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纬命令士兵打扫完战场后,又下令解开俘虏身上的绳索,让他们在新军士兵的监督下,处理山谷中的尸体!
大战过后,尸体是必须要处理的!一般的方式,就是挖坑埋掉,如果暴露于荒野中,极易引起瘟疫!汉末中原屡遭战乱,有时候无人处理那些战场上的尸体,于是就导致了瘟疫的大爆发,死于战祸的百姓,甚至不如死于瘟疫的多!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曹操在自己的诗作《蒿里行》中所描绘的这般场景,其实就是战乱加上一场波及甚广的瘟疫过后,造成的凋零景象!
刘纬来自于现代,他当然知道这其中的原因,所以,大战之后,处理尸体,是第一要务!
战争……太残酷了!乱世之中,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可是目睹着眼前的一切,刘纬还是感慨不已!一场大战胜利过后,他的喜悦远不及心中的悲凉之感,所以显得郁郁寡欢。
“禀公子!子敬将军至也!”刘纬正站立于残骸之间,望着大战后这凄凉的景象沉思,身后突然传来粗犷的人声。
刘纬缓缓转过身,见来人是吴班,此刻对方正拱手施礼,谦恭而客气,就好像刘纬真的成了吴班的领导一样!
“元雄校尉,不必多礼……何人所来?”刘纬刚才没听清楚吴班所说,没弄懂究竟是谁来了。
“剑阁孟校尉,引一千兵马来援!”吴班只好又解释道。
噢……原来是孟达啊!所谓的子敬,说的是孟达的表字。也是真巧,孟达的字,与东吴大都督鲁肃是一样的!不过,后来孟达投靠刘备后,因为要避讳刘备叔父的字,又把自己的表字改为“子度”。当然,这些事,建安六年时,还没有发生。
“哦……是孟子敬也……”刘纬目光深邃,又看向了远方,口中喃喃地叨念着,却并没有其他的反应!
刘纬之所以如此冷淡,主要是因为两点!
第一,孟达此人在史书上的记载,可谓是劣迹斑斑,后世评价也大多比较负面,说他是恃才傲物,阴险狡诈,反复无常,屡次叛国之小人,在三国演义中,作者更是把关羽之死的主要责任,安到了孟达的头上!
第二,一场大战已经结束,刘纬凭一己之力战胜了张鲁的大军,这时候孟达来了,没有帮上什么忙不说,还有抢功劳的嫌疑!不管孟达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他还是来晚了!葭萌关距离剑门关只有数十里,就算一来一往,有半天时间也就到了,孟达竟然耽误了一整天,这让刘纬不得不怀疑他来援的诚意!
若不是自己以诈降的缓兵之计,拖延了张鲁大军进攻的势头,那孟达他就不用来了!
“公子……彼来,吾等应迎之也……”见刘纬没有什么反应,吴班无奈地提醒道。
是啊!之前给孟达写信求援的是他刘纬,如今孟达来了,于情于理,刘纬都应该前去迎接,甚至还得款待一下孟达才对,以示感谢!况且,人家毕竟还是来了,总比庞羲那种人要强些!所以,刘纬就算万般不愿意,还是无奈地与吴班一起,回到了葭萌关南,准备迎接孟达。
谁料,当孟达率军前来时,刘纬第一次见到他,却是非常意外!因为真实的孟达,似乎与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
远远地,刘纬便看见孟达骑在一匹枣红马上,手持长矛,身披战甲,精神气十足!更为关键的是,他青丝淡髯,面容俊秀,远远一看,好似一名儒生文士!
更让刘纬惊讶的是,当孟达看见他出关迎接时,竟然快速翻身下马,一路小跑来到自己的面前,单膝跪地就是一礼!
“末将来援迟也,请公子恕罪!”孟达拱手,语气真诚地说道。
对此,刘纬很是意外!要说自己只不过是个小小县令,兼领个昭信校尉而已,论官职,与孟达基本平级,对方竟然如此大礼,这倒是让他突然有了种受宠若惊之感!
“子敬将军,如此大礼,纬不敢受也!”见孟达客气,刘纬赶忙搀扶起他来,寒暄道。
“公子之名,达早有所闻,甚是钦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也!”站起身来的孟达,依然是恭敬不已,刘纬一时间也分不清楚孟达说的究竟是实话,还是刻意的恭维!因为此人目光坚定,语气诚恳,还略显激动,似乎不像是假装出来的!
这就奇怪了……起码初次见面,孟达给刘纬的总体印象,与史书所载有天壤之别,这就是那个据说恃才傲物,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孟达?
寒暄几句,刘纬连忙与孟达携手揽腕,进入了葭萌关!他们没有登上关墙,而是直接北出关口,来到了昨日的战场之上。这是孟达极力要求的。
刘纬觉得,孟达身为战将,得知昨日大战获胜,肯定是十分好奇自己究竟是怎么打赢这场仗的,所以才急于想看看战场,于是便带他来到了废墟残骸之间。
孟达见到昨日大战的残局后,惊讶得目瞪口呆,从情报中他早已经知晓,张鲁大军三万人,而刘纬军仅数千人,这样悬殊的力量对比下,这小公子竟然还能打赢,他究竟是使用了什么魔法?所以,震惊之余,他连忙开口,询问刘纬昨日战况。
刘纬见孟达客气得很,便没有什么保留,把昨天从早上到夜间的战况,给孟达简单解释了一下,谁料孟达是越听越高兴,到最后竟然又跪了下来!
“公子奇谋,达不胜钦服也!”孟达拱手说道。
“子敬将军,何故大礼,快快请起!”孟达多礼,刘纬都有些适应不了了,赶忙再次扶起孟达,折腾出一身的汗来!
“早闻孝直有言,公子乃经天纬地之才,今日得见,盖为吾等之幸,益州之福也!”孟达虽然起身,可还是在客套不已,不停地夸赞着刘纬。
听孟达提起了法正,刘纬这才明白,他们原本是关中同乡,两人是一起进入蜀中,投靠刘璋的。孟达精武,比较出众,现在被委以重任,驻防剑门关,而法正是个文人,很难出头,所以才屈身江阳县。
两人虽然不在同一个地方效力,但平时应该有书信往来,法正肯定是没少在其中夸赞刘纬,身为好友的孟达,也是受了法正的影响,早就对刘纬心驰神往了!
到此,刘纬终于琢磨过味道来了!孟达今天的表现如此谦恭,其实有他自己的心思!莫非,此人是想拜在我的麾下效力?
这个猜想出现在脑海中,刘纬倒是对孟达少了一些敌意,反而多了不少的敬意!不过同时,他也感到很为难。
孟达没有明说,但那个意思已经很明确了,可他和吴班一样,都是平北将军吴懿的部下,自己怎么可以挖他的墙角,笼络吴懿的部下为自己效力呢!
再说,刘纬自己现在只是个县令,官职与孟达几乎平级,他就算真愿意为自己效力,又该如何安排他?给他什么样的地位和职务?这都是非常难办的事情!www.xiumb.com
“纬深感惶恐,不胜子敬如此谬赞也!”刘纬一躬到地,赶紧回应道。他不是在谦虚,而是对孟达这样的热情,十分为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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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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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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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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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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