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夏倒也没什么别的想法,都已经谈对象了,她自然是奔着结婚去的,目前郑风起各方面都表现挺好的,也挺合她心意。
只是有些事情得提前说好。
“我既然上了这个大学,毕业之后就肯定不能留在家里不去工作。到时候我不希望因为工作忙、照顾不到家里等一些问题发生矛盾。”
张红梅赶紧表态:“不能不能。你们俩结婚之后你想上班上班,不想上班也没事儿。有孩子了我给带,没钱了我给,平时回来家务什么的都不用你管。”
可以说非常诚恳了。
阮家觉得其他的不说,郑家的这个态度还算不错。
郑风起这时候开口了:“妈,你忘了,我是入赘的。就算有孩子,那也是阮家的孩子。”
意思是你就是想带,估计还轮不到你带呢。
郑老爷子当时脸就黑了。张红梅也顿时磕磕巴巴的不知道要说什么。
别以为她儿子就是说说,他是真敢做啊!
没想到那么久了,他儿子还记着呢。
阮威海及时解除了尴尬:“哈哈,风起说笑了,我们家可没说要招赘。”
然后对着郑风起笑言道:“你呀,想天天待在我们家蹭饭的愿望是别想实现了。”
郑风起还想说什么,被阮夏拉了拉袖子,及时阻止了。
郑国梁见状也很自觉的下了这个台阶,勉强笑道:“对!风起这小子,就是没个正形。”
因为郑风起没再提入赘的事情,两家人的气氛还是挺好的。
哪怕郑风起提出他跟阮夏的孩子,其中一个要姓阮,婚后不住在一起等要求,郑家人也都同意了。
郑家人:还没结婚呢,就胳膊肘往外拐。搞得跟家里人要嫁出去一样。
商量好订婚跟结婚的日子后,郑风起才算把心放下来一半。
这下他终于不用偷偷的去学校找夏夏了,他可以光明正大的去!
两人确定订婚日子之后,阮夏还把奚清清等人聚在一起说了这个事情。
这时候赵曼曼也打消了对郑风起的偏见。这两年的表现她都看在眼里。算是认可了郑风起对阮夏的付出。
郑风起在阮夏的一群朋友儿算是彻底过关了。
两家确定日子后,大概又过了两个月,阮夏跟郑风起正式订婚了。
订婚后,郑风起对阮夏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现在的他一点儿都没有那些年的偏执跟疯劲儿了。
要说变化,也不能说没有。那现在胆子大了,敢主动宣示主权了。如果碰到有人追求阮夏,他敢以未婚夫的身份出现了。
只是在面对奚清清跟赵曼曼的时候还是有些气短的。xiumb.com
面对阮夏对两人的亲密,他毫无办法。
谁让赵曼曼当初下乡是因为自己呢?而且如果赵曼曼不跟着的话,夏夏现在能不能好好的还是个问题。
所以从头到尾,他对赵曼曼的态度都很客气,哪怕以前赵曼曼很不待见他。
至于奚清清,那就更不用说,那算是救了他把他从苦海中捞出来的恩人!
现在想起来夏夏当初怀疑自己对他她的感情他都疑惑,如果他真的把感激当做爱情。
那对奚清清不是更应该产生这种感情吗?
毕竟对方不但打了罪魁祸首一顿,还把郑国栋揭穿了,他也因此从“坑”里爬了出来。
对奚清清,尊敬有,感激有,但不会因为这些而产生其他的感情。
他的感情有那么廉价吗?谁救他对他好,他就喜欢谁?
又过一年,郑风起跟阮夏结婚了!
郑风起终于实现了他一直想要实现的愿望!
晚上,看到娇美的阮夏坐在自己面前,他感觉像是在做梦一样。
因为被灌了不少酒,原本就有些晕乎的郑风起在看清楚阮夏的那一刻,很没出息的哭了。
“你哭什么?”阮夏还是第一次见到郑风起咧着嘴哭。
不得不说,长的好看的人哭也好看。
郑风起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擦掉脸上的泪水,笑着说道:“没事儿,我就是太高兴了。夏夏,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炽热的眼神像是要把阮夏吞吃了一样,看的阮夏有些害羞。
可能是因为太激动了,洞房的时候,郑风起出现了跟顾远寒当初一样的情况。
看着阮夏疑惑的眼神,郑风起的脸青白交错,最后转变成黑。
大喜大悲也不过如此了吧!
不过后面还算顺利,一回生二回熟,三回阮夏骂他是条狗·····
因为郑风起结婚第一天就“飘”了,所以他成为了最快失宠了的新郎。
接连两天,一直到回门了阮夏才算跟郑风起和好。
两人结婚后一个月,阮夏就怀孕了。预产期正好是快要去实习的时候。
所以她没有休学,选择了继续完成学业。
而郑风起因为不能时时刻刻陪着她,就一连一个月,请了阮夏所有的朋友兼室友吃了几顿饭请她们务必帮忙照看一下,有什么情况请立刻通知他或者通知阮家郑家。
也因为这些人的有意照顾,阮夏一直到生产都很顺利,没出什么情况。
生产那天,生产室外面的人基本上都是等阮夏出来的。
郑家人、阮家人,李家人,还有赵曼曼、顾月月等一些关系很近的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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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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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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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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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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