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里,萧泽成了太子身边的第一人,太子到哪里,他就在哪里。
萧泽已经没有时间来睡他的床了,太子片刻都离不开他。
张天行成了暗卫的首领,直接听命于太子。
他没啥野心,有任务就接,没任务就歇,萧泽和天行嘴上骂他懒,其实心里都知道他是不想争。
三人都没有娶妻生子。
他和张天行在暗,不脱离暗卫的身份,就不能娶妻生子。
萧泽在明,他可以,但他不愿意。
起因是因为萧家见他出息大了,想利用他联姻。
一个男人一旦生儿育女,就有了软肋,萧泽在太子身边的身份举足轻重,甚至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太子一天没有登上大位,他就一天不能让自己有软肋。
“我们仨人说好了,等有一天老了,就求太子放他们离开,找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
陆大:“每日里喝喝酒,晒晒太阳,悠闲度过余生,后死的给先死的收个尸。”
“太子会放你们走吗?”朱青突然插话。
“别的主子我不知道,但他一定会,这也是我们仨忠心他的原因之一,他这人……”
陆大目光扫过晏三合:“罢了,他都入土这么些年了,再说没啥意思。”
晏三合知道他是顾及着自己,就把话引开了,“后来你被派去陆时身边?”
陆大:“他让我去的,我不大愿意,舍不得萧泽和天行,他给我一夜时间想想。”
那一夜,萧泽和天行都来了。
萧泽说:“傻子,殿下这是变相放了你,到了陆大人身边,你就能娶妻生子,过正常人的生活,当真仨个都打光棍呢?”
天行说:“能跟着陆大人天南海北的跑,再也不用困守在太子府,其实是件好事,多长见识啊。”
萧泽见他仍是沉默,便敛了神色道:“殿下的处境不好,万一有个什么,将来你也能替我们收个尸。”
天行:“鸡蛋总不能放一个篮子里。”
这话说到了他心上。
太子的处境,这世上再没有比他们三人更清楚的,不防一万,也要防一防万一。
他点点头:“好!”
想着跟了陆大人以后,见面就更难。
于是仨人约定,每年殿下生辰,都要想办法见上一面,喝一顿酒,聊一聊天,或者打上一架。
他是在一个下雨的清晨,离开太子府的。
走过两条街后,在拐弯处看到了打着伞的萧泽;再往前走几十丈,又看到了站在屋檐下的张天行。
他们以这种方式,来送别他们的好兄弟。
“跟了陆大人后,他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我嘴上不说,心里骂难听。刚到陆大人身边,我和他都不适应,相看两相厌。”
他从前是白天睡觉,晚上干活,二十几年了,突然一下子和正常人一样起床、睡觉,浑身上下难受。
再加上陆大人的话比他还少,两人常常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句话没有。
半年的磨合后,两人的相处才慢慢融洽起来。
每年殿下生辰,他都会想方设法的回京赴约。
约在萧泽在京城置的小院子里,从外头买几个好菜,把藏了一年的好酒拿出来,仨人边喝边聊。
先聊殿下的事,再聊朝廷的事,最后聊聊各自的事。
话说得差不多,就比划比划拳脚,哪个身手退步了,另两个就一起骂他。
不敢大醉,只能微醺。
即使这样,这一日都是陆大一年中最开心的日子。
天微微亮,三人一抱拳,各自回归原位,期待来年再见。
晏三合:“这样的日子,一直到了永和八年。”
陆大闭了闭眼睛:“是!”琇書蛧
永和八年七月。
陆大人离京去往南边的泉州,查水灾一事。
七月十三日一起床,他左眼皮就开始跳,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暗卫的直觉一般都很好,尤其是对危险,他隐隐察觉京城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而且不是小事。
奇怪的是,陆大人那几天也有些魂不守舍,夜里睡觉总惊醒。
主仆二人一商议,决定事情办完了,早些回到京城。
哪知还没动身回京,就得知太子起兵造反,兵败自尽的消息。
他惊得心都裂开了。
太子起兵,不管明卫暗卫都会上阵,邸报上说太子一党尽数歼灭,那也就意味着,萧泽和天行都不在了。
那天,他对陆时大发雷霆。
他要立刻回京,陆时非要等手上的事情完了再走。
他生平第一次吼得声嘶力竭,“我主子没了,兄弟没了,成了孤魂野鬼。”
“你现在回去做什么呢?替他们收尸吗?还有尸身吗?
你主子是会起兵造反的人吗?他为什么造反?谁逼得他要造反?这里头有没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
陆时眉心皱出一条深深的细纹。
“陆大,冲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你别忘了,他也是我主子。”
他听完愣了半晌,往地上一蹲,手捂着脸无声落泪。
陆时在他面前蹲下,手搭上他的肩:“你从来没和我说过你的兄弟,这会人都死了,说说吧。”
他用整整半夜的时间,说了他们仨二十多年的点点滴滴。
陆时听完,用另外半夜的时间,说起了他在唐家的点滴,说起了褚言停,还说这小子只怕也去了。
这一夜,主仆二人彻底交心。
“再回京城已是十月底,天很冷了,我没往太子府去,故人都不在,还有什么好看的呢?
太子生辰在十二月二十六,按惯例我们仨得喝一顿酒,我备了些纸钱和好酒,夜里去了萧泽的宅子。”
陆大深吸一口气:“不想在那边碰到了一个本应该在阴曹地府的人。”
李不言:“谁?”
陆大:“张天行!”
李不言惊道:“他竟然没死?”
陆大:“没死。”
李不言:“为什么没死?”
陆大余光扫过晏三合,眼里的欣慰藏都藏不住。
“因为他在太子举兵前一刻,奉命要把一个刚出生的婴儿,送到郑家,并且保护她一生一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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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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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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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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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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