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的视线再次聚集在了他的身上。
他看了一眼四周。
地上躺着两具遗体。
一具是楚天歌的,身侧站满了禁卫军的军士。
一具是朝天阙的,身前跪满了大臣和朝氏血脉。
虽然此地还有三位皇子。
但是一位如今已经暴露,乃是沧海神族之后。
一位是二皇子朝风,之前一直装疯卖傻,虽然如今正常了,可是没人会想着他能主持得了大局。
当然还有一位便是明面上,九州的继承者,也是新的皇。
风禾。
可是风禾大家是了解的。
无法对他抱有期望。
如今丞相死了,皇帝死了。
他们的视线自然就下意识的看向了叶亭暮。
因为他是此地官职最高者。
也是德行最高者。
只有他能镇住当今的局面。
只见叶亭暮方才走出来。
数十朝臣便起身来到他的身前。
其中一老者说道:“如今陛下驾崩,朝野无主,我等恳请书剑侯,出面,主持大局。”
“恳请书剑侯出面,主持大局!!”
叶亭暮深吸了一口。
而后对着众人抬了抬手。
示意无需多礼。
他先是来到了楚歌的遗体前。
许平安依旧在其侧打坐,恢复着元气。
他先对着楚歌的遗体拜了拜。
这个最年轻的禁军统领。
曾带军疾驰数千里,只为接风禾回京。
初次相遇之时,险些还给自己磕了一个,对于他来说,楚歌的印象一直都是深刻的。
当初半月居相谈
他曾豪言要以圣人为子,楚歌便是第二子。
如今却以死了。
不过风禾的大业确实也成了。
只是这个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太过惨重了一些罢了。
随后他又对着许平安行了一礼。
许平安微微点点头。
兴许是太累,他并没有起身。
如今九州之城内。
除了三大佛陀,也就只剩他这么一个圣人了。
掠过许平安,叶亭暮带着风禾朝朝天阙的尸体而去。
两侧宗族之人,除了朝风,全部起身行礼,退至两旁。
让出了一条道路。
行至朝天阙遗体之前。
叶亭暮一挽被染的鲜红的书生袍。
而后跪了下去,随即拜了三拜。
皇帝死了,作为臣子,岂有不跪之理。
风禾同样也跪了下去。
随后叶亭暮起身。
一双坚定双眸审视着周遭的人群。
随即朗声而道:“君死,而臣在,自当以谋国,我乃天侯,更应该首当其冲,故斗胆主持大局,诸位有异议否?”
众人没有犹豫,而是齐声说道:“我等无异议。”
闻言,叶亭暮道:“传令,收敛陛下尸身,礼部定下时日,举国送葬。”
这是他的第一道命令。
“所有文官,武将,半个时辰后,金銮殿议事。”
这是他的第二道命令。
一队御用甲士将朝天阙的遗体放入金棺之中。
众臣子也纷纷动了起来。
叶亭暮看了一眼朝风。
淡淡的说道:“既然没疯,你也来。”
朝风愣了一下,眼中带着一抹恍惚。
随之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尊侯爷命。”
饶是皇子,此刻却也不敢在叶亭暮面前摆出任何架子。
他低下头,一是因为对于叶亭暮的畏惧,二是对于叶亭暮的崇拜。
他那身衣袍,是敌人的血与他的血染红的。
眼前的叶亭暮,入九州五年,福泽一城之民,万兽山为国战,诛七圣。
逐鹿城,亦为国战,斩尽沧海之圣。
护下九州基业,更或者说,护下了朝氏一万血脉。
如果没有他的及时出现。
自己此刻怕是已然血祭神骨了。
所以他又有何理由,在他的面前趾高气昂。
叶亭暮召来守。
守幻化成了大黑狗的模样。
狗本就忠诚,为守也合情合理。
叮嘱告知,让其守在此地。
又让白洛与清风他们进了神庙之中。
如此,这里有大黑和守,守护,应该问题不大了。
东方磬竹,李笱和小和尚,则早就带着八兽与林安去收编城外五王的百万叛军去了。
一切安排妥当。
叶亭暮便带着风禾,凌空而起。
而后一道声音随之回荡。
“朝萧,你也来。”
朝萧摇了摇头,嘴角的酸苦更甚。
不过既然叶亭暮让自己去,那自己便去。
反正他早已没有争夺皇位的念头,索性不如就见证风禾登上皇位吧。
他慢慢悠悠朝山下而去。xǐυmь.℃òm
虽然是圣人,但是显然此刻的他并不想飞。
叶亭暮带着风禾,率先到了金銮殿中。
他让人守着门口,他不让开,谁也不准开。
进入金銮殿,大殿依旧璀璨,金碧辉煌。
与殿外西城的破败对比,显得格格不入。
眼前的二层高台上,鎏金璀璨的皇位。
就在哪里,而且现在已经空了出来。
只要风禾想,他随时都可以坐上去。
可是叶亭暮却想和风禾谈谈。
他率先开口,打破了平静。
“老二,还记得,我们为什么来逐鹿城吗?”
风禾理所当然的点头。
视线想看殿上的龙椅,答道:“记得,为了这皇位。”
叶亭暮闻言却是下意识的摇了摇头。
风禾见此,带着一抹狐疑。
诧异的问道:“难道不是吗?”
叶亭暮扭头看向风禾,眼底的光微微暗淡了一些。
随之又染上了一丝伤感。
“不是,我们来逐鹿,只是为了活着。”他的语气低沉,却又带着坦然。
以前自己与四娃说,为何来逐鹿之时,只不过是一句,为了皇位,为了将来吃香喝辣,住最好的房子,过最好的生活。
可是只有他自己清楚,来逐鹿只是为了活着。
事实上,他来到东海这10年,一直都是为了活着。
从北氓逃离到邺城的山野也好。
又或者后来从邺城到北氓,在到北氓到九州。
他所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活着。
他是一个穿越者,又岂能不懂审时度势。
是岂能不懂先笱着,等无敌了在出山的道理。
可是他没得选。
因为他总是要活下去。
从北氓逃离到邺城,是为了避开官府的追捕。
没有经历过的人根本不明白,那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在现代,他可以使用科学带来的一切便利。
也有法度让自身不受侵害。
可是在这里,他只有一双腿,一双手,没有任何的法度可言。
官要杀你,匪要抢你,民亦会欺你。
带着五个娃,跋涉。
寒冬四季,整整上千里。
能活下来,已然是奇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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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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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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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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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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