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徐冬青秦淮茹>第二百零七章 女儿红
  张氏总是选择性的遗忘一些事情,比如:贪婪的报复!

  秦淮茹也不敢确定她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最后受苦的人,唯有自己,当遇见事情的发生的时候,第一个躲起来的人,据对是她。

  不敢应承!

  夜幕下,雪夜飘飞!www.xiumb.com

  于莉和于海棠两个人欢天喜地的离开,几个身影鬼祟的人,偷偷的从前院往自家跑,身上有些狼狈。

  雪花、冰水混杂的衣服。

  僵硬的冰凌子都能听见蹭蹭的声音。徐冬青好奇的打量着窗外,这刘光天哥三,还真是做戏努力做全套啊。

  鱼篓中.

  除了从徐冬青这里购买的一条肥美的大鱼之外,也就剩下一些小鱼苗,期待晚上可以做油炸小鱼苗。

  梭罗一下鱼身的骨头。

  也是不错的选择嘛。

  “爹,我们钓鱼回来了。”刘光天热情的掀开厚重的门帘,屋内的温度不高,煤炭也省着点用。

  可也比外面有温度。

  呃欠~

  打了一个喷嚏。

  刘光天赶紧回到屋内,脱下湿漉漉的衣服,换了一身布满了补丁的旧衣服,缝缝补补又三年,这可是他压箱底的衣服。

  不敢穿出去显摆。

  怕丢人!

  刘海中瞥了一眼鱼篓中的大鱼,轻蔑的一笑:“还算你们几个臭小子,有点本事,没有让那徐冬青端美与前,以后有空的时候,就去城外的池塘多弄两条回来,又不需要花钱。”

  败家玩意?

  刘光天哥三苦闷的一笑。

  “知道了爹。”

  还能说什么,眼高于顶的人,永远不会了解你的真正需求,反而会一直询问你,为什么不能做到更好。

  在《王风》集中,题为《黍离》。“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他们能有什么办法,本来就不受家里的人待见,或者说:刘海中对他们平时太过于苛刻,哪怕是聋老太太都有些看不下去。

  这是自己的亲儿子吗?

  连干儿子都比不上。

  傻柱对棒梗的是无底线的纵容,小偷小摸,哪怕被逮住也会竭尽全力的保护,乃至于背黑锅。可刘海中则是一言不合上鸡毛掸子。

  在他的眼中,或许也就是比畜生的等级高一点吧。

  徐冬青安逸的听着留音机中传来的声响,歌曲悠扬,当时不符合他的审美,他喜欢的是流行的音乐。

  这里面都是经典的老歌。

  何为经典,还不是后来的口水歌无法传承,一枝独秀,才成为了永恒的经典,最起码在他看来,这是一代人的回忆。

  咚咚~

  声音有些不大,可是在寂静的风雪中,唯能听见风呼呼的声音的四合院,还是有很大的吸引力。

  徐冬青打开房门。掀开门帘!

  只见傻柱手里面拿着一个扳手,不知道在捣鼓什么,好似地窖口。砸锁的声音,在古旧的四合院中,其实家家户户都是有地窖的。

  蔬菜、粮食在夏天不好保存,还有关键的一点,也是怕出现食物短缺的情况,这年头,粮食就是命。

  不能随便的浪费。

  唯有在后来超市遍地开花,家里面有冰箱之后,才会慢慢的缓解,将地窖给丢弃,在四合院中,人口繁杂。

  怎么说也是有些不安全。

  当然在广大的乡下,还时常能看见地窖的身影,和窑洞一样。还是有广泛的市场。(我小的时候,我姥爷家就有地窖,说实话,潮湿,阴冷,哪怕是白菜、萝卜放在地窖中,依旧会开花)

  夜幕下。

  傻柱敲开地窖门,不知道的还以为砸自家的地窖,赶紧出门查看一番,没事!好奇的呼喊道:“傻柱,大晚上的砸地窖门干什么?”

  易中海的声音,有些鸿厚。粗狂!

  傻柱抬起头,风雪遮住了他的后背,还冒着热气。

  “一大爷,没事!就是想起之前的时候,在地窖埋藏了一些几十年的女儿红,想要拿出来尝一尝。”

  嬉笑中。

  难以掩饰傻柱内心的雀跃,他已经见到好几天了,隔壁的俏寡妇和徐冬青没有说过一句话,家里的生活又恢复了老样子。

  有人是在女儿出嫁的当天,开启一摊子的女儿红,表示庆贺。傻柱则是期待自己也能将俏寡妇给搂到怀里。

  一个道理!

  一个出嫁,一个迎娶!

  还想要和那愁眉苦脸的俏寡妇喝一杯,以后让她放一万个心,有自己一口吃的,就不会让她家挨饿。

  可看到趴在窗户的张氏,内心一阵的激灵。

  想早了。

  易中海咽了咽口水,在地窖里带了十来年的女儿红,怎么也比那供销社兑水的二锅头好喝啊。

  “等一下,咱爷俩去屋内喝一杯,我让你一大妈炒两个菜,今天晚上,咱爷们不醉不归。”

  “好。”

  傻柱重重的点头。

  这便是易中海的手段,之所以一直受到傻柱的爱戴,还听话,就是觉得自己和一大爷相处,不会吃亏。

  最起码表面上看是这样的。

  至于院里的二大爷、三大爷则不是这样。

  能不花钱解决的事情,绝不会多花一分钱,能蹭吃蹭喝的时候,可不会主动的出手帮忙。多费体力啊。

  “我看大家都开心,不如加上一个我吧。”刘海中掀开门帘,露出一个肥硕的脑袋,有点黄了。

  每时每刻撇着的小嘴,总是在忧愁中寻找着破绽,如何能往自己的怀里,搂一点钱财!

  “也不是不行啊。二大爷,刚才我可是看刘光天抱着一条大鱼跑回家的,不如也上了我们的酒桌吧。”傻柱有些不乐意。

  喝酒可以!

  出钱,出力、出粮....

  总是要占据一样,空口白牙的过来讨要一杯酒水,不可能!

  他可是知道刘海中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闲暇的时候,喝一碗散打的酒水,感慨自己的文化水平不低。

  怀才不遇的感觉。

  若不然,哪里有阎埠贵什么事情,早就一巴掌呼过去了。

  在自己的面前,装什么文化人。

  不够格!

  是初小、还是高小,唯有他的内心自己清楚,有点虚荣心。

  “这个...。”

  刘海中有些犹豫,一条大鱼少数两块钱,为了喝一口女儿红,就将大鱼给端出去,有点不划算。

  “那就算了吧。”

  讪讪一笑,直接打道回府。

  关上房门,让原本还想着能吊傻柱胃口的阎埠贵心里面也是一阵的腻烦。

  算了!

  “一大爷出菜,傻柱出酒,他出什么?二大爷舍不得出一条大鱼,难道他舍得,看了一眼屋内的白菜、咸菜、馒头,细算了一下,自己家都不够吃,也就没哟凑热闹。”

  徐冬青眺望窗户外,感到一阵的发笑。

  人生处处果然皆算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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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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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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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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