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秦淮;
灯红酒绿;
是这世间男子最销魂的地方。
师父让他来这里,一是替师父看一看难回的故土,二是他在深山里长到二十多岁,还没经历过女人的滋味。
本来就是匹野马,脱了缰绳后,就露出放浪形骸的一面。
他在秦淮河上租了一条船,每天在船上晃晃悠悠的睡到自然醒,醒来就净手熏香弹奏一曲,曲子引得河坊两边的妓女纷纷伸长了脖子围观。
从妓女的嘴里,传到书生们的嘴里;从书生们的嘴里,再传到贵人们的嘴里。
很快,就有人寻曲而来。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他就成了秦淮河上人人都想一睹风采的琴师,火爆的程度,不亚于河坊两边的名妓。
他的走红,一方面是长相,另一方面是琴技。
江南多书生,书生多文弱,突然出现一个高大英俊的异族人,这个异族人浑身野性,却弹得一首好琴,还博古通今,能与书生们高谈阔论……
何止秦淮河,整个金陵都疯了。
那是一段纸醉金迷的日子,多少女人投怀送抱,多少达官贵人抛出绣球,连最斯文的书生都争先恐后的要上他的船。
晏三合听到这里,忍不住想替李不言问上一句话。
“去金陵府打听你的人回来说,你的船上有男人,也有女人,你到底……”
她没有再把话说下去,怕人尴尬。
哪知董承风大大方方承认。
“人不荒唐枉少年,我骨子就不是什么好人,既伤过女人的心,也伤过男人的心,他们都想在我这里找到情……”
他半张脸埋在阴影里。
“草原上的野马哪来的情,都是一阵风来,一阵风去,就算有,也不是几个良宵,几句情话就能引出来的。”
所以,传言有的时候就是真相。
晏三合往后一靠,目光扫过他抚在琴的手,这手当真漂亮,修长如竹,每个指甲都修剪得干干净净。
光凭这一双手,他就有让男人、女人为他疯狂的资本。
“有人和我说过,你这性子,早晚一天要被人弄死的。”
“我倒宁愿有人弄死我。”
董承风突然换了副口气。
“男人年轻时所有的风流,都要一点一点偿还的,这可比直接弄死,要痛苦很多。”
晏三合再也没料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愣了半晌,问道:“和前太子是怎么认识的?”
“我应该用机缘巧合,还是命中注定来形容呢?”
董承风眼神有片刻的空洞,“就在我要被人弄死的时候,他出现了。”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当时的金陵知府姓谭,名正。
谭正有一双嫡出的儿女,儿子叫谭林,女儿叫谭涵。
兄妹俩都对他爱得死去活来,以至于一个不想娶,一个不想嫁,闹得谭知府一个头两个大,于是就给董承风递了请帖,请他来家中弹一曲。
董承风那时候狂的跟什么似的,压根没把知府大人的请帖放在
心上。
哪知当天晚上,他的船上就来了几个人,刀子一亮,逼着他进了谭知府的府邸。
他被安排住进了一间院子,谭知府派人过来问他,愿意不愿意给他们家少爷暖床?
他想了想,说不愿意。
过一会,又有人来问他,说愿意不愿意娶他家小姐?
他想了想,回答还是不愿意。
这一下,把谭知府给彻底惹怒了,亲自上门,让他在断三指和给他儿子暖床中选一个。
“你选了断三指。”
董承风猛的抬起头:“你怎么知道我会选这个?”
“给少爷暖床,是充当玩物;但娶知府的女儿,却能名正言顺的过正常人的生活。”
晏三合:“你连娶他女儿都不愿意,又为何要做那暖床的人?”
董承风看着晏三合半晌,忽然问道:“那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意娶她女儿?”
“野马不是一般人能驾驭的。”
晏三合:“只能说,她驯服不了你。”
董承风:“因为她不是我一眼就喜欢的人。”
晏三合在这话里,听出了另一层意思:“所以,你有一眼就喜欢的人?”
“有!”
“谁?”
董承风似笑非笑:“先说我如何遇到他,再说我喜欢的人,故事很长,总要有个先来后到,我们慢慢往下说。”
晏三合心说还好李不言不在,否则还不得被他活活急死。
“好,你慢慢说!”
“没错,我选择了断三指。”
师父给他起了这个名,让他要迎合贵人,可他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迎合。
让他娶一个根本没感情的千金小姐,哪怕有金山银山堆在面前,他都不愿意。
谭知府冷笑着夸了句“有志气”,给他一个时辰的时间,最后考虑一下。
他考虑个屁!
先吃饱,再喝足,然后把琴拿出来,认认真真的弹起曲来。
三根手指断了,这辈子也别想再弹琴。
他想着师父辛辛苦苦教他一场不容易,这一个时辰,就得让天上的师父听听,自己的琴技有没有长进。
“晏三合。”
董承风古怪的笑了一下。
“这是我人生中最投入的一个时辰,脑子里一丝杂念也没有,没有对断指的害怕,没有对未来的担忧,只有当下。你猜,这时我的琴音里多了些什么?”xǐυmь.℃òm
晏三合想了想,“猜不出。”
“多了一些贪念。”
董承风:“其实我心里还是留恋那些肆无忌惮、左拥右抱的日子的,何等的畅快和惬意。”
晏三合:“说白了,就是怕死。”
董承风的目光像是要穿过她的皮囊,看透她的整个灵魂。
半晌。
他收回目光,用力往后一靠,长长吁出一口气。
这丫头,还是像她更多一点。
简单,直接。
晏三合只当他这一声叹,是在叹他自己,于是又问道:“后来又发生了什么?”
“琴声传出去,远远地被另一个贵人听见。那贵人已经连续三天没有睡着觉了,他听了我的琴后,昏昏欲睡。”
“前太子赵容与?”
“正是他。”
即使过去了很多年,董承风回忆起这一段过往时,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一曲弹完,他就坐在院中,等着断他手指的人来。
一个时辰,不见人来;
两个时辰,还是不见人来;
入夜时分,有人从外面走进来。
是个中年人,穿一身书生的装扮,对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带上琴,我家主子要见你。”
这人一不佩剑,二不拿刀,长得更是平平无奇,但董承风却下意识的在心里打了个颤。
草原上的野马,天生对危险有一种直觉,直觉告诉他,这人不一般。
“这人是谁?”
晏三合:“在先太子身边充当什么角色?”
董承风:“先太子最亲近的侍卫,萧泽。”
萧泽领着他七拐八拐后,走进了一座院门。
院子的灯笼下,背手站着一人,那人听到动静后,缓缓转过身。
董承风一下子止住了呼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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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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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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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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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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