理应本分听话,低调行事,如此嚣张跋扈,难道就不怕有性命之危吗?
另外,刘纬也是在提醒曹节,你不就是仗着父亲曹操的宠爱么?可是,你也不想想,他曹操要是真的爱你,会把你当成人质,嫁给敌人?这种爱,是真爱吗?分明只是把你当成工具和棋子,一个可有可无的玩偶罢了!
同时,刘纬也是在强调,嫡庶尊卑有别,你曹节别以为自己有多么高贵,你只是个妾室,对王后琪璎,就必须尊敬,丫头生的杂种女儿,有什么底气不把琪璎放在眼里?
刘纬此言,凿凿有理,字字珠玑,曹节根本无从反驳!自觉理亏,又被人揭了短的她,虽哑口无言,可心底的怒火,却熊熊燃烧起来!从来没有人敢如此对她,曹节岂能忍受?
“气煞我也!”曹节终于爆发了,声嘶力竭地一声大喝后,竟一把扯下身上的彩绸,狠狠地摔在地上,还一个箭步冲到王府门前,发疯似地把悬于梁上的彩带和扎在柱子上的红绸,全都撕扯下来!
就这样,曹节还是不解气,居然一把夺过随行下人手里的扁担,把王府正门前悬挂的一盏红灯,捅了个稀烂!
此时的曹节,已经气疯了,行为举止,像个癫疯病人,还哪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气质和姿貌,简直泼妇附体!按理说,应该有人上前阻止她的种种胡来吧?嘿,愣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
现场诸人,分两类!大部分是王府贵戚和汉中官员,换句话说,跟刘纬是一伙的!他们见曹节如此无礼,都气愤难当,况且因为曹节的身份特殊,当下属的也不好出面拉扯阻止,因此都是愣在当场,面面相觑,却无人劝阻!
除此之外,就是与曹节同来的陪嫁丫鬟及下人了,这些家伙平日里对曹节都十分畏惧,眼下见她又发了疯,他们哪敢出言劝解阻拦?生怕得罪了这小姑奶奶,性命堪忧!
“姊亲!万不可如此也!”最终,还是有一人站了出来,不是别人,竟是年幼的曹宇!只见他快步上前,一把抱住了曹节的腿,跪地哀求,痛哭失声!
我们说过,刘纬与曹操媾和,是先行交换了儿子做人质,后娶的曹节,因此曹宇其实早已经人在汉中了。今天是姐姐大喜的日子,他自然也被邀请来见证婚仪!
兴鼎元年时,曹宇才七岁,一个幼童,都比曹节识大体,懂事得多!到底是骨肉亲人,见幼弟曹宇出面阻拦,曹节还真的犹豫了,停止了种种发疯的举动,胸口起起伏伏,在原地大口喘着粗气!
可是,现场已经被她搞得一片狼藉,破烂不已,这场婚事,还如何进行下去?
“子乔!”就在此时,刘纬大声呼唤张松,仿佛是要吩咐什么,眼里似乎要喷出火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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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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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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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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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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