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冯叔和冯家房子的小巷进入院子,就看到好多人正在院子中间的院坝闲聊。
年轻的聚在一堆吹龙门阵,长辈就在一旁编竹篓子一边摆。
则是二哥把的家伙什拿出来,看得出来是在打柜子,大哥在一旁给打下手。
二嫂坐在街沿,她眼尖,一眼就瞧见了林文菊和彭丹的背篓。
“弟妹,去了这么久,怎么就只有半篓子?”
闻言,坐在街沿纳鞋底的婆婆和大嫂的视线都扫了过来。
“冯二嫂,今天太晚了,我们没去小钱沟。”
彭丹率先解释道,随后也不管二嫂那明显有些计较的表情,就跟林文菊道别,穿过蔡家的房子去后院了。
“后山能搂到啥,下午去不了别的地方,小钱沟好歹地方大,好歹也能搂到些。”
二嫂显然觉得林文菊做事情有些不给力。
林文菊不好意思说自己怕,只能道:“今天太晚了,我明天早些再去。”
“娘,那小钱沟晚上我都不敢去,三嫂刚嫁进来也还不熟,
您不然让我大嫂二嫂多带带?一起去人多也好壮个胆。”
倒是一旁带小侄子的小姑子建安看出了林文菊的局促,她也不跟李琴说道,而是转头跟她娘道。
婆婆蒲礼琴停下纳鞋底,看了看林文菊,遂女儿点点头。
一旁的大儿媳王玉凤显然明白了婆婆的意思,立时开口道:
“是了,三弟妹还小。我当年刚嫁进来那年,听说小钱沟的时候,我也吓得不敢去呢。”
二嫂李琴不喜欢她这种惯会做乖面子的样子,悄悄撇了撇嘴。
这些小动作自然逃不过众人的眼睛,不过李琴一直如此,掐尖要强的。
王玉凤话音一转,又道,“不过,你二嫂可比我厉害多了,刚嫁过来没几天,一个人黑天的时候都敢往里进。”
李琴一听,脸上都是得意。
也越发瞧不上林文菊和彭丹这两个新媳妇,怕这怕那的,那山在那里又不会吃了你。
“那二嫂可要多带带我,我胆子小。”
既如此,林文菊索性直接承认了自己胆子小,以后别让她去就行了。
这样一来,大家都满意了,一时之间,冯家街沿下,婆媳几个气氛十分和谐。
随后,林文菊想起来自己在山边找到的几株刺泡,她和彭丹一人摘了一小捧,那叶子给包好带回来的。
这刺泡就是拇指大的一种覆盆子,呈桔红色,口感酸酸甜甜的很好吃。
林文菊在采摘的时候,也有悄悄地挖了两株扔进了空间储物间,等晚上的时候,就可以进去进行移植了。
她翻出背篓里,压在弯刀下面的叶包。
“小才!”她叫在院坝和男孩子玩耍的大侄子冯贤才。
“小婶!”6岁的男孩子一听婶婶叫她,应了一声,就乐呵呵的跑了过来。
“诺,小才,你把这个刺泡去和弟弟妹妹们分了吧!”她将叶包递给他,随后又叮嘱,“要洗了才能吃哦!”
“谢谢小婶!”
冯贤才高兴的一跳,捧着叶包钻进堂屋,冲进了黑黢黢的灶间。
虽说他平时就是摘着了就直接吃,不然可能就被小伙伴们摘没了。
但他是个听话的孩子,小婶怎么说,他就乖乖的做了。
不一会儿,小才就捧着湿漉漉的叶子回来了,见他整个人像泥鳅一样在黑黢黢的堂屋和灶间窜来窜去,一点儿也没有撞到东西,林文菊内心不由得佩服。
看来她得多吃点水果,补充点维生素了。
在天彻底黑掉之前,冯家人开始洗漱准备睡觉了。
在这里,每个媳妇结婚都陪嫁了一个洗脸架,但冯家灶间的空间有限,就摆了一个婆婆当年陪嫁进来的的三层洗脸架。
其余几个媳妇的,要么就放自己的房间,要么就放在隔壁仓房。
林文菊的也在仓房里放着,也方便拿取。
婆婆的洗脸架,左右两边的横杆可以挂毛巾,灶间的门背后也打了一排木挂钩们可以挂多余的毛巾,架子中间三层可以放三个脸盆。
李文菊发现,这里都是以一家为单位来共用毛巾。
比如公公婆婆共用一张洗脸毛巾。大哥一家用一张,二哥一家用一张。三张毛巾都是那种被洗的掉了毛的黑黢黢的样子。
小姑子建安的稍微好些,看得出来还是白白的,也洗得很旧了。
好在,他们洗脸洗脚并没有共用一个盆,只是全家人共用一个盆洗脸,一个大木盆洗脚。
林文菊就看着,婆婆把洗脸巾揉了递给公公,公公洗脸之后,婆婆去盆里投了投水,水就瞬间变黑了。
接着就是大哥二哥家,直到水变得很少无法打湿毛巾了,才会换下一盆水。
洗脚也是,大木盆足以容纳好几个人,通常就是一家人大脚压小脚就下去了,没一会儿水就浑了。
林文菊就在油灯下看着这家人的操作,整个人简直是接受无能。wWW.ΧìǔΜЬ.CǒΜ
是灯太黑了看不清吗?
可大侄子能够在黑暗中游刃有余的穿梭自如,让林文菊否定了这个想法。
可能是为了省水省柴火吧,毕竟每天的水也是要挑到水缸里,柴也是一家人下了工见缝插针去打来的。
天知道,原主前几天是怎么做的?
林文菊仔细翻找记忆。
还好原主是新媳妇,有几个姐姐送的新毛巾新脸盆的,新脚盆的陪嫁,新婚几天,都是和丈夫冯建平用的她的陪嫁。
林文菊恨不得原地跳起来,陪嫁万岁!
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用她的东西了。
果然,林文菊拿着她的两个盆去接水的时候,冯家人并没有反应。
就是漱口的时候,冯家人都是用的牙粉,她也只好试了试,发现也跟牙膏没啥太大区别。
终于,一番折腾之后。
可以进入各自房间休息了,林文菊掏出之前扫荡的一块手表,时间也是她今天悄悄矫正过的。
一看时间,差不多8点15的样子。
要在现代,这可是刚开始夜生活的时候,可在缺乏文娱生活,又没有电的60、70年代,就只能上床睡觉了。
好在,林文鞠还有个空间给她打发时间。
于是闪身进了空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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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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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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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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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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