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村里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把话题引到她身上,说就他们家的大学生最多,话里话外都是她得守好她的儿媳妇的时候,她就有些慌了。
她家老二倒不是很让人担心。退一万步讲就算清清跑了,就凭老二那个死皮赖脸样,他就算追也得追到京市,住老丈人家里赖着不走。
而且她家清清才不会跑呢,这相处好几年了,清清什么样的人她还不清楚吗?
以前老三没工作脸上有道明显的大疤的时候都没见清清嫌弃老二;
后来清清爸妈重新回到京市,家里又好了起来,清清也没嫌弃过老二;
再后来去过军区大院,见识过更好的家庭了,清清更是没有对老二、对他们这个家露出过嫌弃。
考上了大学就嫌弃老二了吗?那肯定不能!清清不是那样的人!
她主要担心的是老三啊!
老三吧,说实话算是她几个孩子中最出息的了。
就是十里八乡数个遍也没有比老三职位更高,升职更快的。
虽然她一直觉得论靠的住、论办事能力还是老二更厉害,论踏实能干还得数老大。但是这并不影响老三的优秀。
如果只是优秀没有其他的特点就好了。她也不至于天天担惊受怕的。
实在是倒霉这个特点太令人烦恼了!
万一,她是说万一,曼曼这个时候发现了老三其实是个倒霉蛋,而这个时候恰好考上了大学,有了正大光明回去的理由。
她思来想去觉得接受不了那么担惊受怕的生活,不要老三了咋办?
毕竟谁想要个没有保障、随时可能面临危险,也不知道会不会连累自己的“倒霉蛋”呢?
更何况曼曼的条件那么优秀。
但是她又不敢跟人说,难道她要找到曼曼坦白:其实老三很倒霉,孩子啊你得注意点儿。
这谁信啊?!
倒霉能进部队?倒霉能在部队立大功?倒霉能转业后升职升那么快?
怕是任何一个不明内情的人听到都会觉得她在胡扯。
而且就算她鼓起勇气说出来了,估计曼曼那孩子也会觉得她是没看上她为难她才故意这么说的。
这年头谁还信封建迷信啊?
唉!真愁人啊!也不知道曼曼自己发现了没有。她又怕对方知道又怕对方不知道。
知道了老三的姻缘不就到头了吗?不知道,那不是吭人家闺女吗?
更愁人的是,老三倒霉蛋还一点儿没有自觉,还看他二哥的好戏。
真是个木头!她说的是谁没看出来吗?还笑!亏你笑的出来!媳妇儿都要跑了还能咧着嘴笑呢?
她不管了!爱咋咋地吧!儿孙自有儿孙福,不问儿孙她享福!
令人欣慰的是,齐兰花的担心并没有成真,一直到大家快要去报道了,奚清清等人都没有偷偷跑。
赵曼曼也没有跟顾远毅说分开。
几人中,顾玲玲的到校时间最早,石力不熟悉京市,怕他们俩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不知道咋办。他就想着能不能跟奚清清等人一起去,也好有个伴儿。
奚清清知道了顾玲玲两口子的想法,就把夏筱如、赵曼曼、阮夏等人都喊了过来,在一起说了这个事儿。
赵曼曼还挺高兴:“行啊!都行!到时候玲玲姐去学校报道,咱们几个的时间还早,还能去我家住两天,夏夏也能回家一趟。”m.xiumb.com
她还在丰收大队待着就是为了跟奚清清一起出发的。现在大家一起出发,那不是皆大欢喜吗?
阮夏、顾月月跟夏筱如也都没有异议,都同意了。
于是,几天后,大家一起出发了!
顾玲玲和石力,顾远舟跟夏筱如、顾月月,奚清清、顾远寒两人小队中夹着赵曼曼跟阮夏。
顾远毅是去不了了,县里可比镇里要忙多了,忙起来根本不带歇的,他连半天的空都抽不出来,更别提请个几天假去京市了。
不过一堆人去呢,他也没什么不放心的,就是有些遗憾,不能亲眼看见他对象入校。
顾珍珠则是早就回去了,阮风妈妈李婉那几天往丰收大队打了好几个电话,话里话外就是要顾珍珠回去。
想要在大院里和娘家炫耀儿媳妇儿呢,没两天就让阮风过来把顾珍珠接走了。
一群人一起出去,这些人的家人都不带担心的。
但是中间也有一个小插曲,灰蛋儿是第一次离开妈妈,看着奚清清大包小包的带着,以为他妈妈不要他了。哭着闹着要奚清清带上他。
最后给奚清清哭的都难受了,心一软把他也带上了。
“爹娘,你们不用担心,我上学的时候就把灰蛋儿放在我爸妈家,让他们先帮忙带着。”
听二哥说这段时间爸妈一直催他相看找对象。看来老两口是想抱孙子了,外孙也是孙子,就把灰蛋儿先给爸妈带一段时间吧。
满足一下他们的愿望,省得他们有事儿没事儿的催二哥,弄得二哥经常写信找她诉苦。
她想把灰蛋儿带上也不是突发奇想,前两天就有这个想法,只是一直下不定决心,怕照顾不到孩子。
顾远寒还跟她说要不要把工作辞了,直接跟着她在京市住下。
他们现在手里也不是没钱,完全可以买一个小院子定居。
不得不说,顾远寒的这个想法正合她的打算啊,但是她想买的不只是小院子,她想买四合院。
试问哪个穿越人没有一套四合院的梦想呢?
这回就顺势把灰蛋儿带上吧,不带上下次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了。
顾远寒也跟着劝说了齐兰花等人,其他人也同意他们把灰蛋儿带上了。
小灰见奚清清又要离开,灰蛋儿靠哭闹也被带上了。也耍起了赖,前腿扒着奚清清不放,意思是也要把它带走。
奚清清又不舍得又好笑的把它的爪子分开,心里也在思考:如果真的买了四合院,能不能把小灰接过去呢?
但是转念一想,小灰是狼,就算它的表现再像狗,但是它本身是狼。
狼应该是自由的,它在丰收大队还可以天天去后山撒欢的跑,去了京市就只能困在那个小院子里了。
暂时先留在这里吧,有机会也会把它带出去看看的。
一天早上,一行人大包小包的在顾家门口集合,坐着队里的牛车,在顾家众人的不舍和期盼中,缓缓的驶离丰收大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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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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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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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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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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