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薯,原产地是在美洲的墨西哥附近,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才传播出来,于明朝末年,传入中国的!细思极恐吧,这种我们平时很常见的、又便宜又好吃的食物,竟然不是中国的东西,在汉代,就更是没有了!
番薯是一种高产而且适应性极强的粮食作物,与工农业生产和百姓生活紧密相关,其块根不仅可以直接食用,还是制作淀粉、酒精、食品和工业添加剂的重要原材料;其根、茎、叶,也是优良的动物饲料!
还记得大豆么?刘纬发明了榨油技术和制作各种豆制品的技术后,从普通的粮食作物,变成了广泛种植的经济作物,而番薯,更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作物,其意义非同寻常!
不说别的,番薯最大的特点就是高产,而且生长期短,抗盐碱能力强,也不需要过多施肥提供养料。中国人口的爆炸式增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就是从番薯在中国开始广泛种植开始的,因为被饥饿问题困扰了几千年的百姓,终于能填饱肚子了!
由此可见,番薯这种农作物,对刘纬有着多大意义!他紧盯着庞德公手里的那一串番薯,激动得无以复加,差点没掉眼泪!
如今的益州,虽然在刘纬的治理下,农业生产得到了极大的恢复和飞速的发展,可说到底还是古代农业,即便取得了两场大丰收,粮食还是稍显不足。不打仗的时候也罢了,一旦打仗,军粮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到时候,百姓恐怕就要勒紧裤腰带,支援前线将士了!
而有了番薯,并大力推广种植,百姓就完全可以吃饱饭了,这东西虽然热量小,可产量极大,再加上其他相关产业的连带产出,用来填饱肚子肯定没有问题,更是进一步丰富了百姓餐桌!
况且,刘纬的视野并不局限于益州,而是放眼整个天下!益州不缺粮,可其他地方的百姓还是经常吃不饱肚子,一旦有了这种农作物,并能遍及神州大地,定能为这个时代,带来重大的变革与进步,意义非常重大!
刘纬是个魂穿者,他来到这个时代,除了头脑,是什么也没带来!而庞德公是个肉穿者,很明显,他在穿越之时,身上正好揣着番薯,因此他家的菜园里,才有了这种穿越时代的农作物!
刘纬不用问也能猜到,当初庞博他们团死守高地十余天,到最后也是弹尽粮绝,他怀里揣着的番薯,也许就是他最后应急的口粮,没想到阴差阳错地被带到了汉末时代,进而给刘纬帮了大忙!
“老师……此物……大善也!”这份礼物实在是太珍贵了,刘纬激动地捧起番薯来,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庞德公在一边笑而不语,捋着自己的胡须,看着刘纬那激动的样子,也是满心的欣慰!
同为穿越者的庞博,又是上过大学对历史有过一定了解之人,他当然也知道番薯的重要意义!之前,他是不想改变历史,因此没有传播种植出去,现在,却对刘纬倾囊相授!
不过,在旁人眼中,这位汉中郡王如此失态,倒是让他们很疑惑,不就是一种野山芋么?种到了园子里,也没什么特别的吧?他们当然不能理解,这东西比中国土生的山芋,那重要百倍千倍的意义!
刘纬与庞德公正神秘兮兮地激动不已之时,突然,张虎飞快地跑了进来,神色有些焦急,似乎是出了什么大事!他来到刘纬面前,想说,又没敢直接说,看了看他身旁的庞德公。
“吾已拜庞公为师,善长无需讳言也!”刘纬没犹豫,告诉张虎现在庞德公已经是自家人,有什么事,可以当他面说。
“禀主公,南蛮似有异动,孟获与刘楷,待起争端……”虽然刘纬有言在先,张虎还是尽量压低了声音,向刘纬汇报道。
锦衣卫还是很得力的,在南中地区,也有耳目,张虎说的待起争端,意思就是密探来报,孟获与刘楷之间,很有可能会发生战争,这是一份有预见性的军情汇报。
可问题是,即便这份情报是打了提前量的,可刘纬人不在汉中,却在荆州,这份情报的送达,估计也是经历了一番曲折,耽误了不少的时间,因此,刘纬得报的同时,南中究竟打没打起来,谁都很难说!
刘楷是朱提郡南广县一带爪哈部蛮人领袖,其汉化程度很高,领地内的农耕文明也相对发达,自从上一次被刘纬打败后,便彻底顺服了,还成了蜀中商品在南中地区的总代理,可以说是富得流油;孟获是朱提县附近纳苏部蛮人,其与建宁太守孟固也是沾点亲戚关系,虽说财力不如刘楷,但实力也很雄厚。刘纬不用听报告也知道,这两家起冲突的原因,估计是因为利益纷争!
自从刘纬推行了友好通商的政策,南中地区已经平稳了许多年,蛮族各部落都得到了不少的利益,有了利益还闹什么!但是时间久了,在利益面前,尤其是利益不平等的状况面前,很明显,有些部族开始不满足了!
刘楷的地盘,因为离蜀中最近,他成了商品经销的前站,几乎把控了蜀中商人与南中通商的命脉,成了总代理人,那他获得的利益肯定是最大的!之前,刘楷曾经因为贪得无厌,肆意加价,并设卡收费,引起了南中各部族的不满,他们还曾联名向刘纬告状,痛斥刘楷的贪暴行径,刘纬也曾警告过刘楷,不许他任意妄为,还定下了一些商品的参考价格范围,避免刘楷多贪多占。
现在,看样子是刘楷的老毛病又犯了,所作所为引起了孟获的不满,两家闹了起来,根据锦衣卫密报,很有可能会打起来!看来,这一次南中之乱,迫在眉睫了,刘纬必须赶紧做出应对的决策!
“老师!军情紧急,纬必亲往之,盖终荆州之旅,赶赴江阳哉!吾将遣人,分两路,护老师回南郑安置也!”刘纬转而面向庞德公,拱手一礼,这样安排道。
“既是军情,王上不必顾老夫,可速往之!”庞德公听说了南中的问题,能理解刘纬急于想走的意思,表示理解,赶紧贴心地回应道。
就这样,荆州之行至此草草结束,刘纬命令张虎派精锐锦衣卫护卫五百,协助庞德公一家迁居南郑,他自己则带张虎和剩下的五百护卫,紧急由江陵秭归一线,越巫峡,过鱼腹,返回了蜀中。
也就是说,刘纬由荆州返回,没有途径汉中,而是直接沿着长江而上,从三峡地区,回到了蜀地。当然,他临走之前,也是给刘表写了一封辞别书信,解释了为什么要急于赶回去的原因。
刘纬要走,刘表正巴不得呢!上次的祈天大礼之后,他就病了,整日卧床不起,又听说刘纬四处乱溜达,仿佛是在挖自己的墙角,也是焦心不已!现在,可算能送走这小瘟神了,刘表下令沿途郡县,必须给刘纬提供协助,让他快走,赶紧走,走得顺顺溜溜的!琇書蛧
刘纬自从入主汉中,这几年都没有再回到过江阳,如今他从荆州返回故地,也是感慨万千,他甚至想起了阿幼朵,都有些紧张!不过,刘纬可没有时间多愁善感,因为刚刚抵达江阳城,就有人送上了大礼,那是一份最新的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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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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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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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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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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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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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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