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仨的脸上罕见地露出轻松之色。
他们这一阵子真的是忙疯了,总算将粮草送到指定的地点。
上次吕州长的信中提起,平州要出兵攻打东海,让他们帮忙解决部分粮草问题,并给出几个备选的地点,需要他们把粮草秘密运送过去。
他们仨合计后,挑了一个大家都觉得不错的地方,然后划分任务,每个人负责一部分。
为了完成这次的任务,他们都铆足了劲。
陶逊不用说,有地理优势。毕竟陶家在青州多年,根基还是有的,这个根基可以辐射到旁边的徐州。
他们嵇氏呢,胜在家大业大,在青州、徐州还有东海都有分号。
尽管东海成为晋王的割据地后,嵇氏分号就废了,形同虚设,但烂船尚有三斤铁呢,扒拉一下,还是能有用得上的关系。
嵇大少和陶逊完成自己负责的那部分之后,回头一看,人家伍仁也完成了。
嵇大少和陶逊:……
对他们来说,算是最出乎意料的了。
陶逊暗戳戳地问伍仁,“你借助了胡家的关系?”
嵇大少更直接,“你牺牲了色相?”
他们说的是胡家的当家是一位女子,此女名叫丁香,人称丁掌柜,当年人还没嫁进胡家,丈夫就没了,守了望门寡。
胡家人丁单薄,偏又手握让人眼红的财富,亲戚都觊觎。
此女擅经营,且十分大胆,她嫁进去后,就当家做主,撑起了胡家来。
平州举事后,辽东商会被大黎朝廷划到禁止交易的名单里,她还特意找上门来寻求合作。
嵇大少和陶逊冷眼看着,两人关系有点不一般。
伍仁白了他们一眼,“别胡说。”
他是借用了丁香的关系不假,但她也趁机谈了一些以前不好谈的条件,她绝非那种会被感情冲昏头的人。
陶逊挺好奇伍仁的想法,“老伍,你是怎么想的?”
嵇大少摸摸下巴,接着说道,“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她比你还大两岁?另外,这丁掌柜的,长得不甚出众啊。”
丁香不是貌美那一挂的。
闻言,伍仁淡淡地说道,“这世道,脑瓜子聪明比脸蛋漂亮管用。”
在这乱世,首先要保障自己先活下去,才能图谋以后。
如果不是乱世,而是在盛世或者和平年代,他可以任性一点,就娶个漂亮的妻子,起码生出来的后代也漂亮。
听到这话,嵇大少朝他竖起大拇指,“通透,还是吕州长会调教徒弟啊。”
伍仁淡淡一笑,他师父说过,读书使人明智。以前刚认识那会,他能明显地感觉到他和嵇大少的差距,后来随着他的进步,这种感觉越来越淡了。不枉他师父不断地给他寄书来。
长安
又一道来自孙明的六百里加急的奏折到了。
太尉萧群默默地递给皇上。
宋墨接过一看,这次的奏折不再催促朝廷派兵支援了,而是在奏折上写道,如果朝廷没办法支援雁门和代郡的话,他请求带兵撤出雁门和代郡,退至新兴城和中山城,另行防守。
这是孙明无奈中的办法了,朝廷援军迟迟未至。
孙家军十万将士,目前还有战斗力的,只剩下五万了,还有一万多伤兵。
当然,鲜卑的损失也很大。
但孙明现在只想为孙家军保留一些火种,不要打绝了。
宋墨面无表情地看着这道奏折,他与谢湛合谋清除两王的计划正进行到关键时刻,这会是不允许有任何的变故的。
宋墨冷酷地下令,“告诉孙明,让他守住,不能退!”
心中告诉自己,总要有所取舍的。况且孙明和平州还有首尾,即使最后孙家军没了,也不可惜。
……
镇西军大将杨应钦接到皇命,正带着十万兵马在官道上疾驰,准备北上雁门支援孙家门,岂料,途经天门时,便接到密旨,密旨命他带兵转道南下围剿叛乱。
心腹不解,“将军,我们不是去支援孙家军的吗?
况且朝廷不是已经联合两王围剿那叛贼谢湛了吗?怎么还要他们南下凑热闹啊?明明北方雁门军情才是十万火急的。
服从军令就好了,这些不是你该过问的。
杨应钦看着密旨上写的,让他到了南边听令于手持另一半虎府的人,他心中便知事有蹊跷,
南地
方信凯是诚王麾下的大将,也是这次西南带领五万兵马围剿谢湛的主将。
而晋王那边领兵的大将是赵飙。
方信凯看着岭南南城门,对董国为和赵飙笑着说道,“这城门,要不了三日就能破了。”
董国为和赵飙不说话,这不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吗?
方信凯自荐,“董将军,从明日开始,由我军做前锋如何?”
此话一出,谁不知道他打什么主意啊,想抢头功呗。
董国为没说话,但他旁边的心腹爱将却有话说,“凭什么?”他们朝廷大军和南地死磕了这么长时间,眼见就要打胜仗了,他就想来摘桃子,凭什么?
方信凯见董国为没说什么,显然也是不赞同他的提议的,边上的赵飚更是眼观鼻鼻观心。
方信凯神色不虞地回到己方军帐。
这时,他的心腹匆匆进来,“将军,将军,我有一个好消息!”
方信凯心情不爽,见心腹面露喜色,便懒洋洋地随口问了一句,“什么好消息?”
“我刚得知一条有一条小路,可以绕过城门,直捣黄龙。”
“什么?快说说怎么回事?”
“这是之前一个和我玩得很好的征南军的士兵告诉我的……”
方信凯问清楚后,便让一个属下带人悄悄去核实真假。
之前他们诚王和谢刺史结过盟的,双方的军队也是合作过的。然后,总有那么一两个一见如故,玩得好的。现在南地危如累卵,对方想利用这条秘密小路投诚也是有可能的。
稍晚,得知消息属实,方信凯很高兴,他蒲扇一般的在大掌拍在心腹的肩膀上,“好家伙!干得好!”
方信凯让人将麾下部将喊来。
在此期间,他不断地在军帐里来回踱步,他在想自己要不要拼一把?
诚王麾下,有两员大将,一个是他,一个是卫旷。但方信凯能感觉到诚王明显更倚重卫旷。
方信凯觉得如果他在此次围剿谢湛的战事中立下大功,定能越过卫旷,得到诚王的看重。
麾下部将来了之后,他就此事询问底下人的意见。
有人赞同,“将军,此乃千载难逢之机啊,若能生擒谢湛,岂非大功一件?”
方信凯捋捋胡子,他也是这么想的。
也有人不赞同,“将军,咱们还是稳扎稳打得好,不求有功,但求无过。”m.χIùmЬ.CǒM
方信凯却不这么想,王爷已经同意招安了,日后,立功的机会会少很多,除非打平州或者鲜卑才会有立大功的机会。
而且不管是与鲜卑还是平州开战,这仗估计都会打得很艰难,立大功的机会很少。
这次就是痛打谢湛这条落水狗,机会难得。
“小心有诈。”属下提醒。
方信凯的心腹知道自家将军已经很心动了,当下就反驳不同意的人,“参军多虑了,便是有诈,别忘了咱们这是五万大军,咱们直接长驱直入,就算直面南地的中军,都不用忤。他谢湛拿什么来算计我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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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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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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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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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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