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她感觉到不好意思,又或者是女主这么为她干活她受宠若惊,而是,她只有两个窝头,一条兔腿啊。
就......挺舍不得的。
算了,为了剧情,谁让对方是女主呢,这个家里仅有一点盐,旁的什么也没有,程染靠着自己泡面的手艺,勉强将兔腿给煮熟了。
分给了宋宋一个窝头,和半条兔腿,顺带两根小鱼干。
程染摸了摸睡的正香的猪崽,准备开始吃饭。
宋宋的目光落在程染皲裂的手上,脓疮暂时止住了血,只不过手背肿的老高,青紫的皮已经被撑破了,相比这手即便是开春长好的也要留下疤,来年再冻伤,周而复始。
宋宋也没有客气,拿起半条兔腿和窝头就吃了起来,她自幼被当做男孩子养,因此吃饭的姿势也很是豪迈,两腿一叉,三两口就吃完了窝头。
程染看了看对方光秃秃的手,又看着自己的半个窝头,心里犹豫再三,颇有些委屈巴巴的掰了一半,放到了宋宋手里。
程染:为了牢固的友谊。
这要是搁平时,程染大概是不会这么的舍己为人,但她此刻的人设是个死心眼烂好人的二傻子,总是要做些傻里傻气的事才算是维持人设。
宋宋这次倒是没有干脆利落的吃了,而是一时之间卡在了那里。
村长抽着旱烟袋吧嗒吧嗒的走上门来,程染家的门破已经算不上是门了,因此村长就这么大大咧咧的走了进来。
看到宋宋倒是没有太震惊,反而觉得自己还省事了。
“这马上开春了,镇上来了电报,说是过些日子,暖和些就有一批上山下乡的有为青年来咱们村下乡,这可是好事,染染啊,这里面有个喂猪的差事,也不忙,就开春打打猪草,你跟着去。”
“你这猪崽怕是自己也养不活,跟着去吃公家粮,也能好过些。”
“宋宋,你爹当年对咱们俞村有恩,村西头的破房子你也别住了,收拾收拾在村里选块地,盖个房子,你功夫好,去跟着那些金贵的下乡少爷小姐们,护着点,算是吃半个公家粮,攒点本儿,往后也好说媳妇儿。”
“现在娶媳妇儿不跟以前一样了。”
以前即便是穷成程四那样的,照样有地主家的小姐当媳妇儿,现在不一样了,你要有本事,人家姑娘才跟。
宋宋挑了挑眼皮,对于村长的那句娶媳妇儿不置可否,她哑着嗓子问:
“地,村里给批?”
村长抽了一口烟,灰色的浓烟,猩红的火光微弱的浮现,他长叹一口气:
“以往是你爹不愿意,现在你爹没了,你要是想住村里,看上哪块地跟我说,我去跟人家谈,你手里应该有些积蓄,去跟上窑村里买些瓦块,砖头的,这离忙的时候还有一段时间,村里的壮年都闲着,帮你盖房子也快的很。”
宋宋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就问程染:
“你家的地卖不?”
程染正啃着兔腿呢,大概是这野兔子肉紧实,她煮的不烂,因此吃起来有些费劲就,宋宋问她的时候,程染刚刚撕下一口肉,半塞进嘴里,模样倒真的像是那二傻子。
程染:“......哦,好。”
得到了答案,宋宋又转头对着村长说:
“叔,我就买她家的地,不用讲价,多少就多少。”
村长这旱烟一顿,没想到这事这么快就结束了,颇有些未免太轻松了的感觉,他的目光在宋宋和程染的面上来回扫了扫,看着程染吃的油光满面,微微眯起的眼眸,这倒是不损她半分好看。
村长又回想起来,当初那个还是大家小姐的程染母亲,也是,她娘那么好看,生的闺女长成这样也能理解。
可这要是村里旁的小子说要住在程染的隔壁,村长肯定是不同意的,不过这宋宋就不一样了,他爹在村里十几年,连女人都没看过一眼,生的儿子宋宋跟他爹一个性子,虽然不爱说话,但是个好性子。
而且宋宋一看就是个疼老婆的人,往后要是能照顾染染也行。
于是村长就点了点头,嘱咐宋宋早点起地基盖房子,不然知青来了事情就忙了。
村长来这一趟,办了两件事,也算是物超所值,因此便又抽着烟吧嗒吧嗒离开了。
回去之后,在饭桌上村长把这事跟自己家媳妇一说儿,村长老婆马上回过味来,连忙说:
“这宋宋不是看上程四的闺女了吧?”
