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绍华带出去一部分喜馍,剩下的就要留给林母来送。林家自家人自然要多送一些,其余的就送给村中的亲戚。

  最后想到儿媳妇平时来往的人,林母还去董家送了几个馍。

  董晓霞拿着喜馍,满脸惊讶,“啥?婉清生了?这就生了?!”

  前两天还一起学习,她还挺着大肚子呢?

  怎么悄默声就生了?

  林母也为自己儿媳妇生孩子麻利这事儿骄傲,当即就跟董晓霞唠了起来。

  一直说的口干舌燥,林母才想起来回家,“你闲了也来我家玩!”Χiυmъ.cοΜ

  告别了董晓霞,林母又给董晓芳送了两个喜馍。

  董晓芳知道自家和林家没有亲戚关系,这年代没有亲戚关系还能收到喜馍,那就是人家和你交好,人家看重你。

  “婶子,你家忙的开不?要是需要就喊我一声,我洗尿布带孩子都会。”

  林母忙摆手拒绝,提着篮子跑回了家。

  林绍华出了村,直接去了黄土村。

  林母娘家和自家早就不来往了,根本就不需要去通知。

  到了赵家,赵父赵母一看他手上提的喜馍,顿时就乐了。

  “是清儿生了?”赵父问。

  他记得好像不该是这个时候生……

  赵母跟着道:“男孩儿女孩儿?”

  生男生女可关系着女儿在婆家的境地,头胎最好是个男孩儿!

  “对,昨天半下午生的,男孩儿,取名叫林恺。”林绍华笑道。

  赵父赵母顿时笑开了花。

  “好啊好,林恺好啊……”

  赵二弟嚷嚷着要去看小外甥,被赵母一巴掌呼开。

  “你姐才生了孩子,你少去吵她!”

  同样想看小外甥的赵大弟就机智的没有开口。

  林绍华坐了一会儿,说了满月酒的时间就离开了。

  他提着一篮子喜馍来,离开时又被赵母塞了一个包裹背着。

  出了黄土村,绕过两个村子,林绍华就到了近山处的延林村。

  在村头找人问了路,林绍华很快就摸到了宋家。

  赵大姐嫁的是宋家的老四宋强军,林绍华没见到赵婉月,却是宋强军出来见的他。

  一听是妻妹生了儿子,宋强军脸色就淡淡的。

  林绍华给了他几个喜馍,皱着眉离开了延林村。

  这宋家人……

  ……

  之后的一个月里,赵婉清就开启了坐月子之旅。

  其实她自己觉得她完全没必要坐月子……因为顺产丸的原因,她感觉自己身体一点儿也没亏。

  林母不听,强压着她坐满了一个月。

  这个月,林母使出了浑身解数,把她毕生的厨艺都发挥了出来,只为给儿媳妇做好每一份月子餐。

  儿媳妇吃的好,大孙子才能吃的好!

  赵婉清每天一锅鲫鱼汤,喝的她嘴巴都麻了。不过效果还是很好的,最直观的反应就在了小林恺身上……

  出生几天后,小林恺那皱皱的皮肤就展开了,皮肤也是褪去了红色,一天比一天白嫩。

  白嫩嫩、圆乎乎的娃娃十分招人疼,刚生出来还略有嫌弃的赵婉清现在已经彻底被儿子俘获了。

  此刻,大眼萌娃林恺正躺在床上蠕动,他身上穿着赵婉清做的棉衫,葡萄般的大眼睛滴溜溜儿的转悠,不知是不是被屋里说话的人吸引了。

  那棉衫是赵婉清把空间里囤的一套睡衣给拆了,改成了这件适合小孩子穿的棉衫。棉衫上还有小动物的图案,让小林恺穿着更添几分可爱。

  林老太坐在一旁看着,脸上的褶子笑到叠起来。

  “小恺长得真好看,又白又圆呼,跟着白面馒头似的!”林老太笑道。

  赵婉清被林老太这个比喻逗得哈哈大笑。

  就连一旁静坐的林母也说道:“是啊,我每天看着这孩子都跟看到了白面馍似的,要不……小恺小名就叫馒头?”

  林大妈拍手,“这个好!就叫馒头!”

  林二妈硬着头皮附和:“嗯……”

  林四妹和林六妹上前逗弄正在努力举手的小林恺:“馒头?馒头!”

  赵婉清:“……”

  她能拒绝这个小名吗……

  最终,林恺小可爱的小名就这样草率的被决定了。

  林家一大家子人的女眷聚在赵婉清的卧室里,定完林恺的小名,又商量了明天满月酒怎么分工,这才散去。

  晚上,赵婉清趴在林绍华的怀里,闷声闷气的把今天的事说给他听。

  “馒头?”林绍华高声道。

  他显然也很震惊,自己儿子怎么就取了这么个小名。

  他瞥了眼睡在炕里头的一小团,默默扶额。

  “叫馒头就馒头吧。”

  新手父母都向长辈们的创意低头了。

  沉默半晌,不知是馒头二字让男人联想到了什么,他低头贴着女人的耳朵轻声说了什么……

  女人听完,脸颊爆红,在被窝里锤了男人一下,“林绍华,你流氓!”

  男人用低沉的嗓音回应道:“我说我自己媳妇儿,怎么算是耍流氓?”

  赵婉清气哼哼的推开他,转身面对着呼呼大睡的儿子。

  满月宴这天,林家三房的亲戚和相熟的人都到了。

  说是满月宴,其实也就是摆了三桌,还谈不上真正的宴会标准。

  林母和林大妈带着林家的几个女孩儿在厨房张罗饭菜,林绍华在堂屋招待人,赵婉清抱着馒头在卧房里和来的女眷聊天,林小弟则守在馒头旁边。

  赵家全家出动,一家五口整整齐齐的来了。

  赵父带着赵大弟和赵二弟在堂屋说话,赵母则带着赵小弟进卧房看小外孙。

  赵母看见白嫩可爱的林恺,整颗心都要化了。

  “哎哟哟,小外孙,我是姥姥啊~”赵母扮童声逗弄着穿红衣的小林恺。

  林恺圆溜溜儿的黑眼珠转了转,粉嫩的小嘴儿张了张,仿佛在回应赵母。

  满屋的媳妇婆子都被他这可爱模样逗笑了,好听的话跟不要钱似的往外说。

  待其他人都走了,赵母才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里面包着一个圆圆的东西。

  一打开,竟是个寿字模样的银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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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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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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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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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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