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书年浑身浸泡在热水中,两条瘦骨嶙峋的胳膊,无力的搭在木桶边缘。
身后,周也将手指插入他的头发中,一点一点温柔搓揉。
“阿也,我现在是不是又老又丑?”
“没嫌弃。”
声音渐低,周也顿了顿道:“我唯一嫌弃你的,是你疼的时候,从不喊疼。”
吴书年笑道:“这也让你发现了?”
“吴书年,我从六岁就跟在你身边,你眨个眼睛,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
“是啊,我父亲从前常说,阿也的眼神最好了。”
说到这里,吴书年静了许时。
“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比不上父亲,连在死这件事情上,都没做到像他那样痛快利落,但有一件事情,我比他强。”
有个人从六岁开始就把我装在他心里。
周也没问是哪一件事情,把毛巾绞干了,绕到边上替他擦脸。
吴书年顺势闭上眼睛,轻轻吁出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那三个年轻人我挺喜欢的,都是好人,三爷的那个侍卫,我觉得和你有几分像。”
“哪里像?”
“话少。”
“裴公子的侍卫话也少。”
“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谁入了他的眼,他能把命都给那人。”
周也终于笑了,“你这是在变相夸我?”
吴书年睁开眼,手指轻一勾,勾住了周也的衣襟。
周也在木桶边蹲下,看着他,不说话。
他也不说话。
终于等来了,整整九年。
太漫长了。
许久,周也轻笑道:“你洗好了,一会我就着你的水也洗一下。”
吴书年看着他,深深地看着他。
良久,他回了一个字。
“好!”
……
一张祭台面北朝南;
三盘瓜果依次摆好;
两只烛台火光跳跃。
唯有香炉里的香,还不见踪影。
香呢?
裴笑皱眉。
这时,李不言从包袱里拿出一支香,递到晏三合手里。
裴笑愕然,赶紧用胳膊蹭蹭谢知非:这香跟了李不言一路,怎么还没断呢?
谢知非往边上让让,眼风都没向他扫过去。
周也推着吴书年走进院中。
不知道是不是被热气熏过的原因,吴书年原本青灰色的脸,泛着些不正常的红色。
他目光落在晏三合身上。
晏三合走过去,垂首道:“你是替你父亲点香,不要有杂念。香能点着,说明我们找的心魔是对的。”
吴书年扶着周也的手,从轮椅里站起来,“我有句话要说。”
别是反悔了吧!
裴笑赶紧拽着谢知非走上前。
吴书年目光渐凝,轻轻推开周也的手,身子慢慢往前一拱,艰难地行一礼。
三人脸色大变。
晏三合伸出手的同时,裴笑已经扶住了吴书年。
吴书年慢慢直起身,喘着气道:“三位,拜托了。”
裴笑:“既然答应了,我们一定尽力,但如果时运不济,什么都查不到,你也不要怪我们。”
“那也是吴家的命,不怪你们。”
吴书年向晏三合伸出手。
晏三合把香交到他手上的同时,大步退回了原位。
谢知非随即跟过去。
怎么就剩下我一人?
裴笑莫名一惊,也赶紧跑过去,站在了两人中间,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
“谢五十,晏三合,我他娘的好紧张。”
谢五十没理他。
晏三合更没理他。
她抿了下唇,看着一步一步往前挪的吴书年,瞳孔微微放大。
“晏姑娘,我现在就点香吗?”
“等一下!”
晏三合沉稳开口。
“季老太太死前脑海里想的是一条黑狗,黑狗是吴关月送的;
吴关月是季老太太的青梅竹马,他身上流着两个王族的血脉,是一代枭雄,也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大英雄。
两人因狗结缘,互生情愫。
胡三妹是吴关月唯一喜欢过,却偏偏又只能放手的女子。
胡三妹带着不甘和不舍离开北沧河,到季家做了个小妾。季家纳她的目的,是因为正妻身子坏了,无法生育,需要她给季家传宗接代。
胡三妹的肚皮十分争气,头一胎就生了个儿子,儿子记在正妻名下,算作嫡子,由正妻抚养长大。
第二胎仍是儿子,胡三妹主动把儿子扔给正妻,自己拖着刚刚出月子的身体,去服侍婆婆。
慢慢的,胡三妹在季家内宅站稳脚跟。
她被人算计,也算计别人;她伏低做小,忍气吞声许多年,在正妻死后被扶正,成了季家真正的女主人。
随着年纪渐长,胡三妹在男人那里失了宠,和两个大的儿子不亲,儿子的婚姻甚至不由她这个生母作主。
在两个大儿子的眼里,他们真正的嫡母是已经去世的张氏。
胡三妹千年媳妇熬成婆,开始拿捏搓揉别人,她亲自相中的第三个儿媳妇宁氏与她反目成仇,让她成为季家的笑话。
胡三妹原本是个贫穷的渔家女,一脚踏进京城后,就再没走出京城,到死都困守在季家的后院里。
她的人生没有光照进来,也没有可窥见的方向,眼前身后都是一片空茫幽暗。
虽然锦衣玉食,虽然儿孙满堂,但她仍然活得不开心。
她一辈子最美好的回忆,是在东兴县,是在北仓河边,是那个俊得不能再俊的贵族吴公子,是那条绝食而亡、有情有义的黑狗。
她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靠着这段回忆活下去,念念不忘,时间一久,心念成魔,以至于死后棺材合不上。”
最后一个字落下,晏三合看着吴书年。
“吴书年,你明白了吗。”
“明白了,胡三妹其实也是个可怜人。”
因为病痛,细细的汗从吴书年的鼻子上冒了出来。
他挪着脚步到祭台前,把香合在两掌中间,深吸一口气后,慢慢闭上了眼睛。
“胡三妹。”
他声音因为虚弱而十分的轻柔,像是情人间的呢喃。
“我是吴关月的儿子,名书年。我父亲早在九年前便离逝了,他走得很突然,摔一跤,再没爬起来。
父亲生前最后一次回北街,站在北仓河边的时候,和我说起过你,他说:你是他唯一喜欢过的女子。
他不娶你,因为他要做一件搅动日月的大事,而你要的几间瓦房,四方小院,一个殷实人家,他给不起。
我父亲这一生也很可怜,才华抱负、雄心壮志都没有实现,最后还做了流亡君主,东躲西藏。
何处最伤心,关山见秋月,这是我父亲名字的由来,听听,连名字都起得这么惨,你应该庆幸自己没有跟了他。m.χIùmЬ.CǒM
该说的话都已经说了,你别怨他,该放下的都放下吧。
别再做孤魂野鬼,投胎去吧,如果……”
吴书年眼眶浸红,声音慢慢哽咽。
“如果你在那边碰到他,替我和他说一句,我们来世再做一回父子。我做父,他为子,我来替他挡一世风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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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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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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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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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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