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流里流气的花臂青年围住了一个皮肤黝黑的少年正在拳打脚踢。
“臭小子!快点把钱交出来!”
“别以为我们不敢打死你!快说!钱藏哪儿了?!”
少年满身都是淤青,嘴角渗血,手脚都是擦伤。
然而不论他们如何踢打,少年都死死抱着头不吭声,也不还手。
“豪哥,这小子骨头很硬啊!”
一个绿衬衫混混打得气喘吁吁,停下来对领头的打着耳钉的红毛说道。
被称为豪哥的红毛挥手示意另一个混混停下,脸上挂起邪魅的笑容,将少年从地上提了起来:
“野子,我知道你有钱。听说你最近运气不错,赶海捡到不少好货,我们哥几个才来找你的。
你说你一个无父无母的野种,存着钱有什么用?人死了,钱还留着干什么呢?你说是吧。
乖乖把钱给我们多好,就不用受这皮肉之苦了。反正你去附近渔民家里要点饭就能活下去了。对不对?”
名叫野子的黝黑少年终于开口,
“不对。”
虽然声音无力,但他的眼中满是坚毅:
“阿叔阿婶们对我的恩情我铭记在心,我要报答他们。我要读书,出人头地,赚很多的钱,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哈哈哈哈!豪哥,我没听错吧?这个野种在这种地方还想读书出人头地?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绿衬衫混混捧腹大笑,脸上满是讥讽嘲笑。
这里是泡菜国最边缘的地区,住在海边的渔民都靠一条小渔船打渔为生,生活艰苦,风吹日晒,还要时不时地承受来自海洋的威胁。
每隔几年村里的渔船就有被打翻船毁人亡的。
很多年轻人都不愿意再打渔为生。
可是这种小渔村,连上个学都要去二十几公里外的镇上,没钱的村民除了打渔还能干什么呢?
这三个混混就是不愿意再打渔的年轻人里的其中之三。
靠着平日里欺负渔村里的的年轻人弄点吃喝,而无父无母的野子成了他们经常欺负剥削的对象。
豪哥也是满脸不屑,一把将野子扔在了地上,但他的表情马上就变得意味深长起来:
“这么说,你存了很多钱?”
野子知道自己说漏了嘴,立刻不住摇头。
但三个混混已经两眼放光,
“快说!钱藏哪儿了?!”
“我就知道这小子有钱!这小子水性好,平时退潮的时候他总能找到一些值钱的海货。”
绿衬衫从旁边捡起一根手腕粗的木棍,在手里掂了掂:
“看来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是不会说了。”
野子满脸绝望。
难道他这辈子注定活在淤泥里了吗?
见野子不肯说,绿衬衫眼中凶光一闪,狠狠一棍子敲在了野子精瘦的手臂上。
“咔嚓。”
野子的手臂应声而断。
“啊!!”剧烈的痛苦让他失声大叫出声。
也引起了远处渔民的注意。
这让绿衬衫有些心虚起来,生怕野子的大叫声将人引来。
“闭嘴!”
又是一棍敲在了野子的头上,因为心慌,所以这一下也用力极狠,野子哼都没哼一声,直接倒下了。
豪哥这时候才反应过来,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染血的木棍和拿着木棍的绿衬衫:
“你想杀了他?!”
绿衬衫慌忙丢下木棍:
“我、我没有,我不是故意的!”
另一个混混也慌了,
“怎么办啊豪哥,他流了好多血,不会是死了吧?”
还是豪哥最先冷静下来:
“没人看到是我们做的,不关我们的事,快走!”
“对对,快走!”
三人说完就要转身逃走。
然而他们一回头,就看到身后站了一个出尘绝艳的女子。
做了亏心事的三人被青昭吓了一大跳。
根本顾不上欣赏青昭的美貌,只有被人抓住把柄的惊慌失措。
而绿衬衫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被人看到了!被人看到他杀人了!!
另一个混混手足无措看着三人中的主心骨:
“豪、豪哥,怎么办?被人看到了!”
豪哥咬了咬牙,事到如今,只能牺牲一个了,他指着绿衬衫:
“这件事也不是我们俩做的。人是他杀的,我们只是正好站在旁边。”
早就方寸大乱的绿衬衫,看到自己拜把子的兄弟在这个时候居然背叛了自己,顿时怒火冲天:
“朴施豪!!你个王八儿子!是你提议说没钱了找那个野种要点零花钱的!我和阿文都是帮你打人的,你现在把自己推得一干二净!”
刚刚失手杀人的极度恐慌加上兄弟背叛的极度愤怒,让他觉得脑子一热,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平日里用来吓人的弹簧刀,向着红毛就刺了过去!
“既然我要死,那大家一起死!”
红毛豪哥没想到这一出,距离这么近他躲都没得躲,就被刺了个正着。
而刺中一道后,绿衬衫还不解恨,红着眼又刺了好几刀。
豪哥用最后的力气推开了绿衬衫,捂着腹部倒在了血泊里。
一旁的混混被眼前这一幕惊得呆住了。
谁能想到,十分钟前还称兄道弟,一起商量弄点钱胡吃海喝的兄弟,突然就暴起杀了他们平时都挺尊敬的豪哥。
还算有些机灵的他踉跄着就想跑。
但刚刚目睹了两场凶案现场,他已经吓得有些腿软了,没跑出两步就摔在了地上,他连滚带爬地继续跑。
已经杀红眼的绿衬衫并没有放他走,冲上去对着最后一个混混的脖子就是几刀。
绿衬衫的表情已经有些疯魔了。
杀了一个也是杀,杀了两个也是杀,那就把他们全都杀了,自己或许还能逃走!
解决完混混以后,绿衬衫又把目光投向了从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动过,脸上也不见惊慌之色的青昭。
仅存的一点理智让他问出了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不跑?”
青昭看着面上显示必死之相的绿衬衫,道:
“我为什么要跑?”
青昭的反常让绿衬衫发热的头脑有些冷静下来,此时他才注意到眼前的女子美得不似凡人,衣着奇怪,根本不像泡菜国人的打扮。
“我已经杀了那么多人,你不怕我也杀了你?”
绿衬衫满身都是鲜血,握着弹簧刀的手更是被鲜血染得血红,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越发觉得眼前女子不正常。
不是疯子,就是天上下来的仙女。
青昭轻轻勾了勾唇角,说了一句让绿衬衫如坠地狱的话:
“其实,那个男孩并没有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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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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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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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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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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