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杜泉所担心的那样,汉军趁着夜色掩护发动了突袭,而匈奴人几乎没有防备,大部分高层都聚集在谷蠡王的王帐之内饮酒作乐。
此时此刻,他觉得最该搞清楚的问题有两个:何人率队、军力几何。
若是飞将吕布,亦或者张辽亲自带队劫营,那么,没必要做无谓的挣扎了,赶紧收拾东西跑路吧。
除此之外,一旦汉军骑兵人数超过两千,同样无法挽回败局。
要知道,一个士兵因恐惧而变得歇斯底里时,必定会引发其他人的连锁反应,尤其是眼下这种情况——
长期围攻云中城,全军一直处于紧张状态,接着,细作偷开城门,他们一窝蜂地入城劫掠、发泄、作乐,强烈紧张后骤然放松,而今却又突然遭遇袭击。
杜泉几乎可以断言:要是敌人攻势猛烈,匈奴人不能快速稳住阵脚,左贤王牧马中原的野心将到此为止了。
毕竟,全军在黑暗中惊叫而起,精神崩溃状态下,会做出些什么事?
实在不敢往下深思。
念及此,杜泉勒住胯下胡马,示意身后的五百骑原地待命。
将这些精锐劲卒放去镇压敌军,或许会使局势出现转机,但他不想赌,更不敢赌。
自从来到这乱世,杜泉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
而这五百匈奴精骑,便是翻身之机,有了他们,何愁找不到容身之地。
至于忠心?
匈奴可是实行奴隶制,说不好听点,这些人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再加上现在的官职为左贤王亲自封赏,悄悄操作一下、使点小伎俩,就能将其全部带走。
数里之外。
刀刀入肉的惨烈拼杀又开始了。
金铁交鸣声、马嘶声、咆哮声、哀嚎声,此起彼伏,与冲天而起的烈焰,一同构成了一副地狱景象。
陆离确实杀尽兴了。
按理说,为磨炼武技,在没有遇到势均力敌的武将之前,他不会主动觉醒战魂,但架不住敌军人数太多。
四下劈砍、收割贼首的同时,大量鲜血溅起,哪怕刀柄处刻满纹路,增大摩擦,防止武器脱手,但黏腻的血液依旧使人难以持握。
因此,陆离只能选择开无双。
天狼加持下,他犹如尸山血海中的一座孤岛,单人单骑,硬生生杀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只见他横行于各个营区之间,时而横冲直撞,时而凭借黑鬃马的灵巧,快速转变方向,化身人形绞肉机,所到之处,必定掀起血雨火海。
“哈哈哈,陆将军,可还记得你我先前的约定?”
声音远远传来,至少隔着两个营区的距离,但陆离听得分明——
宋宪。
他从另一处营门杀到了这里,气势愈发摄人。
“孟明未敢忘记。”
说着,陆离劈出一刀,身后青色天狼亦是仰天长啸,光刃似乎离体了一般,将前方的一切尽数斩成齑粉。
“昔日,我曾在中军大营外对虞侯说过,有机会定要杀得这帮灭绝人性的畜生胆寒。”
言语间,血如雨下。
在旁人看来,他整个人都被一层血雾笼罩着,看不清楚面目。
“不错,你我兄弟二人约定,看谁的武器先卷刃。”
话落,一道血红色的身影冲至身前,绛色披风虽浸满了鲜血,但却飘逸不减。
先锋官宋宪率部前来驰援,在他面前,一排又一排匈奴兵被挑杀,好似镰刀割草一般,长枪所过之处,竟然没有一人,是他一合之敌!
很显然,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扩大效果,宋宪与陆离一样,直接开了无双,用战魂所带来的加持,碾压全场。
援军赶至,压力瞬间消失一空,陆离握刀的手收了三分力气,稍稍停歇,而喷张的血液不断冲击着耳膜,太阳穴突突突跳个不停,耳朵也有种失声感。
这是热武器时代所不能体会到的感觉,更为残酷、更为直观。
随手一挥,世间多了几条亡魂。
下意识地,陆离用余光扫向宋宪,想要看看他觉醒了何种异象。
熊罴。
麒麟奔于九皋兮,熊罴群而逸囿。
一头土黄色的熊罴在其身后若隐若现,察觉到有人在窥视,竟昂首看了过来,恍若活物。www.xiumb.com
宋宪如同一座可以移动的泰山,坚如磐石,一边挥动长矛,一边询问:“主公何在?”
“左。”
陆离回了一句,再度杀向下一个营区,那些酣睡不醒、醉意朦胧的匈奴兵只要不作死撞上来,他也懒得出手,算是听从那位乡老的嘱托,不要弑杀、恣意。
当然,如果不幸被借助风势燃起的火海吞噬,那就得另算了。
“不要恋战,合兵冲向中军大营,找那个立着大纛的营盘!”
丁原老当益壮,身上笼罩着一团青烟,虽不如陆离二人那般显化为猛兽,但在其加持下,同样势不可挡。
直刃环首刀被他舞得密不透风,兜鍪上的红缨随风飘扬,胯下战马更是傲视全场,比陆离黑鬃马还要神气——
身上披挂着马铠,面帘、颈甲、当胸,一个不少。
而护持左右的二十骑亲兵,虽然不能与之相比,但也格外悍勇。
因为陆离受命,单独杀穿一条路,他们便代其紧随主公身侧,浴血奋战,哪怕武器已经卷刃,手起刀落之间,依然能让异族授首。
“孟明、宋宪,莫要恋战。”
丁原平复心中翻腾的杀意,再度长吼出声:“敌军已乱了七分,但中军王帐还不曾捣毁,只要藏匿其中的各部首领不死,战果如何还是两说!”
闻言,陆离与宋宪互视一眼,旋即扯动缰绳。
不用吩咐,整支骑队再度整合在一起,呈锥形杀向前方。
身为武将,陆离与宋宪二人当仁不让地攻坚在前,亲卫队则分布两翼,而那些杀出重围的普通骑卒则缀在队尾,将发号施令的主公团团护住。
“顶住!”
这时,大当户且莫车姗姗来迟,看见这一幕后,瞬间目眦欲裂,带着紧急集合的数百部众迎了上去:
“要是王帐出事,尔等就在草原上的家小都要陪葬!”
恐吓之下,那些溃散的匈奴兵硬着头皮围了上去,试图收缩包围圈,却被汉军一次次撑开。
死亡——填补——死亡——
如此往复。
匈奴人就像原野上无穷无尽的野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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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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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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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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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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