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离开王都孟菲斯城之后,一望无际的沙漠,和大量的古村庄映入眼前,原始朴素的感觉顿时扑面而来。
相比于繁华富饶的孟菲斯城,村庄里更加安静,人们日复一日,为了赚钱早出晚归,耕地又或者为当地地主照看牲畜。
埃及村落多而杂,有的村庄分布聚集,联系密切,有的则分布散乱偏僻。
时瑶不知不觉在一个位置比较偏僻孤立的村子里,生活了将近半个月。
那晚离开皇宫,为了不给阿莎兄妹俩添麻烦,她并没有回面包店,而是连夜离开孟菲斯城。
但因为不熟悉孟菲斯外面的路,没有敞亮的柏油马路,晚上又黑,她走得急,竟然从一处山坡上摔了一跤,昏过去。
再醒来,发现自己被一个老婆婆捡回了一个落后村庄。
老婆婆本名叫格桑玛雅,很动听的名字,性格却刁钻古怪,早年丧夫,没有孩子,眼睛还不好使,每到晚上,眼睛就近乎失明,看不见东西。
格桑婆婆说,就是因为那天晚上走夜路,被昏倒在地上的时瑶绊了一跤,才骂骂咧咧将她带了回来。
老人一个人在村子里生活了很多年,还有个身份,是村里的巫师。
在这里,巫师倒不是会什么巫术,而是一种用古怪偏方治病救人的职业。
村里很多小孩子都很怕她,尤其格桑婆婆板着一张脸的时候,眼神无光,脸上的褶子往下耷拉,很像大人们吓唬小孩时,经常说的专门吃小孩的恶鬼索尼娜。
时瑶醒来第一眼看到她,也被吓了一跳,不过后面和她相处了一段时间,发现格桑婆婆只是刀子嘴豆腐心,表面刻薄,心底却很善良。www.xiumb.com
很多没有家里贫困的人来找她治病,格桑婆婆都没有要求报酬。
住了几天,时瑶知道她现在所在的村子叫塔塔尔村,很小的一个村子,就几十户人家,村子离王都孟菲斯城有一段距离。
这里村民朴素淳厚,很多年轻力壮的青年人被征兵,留下来的大都是老弱妇孺。
在这个古老的时代,离开了繁华有秩序的都城,越是偏远的地方,路上越充斥着危险,猛兽,强盗,沙尘暴……人不生地不熟,时瑶深思熟虑后,决定暂时先跟在格桑婆婆身边。
格桑婆婆年纪大了,时瑶热心帮她做家务做饭,在治病救人上也力所能及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再就是一口一个格桑姐亲切地叫着,格桑婆婆向来严肃苍老的表情,也温和了不少。
“看你无依无靠,留下来吧。”
时瑶咧着牙,笑的灿烂:“您人怪好的嘞,格桑姐,您以后就是我的亲姐。”
“油嘴滑舌,不着调。”
格桑婆婆冷哼一声,板着个脸,没什么表情,手上却是翻箱倒柜,佝偻着腰给时瑶翻出了一床比较新的被子。
就这样,时瑶暂时留在了塔塔尔村。
塔塔尔村消息封闭落后,拉美西斯派人大面积搜找时瑶的消息,半个月后才传到这个村子。
“听说了吗,孟菲斯城最近在抓一个人,出动了很多士兵。”
“哦?是谁,难道是心怀不轨的赫梯人?”
“不,不是赫梯人,好像是一个其他族的少女,漆黑的头发,比你的头发还要黑,皮肤很白,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一样滑嫩,长得很美丽,见一眼不会忘掉的样子。”
“一个柔弱又美丽的少女,为什么抓她?”
