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燕永兴七年,冬。

  太原府,清源县,七里村。

  沈清是被冻醒的。

  醒来只觉脑袋昏昏沉沉的,眼皮子重如千斤。

  好不容易睁开眼,入眼是一间不大的屋子,涂了白灰的青砖墙,屋顶是木梁砌黑瓦,许是住户爱护房屋,打理得还算干净。

  她此刻正躺在一条长炕上,炕的一头摆着两个厚重的大木箱子,炕中间还有一个四方炕桌,她正睡在木箱和炕桌之间。

  身上盖着条挺厚的棉被,却依旧感到冷。

  沈清脑子如浆糊般,一时竟想不起自个是谁,又为何出现在这里。

  突然窗外传来说话声。

  “哎?阿策,你手里拿的啥玩意?”这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尖利的语气透着股刻薄味。

  “三婶,我去找李先生拿了副药,小妹病了,不喝药怎么成。”这是一个男孩的声音,听起来年纪不大,口齿却伶俐。

  沈策年仅九岁,他手里提着包药,急等着给小妹熬药,却被三婶徐氏挡住了去路,当下拧眉看向她,语气也有些不好了。

  “你哪来的银钱给阿清买药?不是三婶说你,这年头饭都吃不饱,你有银钱抓药不如买点粮食!”一身绿袄红裙的徐氏,挺着个大肚子,眼神不善地看着沈策,语气阴阳怪气的。

  “我哪来的银钱?这是我问李先生赊来的,等我大哥带了粮回来再还上。”

  “啥?你还跟人赊药了?这副药要多少粮啊?”

  “也不多,李先生就要三升粮。”

  “三升还不多?你知道如今三升粮外头都卖啥价了?你大哥每月就挣回来二斗粮,这一下去了三升,你是打算下月饿肚子啊?”

  “我和小妹整日喝稀粥,一月还吃不到一斗粮,小妹病了,家里也没个人管,我不过拿三升粮给小妹换药,也值当三婶大惊小怪?”

  “呦,阿策,你这话啥意思?你意思是家里苛待你们兄妹了?谁能抠你那两口吃的,这地里一旱旱两年,你去外头瞧瞧,村里有几家还能像咱家一样喝上粥,那穷的都啃树皮吃草根了!再说咋没人管阿清,你奶不是说了,让你用姜汤水给阿清灌了喝,改明儿不就能好了吗?你倒好,不声不响使掉三升粮!”

  “晌午大娘给小妹喂了姜汤,哪里管用?三叔每年去县里念书要交几石麦子,也不见你心疼!三婶,你还有啥话回头再说,小妹等着喝药呢。”

  “你!”

  后面的话沈清也听不清了,她的眼皮子太重了,又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梦之中,她犹如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也不知过了多久,感到有人扶起她的脑袋,轻声唤她:“小妹,起来喝药了。”

  沈策把妹妹的脑袋轻轻抬起放在他腿上,然后从炕桌上端下大娘帮他熬好的药,舀了一勺,吹了吹放在妹妹的嘴边:“小妹,张嘴,啊……”

  沈清闻到一股苦药味,但出于对男孩声音的信任,她下意识张开了嘴。

  被灌了一肚子药,最后又被人塞进来一块甜甜的糖,她无意识地咬着糖,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一觉睡到第二日清晨。

  沈清缓缓睁开眼睛,又看到了昨儿那间青砖墙黑瓦顶的小屋。

  只是如今炕桌的另一边多了个人。

  沈清视线瞥过去,就看到一个八九岁的男孩睡在那头,身体蜷缩在棉被里,只露了个小脑袋。

  男孩的头发束在头顶,五官清秀,皮肤白皙,可小脸却瘦得脱了相,脸颊都有些凹陷。

  沈清又掀开被子,看了看自个的小手,白白嫩嫩的,看起来才四五岁大的样子。

  好半响,沈清才记忆回笼,也理清了原主的记忆。

  她穿越到了一个叫大燕的地方,肯定不是她上辈子的世界。

  因为她清楚记得,华夏历史上虽有过燕国,却并无大燕朝。

  她如今所处的大燕,是个南北统一的大朝,且看当地文明程度,若换成她上辈子的世界,至少也是15世纪之后的时代了。

  朝代对不上,也就是说她学过的历史不管用了。

  她能知道这些,还多亏了沈家不是一般农户,家里有个正经读书人,那位读书人每次回来,总会跟家里老爷子吹牛皮,说些云里雾里的话,原主听不懂,她却是懂的。

  她此刻所在的地方,属太原府、清源县下七里村,地处大燕北方。

  也不知是不是巧合,原主名字也叫沈清,只是如今是一个才满五岁的小女孩。

  原主是沈家二房的小女儿,无父无母,上头倒有两个哥哥。xǐυmь.℃òm

  沈家的房子前后俩院儿,足有十二间青砖瓦房的屋子,院墙也是青砖盖的,在七里村算是个体面人家了。

  原本沈家的家境是还不错,家有良田四十余亩,太平年间填饱肚子没问题。

  但这两年来,大燕北部多地大旱,太原就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当地庄稼两年几乎颗粒无收。

