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亲眼看到那个刻薄的老太婆教傻子应该怎么脱她的衣服、接下来应该怎么做、不听话怎么打她。
那一刻——她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不过幸运的是那个老太婆走了,他们没能绑住她的腿,她一边分散傻子的注意力一边把绳子放在蜡烛上烧。
直到傻子后来把注意力转回来,记起了他娘的嘱咐,想要对她动手的时候,她才把绳子解开。
解开绳子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房间里的板凳把傻子砸晕,她和傻子废话了那么长的时间外面都没人进来,她就猜测外面可能没有人看着。
果然她探出头的时候大家都忙着招呼客人,毕竟傻子娶妻对于他们家来说也是一件喜事。
当时她只想赶紧逃出去,但是又怕人追上来,就用蜡烛把被子点着,把房间里的衣服以及板凳等木头放进去,火变大之后,趁乱逃跑了。
大概是因为失火,大家忙着救火,一时没发现她跑了。
还好那个傻子的家并不偏僻,她断断续续跑了有一个小时就回到了家。
中途她都不敢走大路,怕被人看到。
如果从大路跑的话可能半个小时就到了。
回到家之后,她并没有直接去质问。她知道那个所谓的家就是龙潭虎穴。她更知道这次事情之后,爸妈可能会怪、怨她、打她。
所以,她做了一个决定。当年既然能够自作主张卖工作,就说明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兔子!
听着因为刚办过喜事院子里其乐融融的气氛,可真让人恶心啊!
可惜她身上的钱都被搜走了,衣服和剩余的钱都在家里。如果她现在进去,肯定会被家里人抓个正着然后扭送到傻子家里。
所以她一直等,等到天黑。当时她最感谢的就是清清了,跟着清清学会了爬树,爬墙,爬山。不然她还真不能进去家里。
偷偷爬进院子,此时的她更庆幸她住的是柴房,不然刚刚进屋可能就被发现了。
床上的衣服被翻的乱七八糟,她放好的钱也没有了。Χiυmъ.cοΜ
还好她思虑周全,回来时她的钱并没有全部带在身上,因为她知道在家里放哪都不安全。
可是没钱可怎么回去?她宁愿一辈子生活在偏僻的丰收大队,也不想一直待在这个恶心的家里。
忽然,她想起来,有一次看到爸在厨房的一个老鼠洞里藏的有钱,她去记忆中的位置找去,里面果然有五块钱。这些足够她回到丰收大队了。
可能是手里有了回去的路费,夏筱如心里有了底气。回想起今天的事情,越想越气。
一气之下把厨房和柴房都点了,然后从大门光明正大的出去了。
反正她妈睡觉睡的不沉,烧不死,但是可以出口气。今天这场局,那些钱,这把火,算是彻底断了她和这个家的关系。
要问她为什么笃定她父母不敢找她。第一,他们不舍得花钱坐车去找她。第二,傻子家不会放过他们的。第三就是,他们做的事情不光明。
除非那个女的工作不想要了,敢闹出来她就奉陪,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只是回到了丰收大队的知青点,最先发现不对的、最关心她的竟然是作为外人的知青们。有时候,家人又是什么呢?
赵曼曼和阮夏听完了夏筱如的叙述,感觉到极为震惊,两个都是在家里被宠爱的小公主,平时大院里就算有重男轻女的现象,也不会做到这个地步。
竟然把自己亲闺女送到傻子家里,这得多狠心啊!
奚清清不怎么震惊,倒也不是看惯了,只是她以前也从老人口中了解到这个年代的重男轻女的现象很严重,大部分村庄都有一个专门扔女孩的乱葬岗子。
女孩子刚出生被溺死,被丢弃,被捂死的数不胜数。
在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看来,男孩才是根,才是底气。女孩只是个吃闲饭的,是个赔钱货。
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只是这种悲哀发生在身边的朋友身上,她还是会觉得生气。
还好夏筱如是个利落的,能够及时抽身。
估计有些人知道反而觉得她狠心。毕竟在他们看来纵使父母有百般不是,那也是父母,是生你养你的人。
无论他们做了什么,老的时候儿子不孝,没有依靠,那被他们百般虐待的女儿就成了养老的人。
这些女孩子可能一辈子都摆脱不了来自家庭的桎梏,无论从身体到心里。
有的甚至因为小时候得不到父母的爱,长大了就非常努力想得到父母的注意和认可。
就比如李小翠,她明明在家里的地位可能还不如一条狗,但是她就时刻惦记着从外面为家里捞回去多少东西。
这样的情况就是属于被“pua”了。
她希望夏筱如这个勇敢的女孩子以后能够过得好。彻底摆脱来自家庭的阴影。
奚清清抱着夏筱如,听她叙述完所有事情,轻轻拍着她的背。听到她因为情绪发泄出来而放松平稳下来的呼吸,奚清清长出一口气。
感觉到夏筱如也困了,就把她放在炕上,盖好被子。
给赵曼曼和阮夏使个眼色。
三人悄悄走出去,把门关上。就听到赵曼曼拍着胸脯说道:“怎么会有做娘的对孩子这么狠心呢?”
奚清清淡淡回道:“又不是所有当娘的都会爱自己的孩子。咱们村的李小翠不就是个例子?你才知道啊。”
重感情女在在村里并不少见,像顾家那样男女一视同仁的反而是个奇葩。只是大部分都没有夏筱如家里那么过分罢了。
就像李小翠,也算村里的“独一份”了。她娘为了彩礼钱二次把她“卖”给了一个老鳏夫。也不怕别人戳她脊梁骨。
“这不是不发生咱们身边没有感触吗?”她这个人就是容易“恨乌及乌”,要说李小翠也是她自己自找的,当初和顾三哥的婚事非要听自己娘的拖着。
后来又听自己的娘的把自己嫁给了一个特务,现在又被卖了。
而且你要说她软弱吧,她对别人倒是会使心眼子。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说的就是她了,所以李小翠的事情她一点都不同情。
但是夏筱如不一样啊,毕竟是她们朝夕相处的人,而且几人关系还挺好,当然就容易共情了。
她以后找对象,第一个条件就是家里不能太重男轻女。不然她生不出儿子的话不得被人磋磨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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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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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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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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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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