“好像是惹怒了法老陛下,孟菲斯城所有的黑发外族少女都被带去了皇宫,陛下一个一个搜查。”
“能惹怒陛下,那可真是稀奇。”
村里养蚕的中年女人们闲来无事,坐在一起闲聊。
不过这种事情,没几句就翻过去了,作为平民,最关注的还是粮食收成问题,能不能吃饱饭才是正事。
那些王都的事情,对他们来说很遥远,也不认为法老重点抓捕的罪犯会逃到他们村子。
混在其中偷听的时瑶早有防备,此时的她戴着棕色微卷的假发,脸上抹了一种让皮肤看起来很粗糙的东西,给自己画了妆。
再换上一身亚麻粗布衣,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从清新小仙女变成了地地道道的村姑。
凭借这副装扮,很多次躲过各地寻找她的士兵。
时瑶沿着周边打听,得知拉美西斯发现她不见后,十分愤怒。
想想也是,精于算计的上位者被一个整天就知道吃吃喝喝的柔弱少女摆了一道,好比精心圈养的金丝雀在他眼皮子底下逃出牢笼,他这么爱面子的人,大概心里十分不甘心。
满城找她,阿莎和勒曼亚还被叫去审问,不过最后发现她没有在那,没有为难他们,过了几天又放了回去。
那丽不知道怎么样了,拉美西斯会不会审问她,又或者惩罚她……
时瑶揉了揉眉心,希望拉美西斯不要因为她,牵连别人。
……
又过了十天后,时瑶充分地感受到了拉美西斯身上所具有的锲而不舍精神。
他一直在找她。
猜到她要在找安卡,特意派了很多人在孟菲斯以及周边城镇售卖安卡的地方藏着,幸亏她机灵,反应快,装成一问三不知的傻村姑,应付过去。
但即使这样,仍旧很多次险些被发现。
“你头上戴的似乎是假发,长相看着也不太像埃及本地人。”一个埃及士兵拦住时瑶。
时瑶心底紧张。
“什么不像啊,我孙女我还不知道,她得怪病了,头发都掉没了,才戴的假发,这怪病会传染,你们最好别碰她。”
格桑婆婆这时候板着脸走过来,一脸不好惹的样子。
几个士兵闻言,下意识后退。
在古埃及,很多怪病都难以治愈,就算是贵族皇室,能请得起医师,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治好。
时瑶松了口气,感激地看了眼格桑婆婆。
她给格桑婆婆比了一个爱心。
格桑婆婆给了她一脑蹦。
“走这么慢,谁才是年纪大的那个,快点跟上!”
两人很快离开了士兵的视线范围。
……
时瑶继续找安卡,格桑婆婆虽然一直说自己只会医术,但是她发现,格桑婆婆真会点玄学东西。
她有询问过婆婆安卡在哪,格桑婆婆只说,她要找的东西就在周边,让她别跑远了。
时瑶半信半疑,选择继续留在格桑婆婆身边,日子过得悠悠闲闲。
每天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她会去后山的池子边上坐会儿,清澈的水池里开有莲花。
莲花在埃及有着吉祥的寓意,皇宫以及神庙里,都会种植各色莲花,十分珍贵,而现在能开在这片偏僻的地方,很罕见。
当风吹起,莲花的清香扑鼻而来,能让大脑得到放松。
时瑶就光着脚丫,把脚放在水池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淌水,水很清凉,时不时有小鱼从脚底划过,怪痒的。
她下意识去摸脖子上的安卡。
每到安静的时候,安卡就会微微发烫来表示自己的存在。
时瑶有时候觉得,这个安卡有自己的灵智。
之前她差点被发疯的狮子吃了,是安卡突然发光,让狮子呆住,她才能趁那个机会跑开。
“喂,是不是你把我带到三千年前的?”时瑶没忍住,问了它。
安卡竟然还真亮了一下。
时瑶愣了下:“那我还能回去吗?”
这次安卡没亮,时瑶赶忙又问:“你有兄弟姐妹吗,和你一样,能够穿越时空的。”
安卡还是没亮。
“小安卡?”
“安安?”
“卡卡?”
“亲,你一直这么高冷吗,你之前的主人都是干什么啊,谁制造的你?”