说完她不等村长回答,自己就点了点头。
然后她恨铁不成钢的给还在死命扒饭的二小子一筷子,狠狠敲在脑门上。
“你看看你,染染多好的姑娘,这就被人抢走了,气死我了!”
二小子正吃着饭呢,这狗吃饭还不抢食呢,他娘无缘无故就动手打他,二小子也上来火气,放下碗就不耐烦的说:
“就那么一个傻子!你稀罕什么?!我要娶媳妇也娶云兰,那傻子谁爱要谁要,不仅傻还疯,跟宋愣子也配,一个傻子一个愣子。”
这下没等村长老婆打人,村长先是拿着自己的烟杆,一棍子敲了上去。
“你个狗东西,知道些什么?!吃你的饭,就你想要染染,都没这个福气!傻子你也配不上!”
二小子正叛逆期,火气上来饭也不吃了,站起来就跑了。
刚刚跑出门口就遇见了自己的狐朋狗友俞军,那俞军正是昨晚上被程染的猪崽爆了脸的倒霉蛋,他现在洗干净正想问问二小子昨晚上那喷猪粪的人到底是谁。
两个人一遇见,便把事情都说了。
二小子气急了,口不择言的说:
“那宋愣子要跟傻子好,还要住旁边,我看直接住被窝里好了!”
俞军听了这话,记恨自己被喷了满脸猪粪,见人便嚷嚷着说宋宋跟程染好了,晚上还住一个被窝。
“楚哥,我跟你说个稀奇事,就村西头那个宋愣子,不说话那个,他啊,跟咱们村一女的好上了,你猜那女的是谁?”
俞秋楚剃着牙,刚刚吃了一肚子野鸡肉,香的他把舌头都给咬了,此刻吃饱喝足人便懒散了,于是难得的听了一耳朵俞军的八卦。
他眉眼懒散的一挑,漫不经心的问:
“谁啊?”
俞军嘿嘿一笑,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嘲讽:
“就是咱们村的傻妞,又脏又丑,死了爹又死了娘的那个,听说她现在不仅傻,还疯呢,把她爹从棺材里给拽了出来。”
俞秋楚懒懒散散的过了一遍脑子,他这种属于村里的风云人物,在村里跟慕容云海一个级别,平日只有他横行的份,干的也都是大事,对于程染这种底层边缘人物,几乎是没有印象的。
想了两下,没想到是谁。
总之,那个宋愣子跟村里的傻子好了。
因此当宋宋真的把东西搬到程染家隔壁的时候,村里的那些小子们便纷纷笑了起来。
没有旁的原因,因此宋宋在他们的眼中,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宋宋功夫好,早些年村里办学校,宋宋回回考第一,后来遭了事,学校不办了,全村人都吃不饱的时候,宋宋已经能够在山上打猎了,谁家不想有个宋宋这种脑瓜子好使,身手好使,长的还好看的儿子。
宋宋对于那些嘲笑的声充耳不闻,因此俞军也越发的上跳下窜,甚至拦住宋宋嘲笑道:琇書蛧
“宋愣子,你说你跟那个傻子一个被窝是什么感觉?!”
宋宋停了下来,抬眼看向俞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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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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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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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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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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