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盆中正在燃烧的柴禾,时不时发出“噼啪”的几声响。
此时此刻,天色依旧灰蒙,几队巡查列队走过,丁原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必多礼,然后,继续领着陆离径自朝战场走去。
大片大片的火光,令人心生置身繁华闹市的错觉。
但残肢碎骸、断裂的旗帜,以及扑鼻而来的焦臭味,又不断提醒来者,这仅仅是暴雨骤停。
四十五万人规模的会战,怎么可能在一夜之间分出胜负,相隔仅六里的两支军队就像两头野兽,各自默默地舔祗伤口,等待下一次厮杀。
或许,那时便是决战。
丁原双手背负身后,慢慢地走在前面,除了叫亲卫队与巡查不要打扰之外,中途没有说话,而落后一个身位跟着的陆离,同样沉默不语。
两人仿佛各有心事,亦或者达成了某种默契,安静地向前走着。
至于负责侦查敌情的黄巾斥候,见休战之地多出两道人影,纷纷弯弓搭箭,摆出一副如临大敌的架势。
与此同时,心有所感的陆离抬眸,眼中闪过凶光,鹰视狼顾之间,骇得搭箭者双股战栗,仿佛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一样。
“不要命了!”
带队者也慌了神,急忙按下麾下斥候的脑袋,朝驻足数里外、凝视此处的陆离挤出一抹微笑。
昨夜会战,除了那个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的魔神,就属此人最为勇猛,一杆铁马戟斩杀了不下千名己方士卒,上前阻拦的小帅没人能在其手中撑过六十合。
对了,还有那个骑着青鬃大宛的紫袍大将,勇冠三军的胡才将军举弓射了对方主帅一箭,就被斩成两截!
下意识地,斥候头目扫了一眼陆离身侧,只感觉汗毛倒竖。
“得罪、得罪……”
“头儿,您在说什么?”
“滚!尔等差点犯下弥天大错,若是将箭矢射出去,战端必然再起。”
“怕什么?反正迟早还有一战。”
“那也得由上师做主!”
身为话题的中心人物,陆离表现得很是淡定,见小贼收起箭矢,便收回视线,等待主公开口。
坦白来说,他现在的情绪很平稳,不,准确来说,很奇怪,仿佛已经看淡一切了。
摆在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推辞拒绝,一条是点头同意。
前者,无疑是条自绝于天下的死路,先不谈自己是否有能力为婚事做主,一旦拂了丁公的面子,那可真跟白眼狼没什么区别了,又称,不识抬举。
因此,路其实仅有一条。
再者说,大丈夫扭扭捏捏作甚,不就是娶老婆吗?
丁秦予长得漂亮,家室在大汉数一数二,娶了她少说奋斗二十年。
可是,陆离一想到自己只能在此待一年,那股混不吝的气势又萎了,毕竟他又不是种马……
就在分神之际,丁公忽然站定,仰头望着天穹。
见状,陆离赶紧收敛心神,侍立在侧,同时跟着抬头看一眼,琢磨看夜空能产生啥感悟?ωωω.χΙυΜЬ.Cǒm
一片昏暗,连太平道高功法师召来的黄天异象都消散如烟。
这时,丁公却转过头来,沉声说道:“孟明可知老夫心思?”
陆离听到这里,心中顿时一紧,有种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
第一次被人招做女婿,该怎么办?
莫非……岳父大人在上,请受小婿一拜。
未免也太奇怪了。
见心腹爱将沉默不语,丁原又看了他一眼,仿佛知其心思,再度开口:“旬日之前,孟明穿过乱军前来投靠,那天在酒宴上发生的种种,至今想来依旧历历在目。”
“而今,你又跟着老夫北征南战,尤其是那夜劫营,重围之下,死战不退,护持老夫全身而退。”
闻言,陆离心道:主公你会错意了,若是投靠别人,遇到这种情况,我一样拿命去拼啊,都怪狗学校,逼着老子捞功绩、刷存在感。
不过,他也明白丁公的潜台词:孟明啊,和其他将领相比,你虽然来得晚,但老夫最看中、欣赏的还是你。
而事实确实如此。
刚才在大帐内初次议功时,丁公竟将自己与吕布、张辽列在一起,完完全全就是抬爱啊!
“主公对末将有知遇之恩,所做之事乃天经地义!”陆离赶忙回答了一句,以免沉默太久,让主公感觉自己在敷衍他。
“嗯……”
丁原点了点头,但尾音拖得比较长,似乎是赞同,又似乎在沉吟。
这是什么意思。
有何深意?
别看陆离在刚才走动之际,好像已经想通了,真到了表露心迹的这一刻,他又失了分寸。
片刻之后,丁公仍未开口。
陆离见四周无人窥听,便一脸诚恳地拱手道:“臣本太原一布衣,承蒙主公看中,屡屡提拔重用,心中感激涕零,岂能不忠?”
坦白来说,自从投了并州军,入丁公麾下效力,他从未受到苛待。
暂居九原时,直接被安排进了后宅,张辽都不曾享受这种待遇;
夜间劫营时,丁原直接把性命托付给自己,一个效忠没过几天的新丁,这是何等信任?要知道,一旦他起了歹心,先锋官宋宪根本拦不住。
想着想着,陆离眼眶确实湿润了,不管丁公对刺史张懿如何,对自己,那可是掏心置腹!
一念至此,声音不禁高了几分:
“主公有何吩咐,离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个时候,丁公抬起头凝视神色激动的陆离,紧接着,忽然露出一抹笑容:“孟明有勇有谋,我此生无所愿,唯愿有子如孟明。”
这……要是认我做义子?
那吕布怎么办?
而丁公却叹息道:“可惜,老夫膝下只有一女。”
“孟明先前见过,行事风风火火,一点都不省心。”
听到这里,陆离哪里不知道主公接下来会说什么,更不会顺着表面意思往下附和。
独女?那不得捧在手心里宠!
什么不省心?听听得了,要把这话当真,那可真就跟傻子没区别了。
所以陆离搜肠刮肚了一阵,出言恭维道:“小姐乃性情中人……”
什么国色无双、什么性格烂漫。
一通吹捧下来,简直把丁秦予夸成了世间百年一遇的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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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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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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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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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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