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发展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上山下乡发展的火热,而程染所在的俞村也迎来了前来下乡的有为青年,而俞村有两霸,一个就是村东头的俞秋楚,他有着三个哥哥,虽然穷,但也在村里横的一批。
而另一霸则是十几年来到村里的练家子,男人带着一个儿子在村西头定居下来,他们父子甚少跟村里人来往,当初村子里饥荒几乎要活不下去的时候,男人上山打了两头狼还有狍子,这才让村里人渡过了饥荒,后来男人死了,横行的就是他的儿子宋宋。
而宋宋就是剧情中的女主,她自幼被她的父亲当男孩养大,他父亲是个极其传统的男人,但因为意外再也无法生育,这辈子就只有宋宋一个孩子,他无法接受,因此就把宋宋当做是男孩子养大。
父亲的突然去世,村委会念在宋宋父亲为村里做的贡献,正式将宋宋纳为村里的一员,甚至给了宋宋一个差事,就是去给前来下乡的有为青年做指导。
原本村里两霸,一个村东头,一个村西头,井水不犯河水,如今俞秋楚因为家庭困难,村委会特意给了这个差事,两霸便相遇了。
两个人一开始谁都不服谁,宋宋虽然是个女生,但她从小被父亲当接班人培养,一身功夫打的俞秋楚跟狗一样。ωωω.χΙυΜЬ.Cǒm
俞秋楚虽然没有宋宋的功夫,但是他损啊,自小跟一帮小子长大,什么损招都会,因此折腾的宋宋真的动了火气。
在捉弄的时候俞秋楚发现了宋宋是个女孩,于是傲娇又野性的俞秋楚表面嫌弃,暗地里默默喜欢。
宋宋对于自己是男是女没有太多的区别,她的父亲一直把她当男孩养,因此便习惯了。
男二是来下乡的有为青年,季云谏的到来为宋宋带来的光,是他让宋宋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更广阔的存在,让宋宋知道她的一生不应该只是在村西头的小茅屋里守着父亲留下的一堆刀枪剑戟过日子。
而季云谏的到来,也让俞秋楚感受到了危机感,横行乡里只不过是他幼稚又无聊的手段而已,他开始上进,想尽办法的去开拓外面的世界。
季云谏这样的男人会有很多的爱慕者,他见惯了女人面对他时的羞涩和做作,而宋宋异于常人的想法和不输男人的敢拼敢搏的性格让季云谏欣赏,在宋宋公布自己的是女人的时候,这份欣赏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变质。
可季云谏本就是天之骄子,他一开始对于宋宋的教导如同上帝悲悯人类一样,只不过是他随手而为,而真正和宋宋一起拼搏到底的人是俞秋楚。
正因为宋宋和俞秋楚度过了太多旁人无法经历的经历,让宋宋最后选择了俞秋楚。
季云谏有着很多的爱慕者,而原身程染就是舔狗之一。
作为一个舔狗,程染算是舔狗中的佼佼者了,没有旁的原因,只因为她舔的最为拼尽全力,最为歇斯底里。
至于原身程染为什么这么死心眼的喜欢着季云谏,那是因为她是个傻子。
程染:……
她的母亲一个大家小姐硬生生的给全村最穷最无赖的人当老婆,那个无赖还动不动喝酒打老婆,家里穷的几乎是要饿死了。
而程染年幼的时候因为发烧而没有钱看病,硬生生的把脑子给烧糊涂了,她的智商只有十二岁的水平,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傻子,只不过行动力,思考能力要比正常迟缓很多。
后来无赖喝酒掉进别人家的粪坑淹死了,就这样她强撑着病体到那个人家来要赔偿,为的就是给自己的女儿留一下东西让她活下去。
而这头猪崽就是那个人家的赔偿。
酒鬼家暴父亲的命,换一头猪崽。
智商只有十二岁的程染并不是真的傻,她对于这些事情清清楚楚,在母亲死后,她尽心尽力的养着这头猪崽,因为不修边幅,整日臭烘烘的而被俞秋楚这群浑小子叫做猪妹。
后来下乡的有为青年来了,村委会看程染孤零零一个人,便打发她去给村委会养猪,算是给她个差事,那些浑小子一如既往的取笑程染,而季云谏则是将那些浑小子给赶走了。
心思单一甚至是执拗的程染就偷偷喜欢上季云谏了。
当旁人都因为下乡而饥肠辘辘,面黄肌瘦的时候,程染就偷偷给季云谏放猪肉。
甚至当季云谏回去之后,程染也跟着跑了出去,她如同当初母亲死去的时候,抱着一个猪崽跌跌撞撞的跟着季云谏回到了城市。
到最后,她为了给生病的季云谏送饭发生了车祸,临死时还死死抱着怀里的饭盒。
程染看着最后的结局,摸了摸怀里猪崽的微微毛茸茸的头,叹了一口气。
“干活了。”
猪崽:“哼哼哼。”
外面嘈杂声愈发凶猛,程染抱着猪崽走了出去,原来是母亲从那个人家要来了一头猪算作是抵了酒鬼父亲的命,但是那家人突然反悔了,这个年的一头猪可要比人命值钱。
而程染的母亲为了不让他们把猪抱走,就把猪跟程染关在房间里,一个人拖着病恹恹的身体去跟他们对峙。
“当初说了给我们家,怎么还能反悔的?咳咳,你们还要不要脸?”
原本也是大家小姐的女人,此时面色蜡黄,拖着直不起来的腰单薄的站在气势汹汹的人前,干瘦的手臂拦着,死活不让他们进去。
“当初是程四自己掉进去,是他命不好,跟我们家有什么关系,我之前不在家,我家娘们不会处理,这才让你坑了一头猪,今天无论如何你也要把猪给我还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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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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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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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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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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