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刘纬就算再怎么冷酷,他也毕竟是刘瑾的父亲,怎么可能不心疼孩子呢?虽然送刘瑾去邺城,有历练磨砺之意,可若没有得力人手跟随护从,他也不放心!
因此,刘纬派中书令张顺和侍官长春泥,跟随刘瑾一道去了邺城,专门负责看护和照顾世子,同时他知会张虎,令邺城的情报处暗探,亦多加策应和监控,以保证世子安全,避免闪失!
其实身为人质,并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因为刘瑾的价值太过重要,曹操也肯定会派重兵心腹,加以保卫,绝不会出现纰漏。
另外,教育也不会缺失,刘瑾虽然实际上是人质,可表面上的说法,却是去邺城做客游学,曹操会安排刘瑾与曹氏同龄公子,一起进书房读书。
生活待遇方面,自然也不会太差!毕竟曹操的爱子曹宇,也在汉中做人质,为了自己的儿子,曹操也不能在起居饮食上亏待了刘瑾,至少会保证充足的供应!
如此看来,在曹操那里,刘瑾与在家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也许条件还会更好,那么历练的意义,究竟在哪呢?
很多年以前,有这么个词,叫“长托”,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里的“托”,指的是托儿所,也就是幼儿园。长托,意思就是父母因为工作忙碌或性质特殊的原因,孩子要寄宿在幼儿园,由老师照顾起居和教育,家长只能定期去看望,甚至常年到头,都见不到几面。
比如“两弹一星”工程的许多研究人员,夫妻二人,都奋斗在第一线,根本没时间照顾孩子,他们的子女,便都是采用了这种长托的方式,寄宿在托儿所。
这种模式,在我们今天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如今的孩子,哪个不是家里的宝贝,就算父母忙,还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照顾,怎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呢!
可是你们发现了么,现如今的孩子,在父母长辈的百般呵护下,如同生长在温室内,未经风雨,没吃过苦,更没经历过集体生活,导致成了妈宝巨婴,三十好几了,却还是个幼稚的孩子,绝不在少数;甚至胆大包天,胡作非为,闯下天大祸事的熊孩子,也越来越多!
由此可见,从小让孩子过一过集体生活,离开父母亲人的悉心呵护,独立生活,吃点苦头,其实是有好处的!尤其是男孩子,正所谓富养闺女穷养儿,娇生惯养,始终躲在父母羽翼之下的孩子,永远无法成材!
所以,刘纬送刘瑾去邺城,使他离开了父母长辈的呵护与娇惯,从此必须学着在陌生的新环境下,独立生存,甚至要饱尝冷眼与轻蔑,以及种种不公待遇,在如此逆境中,磨炼性情与心智,要比谆谆教导的照本宣科,更加有效,也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刘瑾是汉王世子,刘纬对他寄予厚望,又岂能一点苦都不吃呢?不经历风雨,何能见彩虹?未经受常人无法忍耐和理解的试炼,将来又如何承继千秋大业!
出于这些考虑,琪璎意气用事,想去邺城陪护照顾孩子的冲动之举,刘纬又岂能答应,她去了,历练的意义又在哪里?刘瑾早晚会被琪璎娇惯成妈宝男!
因此,刘纬不仅严词拒绝了琪璎的请求,还亲笔拟定,并颁布了《王室典谕》十则!这是一部约束王室成员,及王亲贵胄们,行为规范的准则制度,更是大篇幅地要求和规范了关于王室子弟的培养和教育问题!
刘纬在《典谕》中规定,凡汉王一支刘姓亲眷子孙,出生三日后,便交由奶妈和医者喂养照料,不得由嫔妃亲母养育;两岁开始,入潜心殿(相当于王室托儿所),由专人照顾,过集体生活;六岁开始,入上书院读书习武,接受综合教育,直至十六岁成人离宫!
王子幼时,母妃可每月探望一次,皆为白天,不可度夜;王子读书就傅以后,则除了元旦、中秋、端午三节,外加汉王、亲母和王子自己的生日外,再不可与母妃见面!
这套近乎于严苛冷血的王子教育培养制度,令常人看来,简直是磨灭了亲情人伦,实在难以理解和接受!可刘纬也不能不这样严格规定,并将其列为祖训,一代代遵行下去!
古代封建王朝,江山社稷是否能得以延续和健康发展,皇帝的素质是十分重要的因素之一!尽管刘纬心中,对古代政治体系,有改革的愿望和目标,想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但皇室子弟的教育和培养,也不容忽视!
当然,现在的刘纬,还没当皇帝,只是汉王,可他必须未雨绸缪!
王室子女,非同寻常百姓家孩子,即便不能继承大统,也是能影响一方的公侯贵胄,若皆是不成器的纨绔子弟,昏庸暴虐之人辈出,不仅对王室形象和声誉会造成负面影响,治下的百姓也会遭殃!
东汉王朝,之所以频现外戚干政,专权跋扈的恶事,其中的原因之一便是皇子由亲母所养,太过宠溺所致!
东汉皇帝,皆长于深宫妇人之手,由于从小就养成了习惯,几乎个个是妈宝男,对母后惟命是从,而她们背后的外戚势力,便会乘机得利,掌握朝廷大权,胡作非为!
另外,因为这些皇帝,大多是在宫廷内长大,娇生惯养,锦衣玉食,没吃过苦,甚至连民间的土沫沫,都未曾沾染过,结果不成器的昏君辈出,直到桓灵二帝时,达到了高峰,直接导致了王朝覆灭的结局!
有这样的前车之鉴在,身为穿越者的刘纬,又如何能不重视起来呢?
在历史上,有一个朝代,对皇子的培养教育问题,处理得非常成功,那就是清朝!您也可以看出来,刘纬颁行的《王室典谕》,其中很多内容,就是模仿了清代皇室的相关制度!
正因为有了如此近乎于严苛冷血的教育制度,纵览清代二百余年,除了同治和宣统二帝相对差些,几乎没有昏君,在这一点上,与以往历朝历代相比,尤其是与明代对照,可谓十分成功,卓有成效!Χiυmъ.cοΜ
刘纬身为穿越者,对此自然是了如指掌的,这样的成功经验,直接拿来借鉴仿效,不失为良策!
不过,孩子一生下来,就把他从亲生母亲身边夺走,似乎也是太不近人情了,为什么不等到孩子大一些,再送去集中教养呢?至少让孩子的生母,享受短暂的人伦之乐,也好啊!
不行!因为那么做,更加残忍!孩子在母亲的身边长大,即便只有短短的几年,母子之间也会形成难以割舍的依赖,到时候再把孩子强行从母亲身边夺走,不仅孩子一时接受不了,母亲也会精神崩溃!
正所谓长痛不如短痛,还不如从孩子一生下来,就让他离开母亲,以免将来更大的痛苦和不舍!
《王室典谕》一经颁布,立时在汉中朝野,引起一片哗然!虽然也有如同法正、徐庶等高瞻远瞩之人,对此表示理解和赞同,可大部分人却不能接受,认为王上此举,着实有些过分了!
玉不琢,不成器的道理,大家都懂,可是如此苛刻,近乎于冷血的做法,实在有违人伦天理!
不过,这毕竟是刘纬的家事,旁人即便心里犯嘀咕,嘴上也不会妄加擅言,可是与刘纬相关的人们,尤其是他的亲人,可就受不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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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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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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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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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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