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里埋着一面面旗帜,上面的“周”、“杜”二字因长期待在泥污积雪之中,已变得模糊不清。
十几个戴着毡帽的匈奴士卒拼命狂奔,要么陷入雪地中,一时半会儿拔不出身子,要么是被雪地里密密麻麻的尸体绊倒。
“杀!”
“汉军万胜!”
在异族惶恐的目光中,一匹匹铁马呼啸而过,锋利的环首刀带起血花。
与此同时,写着“赵”的大旗飘来,一匹白马背上,身高八尺、姿颜雄伟的赵云提着龙胆亮银枪,正环视四周,视线所过之处,无人敢与之对视。
若非亲眼所见,异族士兵怎么也想不到,眼前这个白袍小将竟如此凶悍,长枪挥舞之时,根本无人敢撄其锋芒——m.χIùmЬ.CǒM
他的枪太快了。
哪怕是草原上以目力超凡而闻名的射雕手,也只能在长枪飞舞之际,看到一道道银亮色的线。
银枪白马赵子龙!
望着漫天飞舞的枪花,杜泉心生绝望,除了那位“浑身是胆”的常胜将军,他实在想不到谁还能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压迫力,就如同昨日碰到的吕布,只是远远地看一眼,都不由得汗毛倒竖。
一旁,周天瞠目,攥长矛的手也渗出了飕飕冷汗:“这特么是赵云?!常山国不是在属于幽州……不对,不是处在冀州境内吗,他怎么会出现在并州!”
难道这不是赵云?
两人面面相觑,按照历史进程,赵云应该是投靠了白马将军公孙瓒,在其麾下担任都伯,很不受重用,最终几经辗转到刘皇叔麾下效力,开启了传奇一生。
可是,眼前这名白袍小将所带来的压迫力不亚于直面吕布,而且又擅长使用长枪,再加上俊俏的外貌,还能是谁?
“不会是陆离这家伙特意去常山国,截了公孙瓒的胡吧?”
周天心思活络,瞬间想到了一种可能,虽然只是匆匆几面,但着实不难看出对方在并州军中混得风生水起,陷入重围之时,竟引得吕布特意来救,恐怕深受丁原宠信。
“定是如此!”
杜泉手持环首大刀,死死盯着前方,提防赵云来袭。
事实上,一想到这个宿命之敌顺利抱上了大腿,而自己现在处在绝境,杜泉心中就泛起一阵酸楚。
要是当初没有背叛刺史张懿,没有投靠左贤王,应该也能加入官军阵营,与吕布、张辽这两位传奇人物称兄道弟吧?
就在他思绪翻飞时,正在扮演死神收割生命的赵云心有所感,突然抬起头,望向杜泉、周天所在的方向。
迎上赵云视线的瞬间,周天瞬间觉得背脊一寒,如坠冰窖,他咬紧牙关,心中咆哮:老子可是纵横白教堂的刽子手、从阿纳姆这个绞肉机里走出来的战士!
死,不可怕。
但绝不能死得跟杂兵一样!
一念至此,他抬眸凝视前方,攥着手中的长矛,沉声道:“兄弟,咱们两个的东汉之旅到此结束了。”
“谢谢你不远千里,带兵来投靠我。”
“哈哈哈,下个世界重新来过就是了。”杜泉大笑不止,“说起来,能做吕布、张辽的对手,最后死在赵云枪下,不丢人!”
“天下有何人能享受这种待遇?”
话落,他在心里补了一句:
天哥,阿纳姆之战过后,我只得到了八百学点,而复活需要一千点,只有你二话不说直接转了两千点过来,这恩情我杜泉记一辈子!
想到这里,他抬起头凝视前方,赵云的悍勇、强大,无法再动摇他的信心……
另外,只有领悟战魂才知道迈入这个境界后的强大,而在场众人之中,唯有他称得上真正的武将,有资格上前一战。
这个时候,赵云已经注意到了周、杜二人,事实上,这支残军中主要以羌人、匈奴人为主,突然冒出两个汉人,想不注意到都难。
不仅如此,观这两人的姿态便知绝非等闲——
杂兵拼命奔跑,唯有他们端坐于神驹之上,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眼神中闪烁着战意以及死志。
随手挑杀两名异族士兵之后,赵云猛地收住长枪,在马背上大声道:
“投降,可免一死!”
枪尖所指之处,一名匈奴士兵咽了咽口水,强行止住抖若筛糠的身体,用生硬的汉话喊道:“将军饶命!”
见状,赵云不屑一笑,遂收了龙胆亮银枪,而匈奴兵立刻从仰坐的姿势翻过来,跪伏在地,磕头如捣蒜:“谢将军不杀之恩,谢不杀之恩!”
“我是丁公麾下先锋,常山赵子龙。”
话落,左右黑压压一片人马中传来了此起彼伏的呐喊声:
“将军威武!将军威武!”
周天偏头扫视,眉头微微一皱,兵器、甲胄、军旗丢得到处都是,而且投降者大部分都是羌人,不少匈奴人依旧手持武器,站立在原地——
他们是左贤王赐给杜泉的勇士,若是回了草原,杜泉便是族长,而今左贤王、谷蠡王、万骑长悉数被杀,他们只有这一个依靠了。
因而,不降!
“来将通报姓名。”
这时,赵云挺起手中的龙胆亮银枪,朗声道:“你们有这个资格让我知道名字。”
“河北杜泉!”杜泉眼神郑重,报出了自己最真实的身份。
对他而言,背叛刺史张懿是个洗不尽的污点,既然如此,那便人死账消,此时此刻,他站在武将的立场上,与赵云公平一战——
武将各为其主,战死沙场便是宿命,而且还是与自己曾经最崇拜的男人一战,有什么可怕?
相反,他心中开始不断腾起战意,紧握着手中的环首大刀,而身后的睚眦亦不断咆哮,仿佛在宣告祂已经做好了准备,要在绝境中觅一线生机。
看着那头豺身龙首的异兽,赵云眼中闪过一丝郑重,对方不简单,十合之内难以拿下。
至于周天。
直到如今,他依旧不曾领悟战魂,心中死志却无能为力。
“本为汉将,奈何从贼。”
一声充满惋惜的叹息,赵云携纵横万军之势冲了上去。
铛!
雪尘冲天而起。
金铁交鸣声震耳欲聋。
十合,不败。
二十合,不败。
三十六合,睚眦伏首。
龙胆亮银枪贯穿了杜泉的胸膛,紧接着,骨肉分离声响起。
战场中央唯有一头火凰在振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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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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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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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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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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