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活在当下的。
顾远寒不觉得他们这些人有能力去改变什么,既然改变不了,那就只能去适应。
此时顾珍珠被“训”,阮风没有及时帮忙开口,心里还隐隐有些赞同。
别说这里,哪怕是他们军区大院里,今天你是这个旅长那个团长的,明天就可能被查了直接下放!这种事根本不稀罕。
根基浅一点儿或者站错了队,下场惨的比比皆是。
这也是当初他们两家没跟郑家硬碰硬的原因之一。
“好了,好了,这也是在咱们面前,在其他人面前珍珠心里有数。对吧珍珠?”奚清清眼看气氛有些沉重,赶紧打圆场。
三个人都做坏人,让珍珠下不来台怎么办?珍珠现在也是一个大人了,多少也得给点面子。
心里有些委屈的顾珍珠此时使劲的点点头:“我以后不会再说这些的。”
他也知道二哥说这些是为他好。她也不傻,才不会在外人面前说这些。
不过二哥刚才说他,阮风点头是什么意思?你不维护我就算了,竟然还想“落井下石”,臭男人!
转头看着肤色莹白的二嫂,没忍住靠着奚清清,一脸依赖:“二嫂最好了。”
奚清清非常不谦虚的接受了这个赞美,“那是,我是你二嫂,我不对你好对谁好?你回来的时候我有什么东西不给你吃?什么都给你留着呢。”
顾珍珠感动地一塌糊涂,回想起每次回来二嫂都会拉自己进屋里,给她拿各种吃的,顿时感觉对象什么的真不如二嫂。
副驾驶上的顾远寒略微有点点无语,他现在真想吐槽一句:我的傻妹妹,你真是太天真了!
你忘了当初以及现在,家里给你的生活费还有零花钱,以及几个哥哥给你的零花钱大部分拿去给她买东西了吗?
还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那种。
咱也不知道珍珠这个平时在外面还是挺精明的人,怎么能那么听自己媳妇儿的话?
在媳妇儿这里,根本没有嫂子跟小姑子的矛盾这种问题。而且大嫂也喜欢他媳妇儿。可以说他媳妇儿在家里的地位绝对隐隐高于他。琇書蛧
想不通啊想不通。
不过自己也听媳妇儿的话啊,或许这就是媳妇儿所说的人格魅力吧。
奚清清让顾珍珠坐好的同时对着顾远寒翻了个白眼,别以为她刚才没看到对方扭头看着这边惊讶的表情。
真以为她什么都不做就凭借人格魅力让大家都喜欢她吗?
错!大错特错!
人的感情都是相互的,即使你刚开始多么讨喜,多么有人格魅力,但是在家庭中扮演的是一直不付出的角色,时间久了还是会让人不满。
就比如她,她看着是家务活什么的都不做,上工也是在大队长那里走的后门。
但是她刚开始的时候凭借一门手艺(撵兔子和抓野鸡)得了全家人的初步喜欢,让全家人有了口福。
后山的野物不少,除了村子里的老猎户之外,为什么不见其他村民三天两头的抓住这些野物,这就是属于她独一份的“一技之长”。
再说“嘴甜”,那是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技能吗?当然不是!
就算在后世,普遍情况下,嘴甜的人也会比嘴笨的人混的开啊!更何况在这儿民风本就比较淳朴的七十年代。
除了这些之外,对老两口来说,只要她跟顾远寒好好过日子他们就开心。
对于大哥大嫂而言,一方面他们也希望自己二弟好,所以对于能接受并且跟二弟相处比较好还不作妖的弟妹自然是满意的。
另一方面她对两个侄子也不错,一些吃的东西也会给小侄子吃,没事儿的时候还能跟两个小孩儿玩一块儿去。同时还能教两个孩子认识字,讲一些小故事。
对孩子好对于做父母的大哥大嫂来说就是最大的好。更别说她还从人贩子手里救过两个小侄子。
对于珍珠来说,她能说会道。除了第一次珍珠针对她的时候,她把珍珠攒的钱跟票忽悠干了。但是珍珠态度变了之后她对珍珠也不错啊。
就说这个吃的,顾远寒只记得她给珍珠留下的吃的是她不喜欢吃的。但是她不喜欢吃为什么还要顾远寒买?还不是专门给珍珠留的。
珍珠虽然单纯,但并不是真的蠢。她二嫂给的留的都是她以前喜欢吃但是不舍得经常吃的东西,她心里不感动?
最后说到大姐跟三弟,这两人根本不需要她做什么。只要顾家此时的蒸蒸日上有她的一份功劳在,只要顾远寒此时的“改好”是因为她,那么这两人就会“喜欢和接受”她。
试问一个有文化、长得好看、不嫌弃顾远寒脸上有疤,还努力给他治脸、不作妖、在家庭中的作用不能轻易被替代、武力值高救了家里几次、打架骂架从来不怂,好护短·······
包含了这么多的优点的她,顾家人喜欢她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话说开来,人嘛,都会有缺点的。
总体来说她也就只有“懒”了这一个小缺点,顾家会因为“懒”这一个缺点而去拒绝拥有那么多优点的她吗?
而且她从来不理直气壮的享受别人的成果,别人做好做坏她从来不吝于夸奖。
别人做事做的舒心,她“偷懒”也偷的快乐。
当然了顾家总体上对她也不错,就是“你给我真心,我还你真心”的事情。
也就只有顾远寒这个局内人,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受家里人喜爱?估计还以为是自己的人格魅力呢。
呵呵,男人,天真!
估计也是觉得长时间的安静太令人不适应了,顾珍珠主动开启了一个话题,接下来“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的倒还不错。
奚清清也乐的加入其中。
可能聊着天时间就会过的快一些吧,太阳下山之前几人就回到丰收大队了。
到家第一件事,顾远寒先下车打开后备箱把他的包袱拿出来。
“二哥,这些都是什么啊?”顾珍珠疑惑的问道。
顾远寒步伐不停地把包袱背进家里,“家里忽然了多了这么些人,碗啥的能够用吗?这是我找人帮我凑的碗筷。”
其实是找黑市的方爷帮忙把这段时间要售卖的碗筷带回来了。
顾远寒把包袱放在了锅台上,打开包袱看看:“还好,就破了两个碟子。”
还好他明智,问方爷要了一床被子。让它们能够隔起来,不至于收到太大的撞击。不然直接拉回来,到家至少得碎一半多。
齐兰花听到动静来到厨房,惊讶的说道:“你还真的弄过来了!”
粮食还能找人换一换,但是这新碗筷可不好找。就连供销社都是有数的,而且他们家也没那么多的票。
“这么多是在哪弄得?”齐兰花指着顾远寒手里的碗筷有些疑惑。
光是碗就得有二十多吧,碟子也有十个左右。筷子什么就不说了。
关键是这些看着还是新的,不像是从村里人家里借过来的,因为大家都碗碟大部分都是:要么就是这里缺一个口,要么就是那里碰了一块儿。
顾远寒把碗筷码好,直接回道:“用就得了呗,问那么多干啥?”
奚清清扶额:这也是她在顾家这么惹人疼的原因之一。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全靠有人衬托!
“做好事也不落着好”就是说的顾远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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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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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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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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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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