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悍只想过两次,他想,若是跟少年的相遇不是那般不堪,该有多好。
眸中泪,喉间血。
他也曾出身名门望族,只是前朝大厦将倾,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于是他自小便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讨过饭,抢过钱,也曾无恶不作,也曾幡然醒悟,最终做了青峰寨上那土匪头子。
初见少年时,他便知晓绑错了人,可是看着那绯红的嫁衣,他竟是有些欢喜。
后来啊,后来大雨淋漓,少年便没了踪影。
那看似柔软的少年,桃花纱覆目,执着一把长刀,硬生生的将突厥十六部几乎屠尽,罂粟肆意时,少年清冷又疏离。
这般的程染,颤抖的说,他不尽意,他有愧。
周悍第一次后悔起来,若是他们的相遇没有那般不堪,该多好。
他的满腔爱意,炙热的心思,于少年来说,却是最多余的东西,荧光与皓月如何能比。
无人知晓,当少年来找他的时候,他几乎是目眩神迷,他只觉得心中开了丝丝缕缕的蒲公英,那些晦暗的念头,那些秘而不宣的心思,此刻充盈了全身。
再后来,大壮说程染死了。
周悍怔了许久,沉默的行了许久,久到眼眶的泪水的泛着冰冷的温度。
若是他们相遇没有那般不堪,周悍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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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雪压枝头—阮恩
他是六岁入的宫,不同于那些穷苦人家的孩子没法子才入宫,他家其实是富庶的,在阮恩有限的记忆中,他自小便是没吃过什么苦的,只不过是个庶子,一日便懵懵懂懂的进了那净身房。
一开始的日子是难捱的,他娇生惯养长大了,自是比其他小太监闹腾些,可是这是皇宫,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地方,也是最肮脏的地方。
负责调教他的大太监有一个癖好,喜欢用那极细的藤条抽在人身上,留下细细的,红的发紫的痕迹,他天生要比旁人白些,那些伤痕落在他身上也比旁人好看上许多,像是那冬雪开的海棠。
十二岁,去贵妃阁里伺候着,那个时候阮恩小小的,怯怯的,好似那冬雪里颤巍巍的白兔,灯火阑珊下,老皇帝看了许久,然后转头对田公公说:朕瞧着倒是有那么几分顾爱卿的模样。
后来,他便开始了御前伺候。
是伺候。
踩在这簌簌的冬雪上,月辉清冷宣泄了一天一地,身边的小太监恭恭敬敬的给阮恩掌着灯,阮恩却忽的停住了脚步。
“回吧。”
小太监诺了一声便悄悄退了出去。
阮恩独自走着,似乎在这相似的雪夜中,总是不由自主的想到许多的往事,寒风乍起,吹乱了阮恩的衣袍,他手上提着一盏摇曳的琉璃宫灯,莹白的眉宇间落满了冬雪,也是这般的夜,他扶着程学士,奇异的是那一刻,他胆颤心惊了一辈子的心,忽的踏实了下来。
即便是他浑身染着血,即便是前路未知,可是程学士却是跟他一同站在一起的。
新科簪花,时隔多日之后,那句真的是你。
阮恩静静的听着这落雪的声音,后来啊,他只与程学士再相遇了一次,那日程学士拒了一品镇国大将军的位置,又坐回了懒懒散散的程学士,他去那翰林院送些茶水。
旁人对他说:程学士从不吃御膳房的茶水糕点
阮恩点了点头,便明白和知晓了。
而他要离开的时候,程学士却忽的抬头,他疏离清冷没有神情的面容上,忽的笑了,阮恩差点端不住那茶水。
这蓦然的笑意,好似冬雪消融,春日碎冰,一如那日状元游街的满树芙蓉压枝头。
“是你啊,拿来吧。”
阮恩弑君都不曾颤抖过的手,那日险些将茶水溢出来。
程公子,又一夜大雪,却永不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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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君即断肠—清疏
“那温玉楼的花魁娘子说是不会再弹琵琶了。”
灯火长明不灭,旖旎晦暗的秦淮河,自此再也没有了清疏姑娘的琵琶声了。
她说:弦断了,此生无法再修复了,便弹不得那琵琶了。
秦淮生暮潮,楼台见新月,知君即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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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梁锦桢
母妃自幼便告诉我,我生来便是要荣登大殿,这万里江山总有一天会尽数归于脚下。
他倨傲,只觉得这世间众生愚昧,唯有那胭脂惑人的顾首辅方才能入眼,可是那被他视为掌中物的顾首辅,养了个床上宠。
他或许是出于嫉妒,更多的是不甘,那床上宠何德何能让顾积阑放在了心上。
青石板上一树芙蓉开的荼蘼,那枝桠簇拥了旖旎的光景,秋风乍起,嫣红如絮,少年青丝微动,潋滟的眸子清冷的看着前方,眼尾的那抹红痕乱了。
那身状元服似是要将这满树芙蓉点燃焚烧殆尽。
梁锦桢知道自己遇劫了,只不过那一次一次的误会还未说分明,少年便蓦然的变了个性子。
那鸣冤鼓敲出了他肮脏不堪的出身。
他生来便是要荣登大殿,坐拥山河,可是他却给不了少年一个清白。
祖父是想在塞北置少年于死地的,他跪在祖父的面前笑着说道:若是祖父要动手,那他便覆了这江山。
这皇位连少年一个清白都给不了,他要来做什么。m.xiumb.com
塞北的风太刺骨,少年的泪太痛,梁锦桢看他抱着一个粉色裙摆的小姑娘怔然落泪,他这才明了,他自始至终都不曾真的了解过少年。
自此,少年便掩了性情,他杀的突厥溃不成军,桃花纱在血腥中翩然,凌凌的长刀寒的令人心头惊惧。
梁锦桢便再也没有勇气去看少年的眼眸,只能偷偷望着那粉色的桃花纱。
愿来生,不再如今生这般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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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顾积阑和圆圆还在修改,要晚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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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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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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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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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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