后面无论时瑶怎么问,安卡都没反应。
时瑶觉得自己一定是太无聊了,才会和安卡聊上天,不过安卡也很有脾气,有时候会回应她,有时候又装死。
她之前问过格桑婆婆,格桑婆婆只是淡淡说了一句:“好好保管,别弄丢了,这枚安卡认主,很喜欢你。”
“还有,多陪它说说话。”
时瑶当时觉得古怪,喜欢她?要她多陪陪它?这怎么跟养小宠物一样。
不过她每天没什么事的时候,就坐下来,捏着它,自言自语。
没想到安卡真的有灵性,偶尔也会回应她。
由此时瑶相信格桑婆婆是真的有两把刷子,或许她要找的安卡真的就在附近。
有次她没忍住,侧敲旁击,问格桑婆婆安卡具体在哪。
格桑婆婆直接拿起装水的木瓢,毫不客气地敲了下她的头。
老人没好气地指着自己浑浊失神的眼睛。
“知道我怎么瞎的吗,就是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你这丫头,是想让我这个老婆子再成为哑巴吗?”
时瑶眼泪巴巴地捂着额头,“错了错了,天机不可泄露,我今晚给您做好吃的……”
格桑婆婆也发觉自己力气重了,叹了口气,给她脑门吹了几下。
“你和那枚安卡有缘分,你不找它,它也会找上你的,等着吧。”
这句话对于时瑶来说,无疑是一颗定心丸。
又过去半个月。
埃及发生了一件大事,他们伟大英明的法老陛下竟然失踪了!
据闻,拉美西斯在一次秘密外出中,身下的马忽然受惊,失控地往前跑,士兵们在后面追都追不上,路上又受赫梯人的埋伏,拉美西斯势单力薄,遭到暗算,后面不知所踪。
时瑶那时候正在给格桑婆婆做饭。
消息是从来格桑婆婆这拿药的一个中年男人口中得知的。
听到这个消息,时瑶不禁想到第一次她和拉美西斯见面时,他的马也失控了,还差点创上她。
还有之前半夜,他养的那头狮子也发疯。
这么看来,都是有人在暗中策划。
法老失踪是大事,引起了上下埃及的恐慌,现在不止埃及士兵在找,赫梯的人也在偷偷找,企图先一步找到这位身受重伤的法老。
赫梯是与埃及同样强大的国家,近些年来,一直将埃及视为劲敌,想要吞并埃及领土。
而无奈的是,拉美西斯作为埃及君王,实在太过强大,埃及在他的带领下,无论是政治上还是军事上,都压住赫梯一头。
赫梯不甘心,两个国家积怨已久,时不时就会发生摩擦。
历史上记载,以后这两个国家,还会发生一场特别著名的卡迭石战役。
拉美西斯唯一一次差点就去见他太奶的战役。
所以,现在的小打小闹,时瑶倒是不担心。
拉美西斯身为法老,身边阴谋诡计暗算什么的不会少。
历史上都说他能活到九十多岁,这次也不过是其中一次磨砺他的经历罢了。
……
傍晚,夕阳渐渐沉入远处的尼罗河岸,时瑶照常从后山回来,准备做饭,却闻到小屋传来一股血腥味。
“我刚从外面捡了个人。”格桑婆婆正好要进屋。
时瑶点头,已经习惯格桑婆婆时不时从外面捡点东西回来。
毕竟她自己也是被捡回来的。
不过这次被捡回来的人似乎受了很重的伤,血腥味很重,时瑶熟练地拿起包扎工具,和格桑婆婆一起进屋。
远远打量木床上那人身形,是个成年男人,时瑶啧了声,觉得有点熟悉。
直到走近一看,她身形一晃,手里的药瓶差点没拿住,摔在地上。
窗外夕阳洒在男人侧脸,勾起带血的轮廓,健硕高大的身体上混着血和泥土,胸口插着一支箭,衣服被血晕开,像是开了一朵血色的莲花。
他紧闭着眼睛,唇色苍白,额头还有细汗。
不是吧,要不要这么巧?!
格桑婆婆见时瑶呆愣站在原地,皱眉催促,“愣着干什么,晚一点他就要死了,我眼睛不好使,快过来给他脱衣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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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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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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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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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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