  朝廷不作为,迟迟没有赈灾粮下来。

  沈家如今还能喝上稀粥,可当地不知多少人已经在卖田卖地过日子了。

  更甚者,不乏饿死的。

  七里村算个大村,有着近两百户人家,姓氏颇杂,但人口最多的,就是沈、徐两姓。

  村里几个地主大户,也都是沈、徐两族的人。

  原主家早年底子太薄,还是前些年发达起来的,这大户,沈家还够不着。

  她所说的大户,是拥有良田百亩以上的地主。

  几个大户为了造福乡里,几十年前合资在村里办了个学堂,村里男娃去念书费不了几个钱,对沈、徐两族尤为优待。

  因此村里识字的男人还挺多的,原主家这条件,男人更加不会是文盲。

  所以家里小辈都有名字,不至于叫个阿猫阿狗什么的。

  原主的爷爷沈大山,其原配早逝,后又娶妻赵氏,也就是原主的后奶。

  沈爷共有三儿一女,大儿子二儿子是原配所生,三儿子和小女儿是赵氏所生。

  小女儿名叫沈娇娥,今年才14岁,还待字闺中。

  仨儿子分别叫沈福、沈瑞和沈昌,现都已成家。

  老大沈福娶妻周氏,育有一子一女,长子沈坚16岁,女儿沈桃11岁。

  老二沈瑞娶妻王氏,育有二子一女,长子沈进13岁,次子沈策9岁,女儿也就是5岁的原主,沈清。

  老三沈昌娶妻徐氏,育有一女,取名沈蓉儿,如今3岁,另外徐氏的肚子里又怀了个,来年家里怕要再添一口人。

  老大沈福是个地道的农民,性情憨厚老实,这两年因为旱灾,家中粮食紧缺,年初就去了别村的一个大地主家做工,每月就回家一次。

  老二沈瑞据说打小就会做生意,长大后跟人一起走南闯北的倒货跑商,据说一年能鼓捣好几十两银子,沈家如今青砖瓦房的院子就是沈瑞出钱盖的,田地也有小半是沈瑞添置的,也算有出息了。

  可惜沈瑞命不长,三年半前一次出远门,遇到了山贼,整个商队都折外头了,只听人报了信回来,连个尸首都未见。

  原主的娘王氏也在三年前病逝,之后二房就剩了仨孩子。

  至于老三沈昌,是沈家唯一一个正经读书人。

  村里是有学堂,但学堂先生教的都是小孩子,若想有所成,还是要到县里书院念书。

  沈昌今年21岁,他自13岁起就在县里念书,早年还是原主爹沈瑞掏银钱送他去的,后来沈瑞没了,沈爷依旧供着他在县里念,灾年间也没让他落下学业,其妻女倒住在家里。

  乡下人家,供个正经读书人不容易,原本家里供着沈昌,其他人就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何况这到了灾年。

  二房没爹没娘的孩子,日子就更难过了。

  也好在原主有个有本事的大哥,沈进从小力大如牛,十来岁就能成为家里耕种的主力,今年年初时,沈进也跟着大伯沈福一道做工去了。

  两人如今同在邻村马大地主家做事。

  那马大地主不是一般的地主,听说其举人出身,家有良田上万亩,人称马大老爷,在清源县可是数一数二的大乡绅!

  听说沈进和沈福颇得马大老爷看重,两人在马家干活,不仅能管饱,每人每月还能领二斗粗粮。

  这时候的一斗粗粮,至少有21世纪的十七八斤重,二斗就有三四十斤粮食,可不少了。

  有沈进带回来的粮食,沈策和原主才能在家过上太平日子。

  但虽说原主在家还算有口吃的,却也要看人脸色。

  前儿晚上原主发起了烧,沈策求家里俩老的给原主请大夫,却换来后奶赵氏的推三阻四和谩骂,结合昨儿沈清迷糊中听到的话,估摸是沈策自个找了村里唯一会看病的李大夫赊了药,这才救她一命。

  否则昨天那种情况,沈清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过去。

  别说,这药还真管用,她昨晚出了一身的汗,如今烧已经退了。

  沈清目光又扫向系统背包,意念打开,看到背包里的东西都还在,暗暗松了口气。

  这太原一旱旱两年,朝廷又不作为,一年两年老百姓还能苟延残喘,可要知道当地不少大户已经开始趁乱兼并土地,许多农户失了田地,来年那些人该怎么活?

  再则来年再旱呢?

  届时怕要出大乱子。

  她背包里的物资,此刻就显得弥足珍贵,也给了她底气。

  正想着,隔壁有了动静。

  沈策迷迷瞪瞪转醒,一看天都亮了,诈尸一般挺起身。

  再一看妹妹已经醒了,忙绕过炕桌爬过来摸了摸沈清的脑门,感觉妹妹烧退了,当即大松了口气:“可算是好了。”

  昨儿晚上他也是等妹妹出了汗,这才敢睡。

  不怪他担心,他妹妹从小就身子骨弱,刚出生时跟小猫崽子似的,奶都说养不活的。

  每次妹妹一生病,都让他担忧得不行,妹妹真是好不容易才长这么大。

  好在李大夫没骗他,给他拿的药真管用。

  “小妹,你再躺会,二哥去看看大娘烧了饭没。”

  沈策说着,也没等妹妹回话,又忙穿好袄褂棉裤下了炕。

  昨儿妹妹病着,一天没吃什么东西,这会儿该饿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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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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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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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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