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杜若以女医的身份,进了太子府。
“那天,她穿一件女医的官袍,那官袍有些大,她走着几步后,用手捂着嘴打了个瞌睡,显然昨晚没有睡好。”
夜明珠的光没有很强,却刚好把董承风的脸照得很清晰,他凹陷的双眸里,尽是柔光。
晏三合问:“你躲在哪里瞧见的?”
“没躲。”
董承风一声笑,“打听到她要来,连洗了五天的冷水澡,把自己给弄病了,再厚着脸皮和梁氏说一说,就这么瞧见了。”
晏三合知道他没有把话说全。
如何打听的?
怎么和梁氏说的?
等在哪里瞧见的?
都是“处心积虑”。
“女医有品阶,那日太子不在府中,梁氏在正厅里见了她。”
董承风:“一盏茶后,梁氏屏退众人,和她单独说了一些话,约摸过了小半个时辰后,有丫鬟来请他进去。”
他理了理衣裳,然后深吸一口气,走进了正厅。
先朝梁氏行礼;
梁氏替二人引见;
引见完,他走到沈杜若的面前,浮上一记在铜镜前演练了八百遍的笑,然后咳嗽几声道:“有劳沈女医。”
“客气。”
沈杜若指指边上的椅子,示意他坐下,“我先替你搭个脉。”
他坐下,撩起袖子,露出一段健硕的小臂。
她三指落下,指尖微凉,董承风怦怦跳的心,倏的停下来。
这是一双干净修长的手,指甲修剪的很短、很整齐。
董承风在风月场里厮混几年,见过的美手不计其数,却从没哪一双手比得过眼前这一双,让他怦然心动。
手瞧见了,再看脸。
离得近了才发现这人脸颊上,有几颗小雀斑,皮肤也不如别的女子那样白皙通透,是一种被阳光晒多了的健康肤色。
世间女子,多以白为美,肤色暗沉一点的,恨不得在脸上擦上三斤珠粉来掩饰一下。
她不遮不掩,把雀斑大大方方袒露在别人的眼前,难得。
沈杜若收回手,抬眼看着他,“着了风寒,没什么大碍,三副药吃下去就好了。”
她说话的语气很平和,语速不快也不慢,莫名的让人信服。
他的心又开始乱跳了。
“那就劳沈姑娘开药方吧。”
她起身走到四方桌前,掀衣坐下后,提笔写药方,几乎是一气呵成。
写完,药方刚要递到宫人手上时,他走上前道:“药方可否让我瞧瞧?”
沈杜若手一偏,朝他递过来的同时,轻轻扫他一眼。
他心脏一顿,佯装低头去看药方,仓皇避开了。
入眼的是一手龙飞凤舞的字。
嗯。
比狗爬略好一点。
他抬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她十二分坦然道:“抓药的人看懂就好。”
他无声笑了。
他看人的眼光不会错,这是一个外面看上去死板无趣的人,内里……
别有天地!
刚要说话,只听外头有人高喊:“太子回府。”
梁氏抬手摸了摸发髻,匆匆迎出去。
与此同时,沈杜若却往后退了半步,扭头对他说,“其实不用药也行,你如果能扛一扛,三天之后也会痊愈。”
他的眼神一下子亮起来,勾起唇角,看向她。
世间多少女子听到“太子”这两个字,恨不得生扑硬挤过去,她却往后退一步……
和他是同类呢!
他当着她的面,把药方一拍,塞进袖中,然后道:“听你的,扛一扛。”
她微一点头,背起手不再说话,身上淡淡的草药味。
他垂目,用余光看着她,看到了她耳朵上一圈细细的绒毛,那样的柔软。
这时,赵狐狸在梁氏的陪同下走进来,坐在主位上。
他和沈杜若上前行礼。
赵狐狸的目光看向他,“承风怎么也在?”
他:“染了些风寒,来找沈女医瞧瞧。”
赵狐狸这才把目光挪向沈杜若,“如何?”
沈杜若:“无碍。”
赵狐狸端起梁氏亲手奉上的茶盅,拨了拨茶盖,抬首对梁氏道:“晚上置上两桌,替沈女医接个风。”
梁氏笑道:“还用得着殿下交待,臣妾早就备下。”xǐυmь.℃òm
赵狐狸满意的点点头,“承风也来吧,太子妃总在本宫面前念起你的琴技。”
梁氏接话道:“余音绕梁呢!”
“晏三合。”
董承风掐断了回忆,拉着长音道:“你知道我听到太子说完这一句话后,想做什么吗?”
晏三合:“做什么?”
董承风:“想重新投个胎。”
那日在二门外见到沈杜若以后,他就使出浑身的办法,好好打听了一通。
她出身太医世家;
她聪明绝顶,刻苦好学;
她在外游历四年,医术出众;
再看自己……
异族人;
一个弹琴的;
放浪形骸;
一高一低,云泥之别,所以她能做太子的贵宾,他只能在席上弹琴。
“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的出身,可是那一瞬间,我忽然嫌弃上了。”
不仅嫌弃自己的出身,还嫌弃自己从前的放荡,甚至连自己的长相都嫌弃上了。
个子太高,气质不够儒雅,和她站在一起,一个狂野,一个内秀,半点都不般配。
“晏三合,你敢信吗?”
董承风:“在遇到她之前,我是个连赵狐狸都不曾放在眼里的人,太子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也是一日三餐,一年四季,死后埋进土里而已。”
晏三合并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这还是在男人女人中驰骋,片叶不沾身的董承风吗?
怎么听口气,像个怨天尤人的小媳妇儿,处处透着委屈、自卑的劲儿。
“一眼,就那么喜欢吗?”她问。
“就是那么喜欢。”
董承风重重点了一下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我来到太子府,就是为了遇见她。”
那天的接风宴,梁氏操办的很是热闹。
他刻意的打扮了一番,选了一曲《平沙落雁》。
这曲子三起三落,委婉流畅,有志者,能听出鸿鹄之远志;无志者,能听出逸士之心胸;有情者,也能品出这其中的深情。
他弹得极为投入。
就好像一个恨嫁的女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在骚首弄姿。
一曲终了,抬头一看,席上女人们都在用帕拭泪,沈杜若手撑着下巴,闭着眼睛……
睡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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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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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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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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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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