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娘,你对秀儿的婚事如何看?”林润润嗓音扬了扬,关心的询问。
原来还觉得风刮在脸上有些冷的李大娘,一听夫人在关心她闺女的终身大事,立马不觉得冷了!
甚至感到全身暖呼呼的!
她激动的道:“谢谢夫人关心!说实在的,之前我一直以为儿女的婚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前些日子孙家的说了后我们这些人才知道,像咱们这种签了卖身契书的婚事全凭主家做主,想发卖就发卖、想指配给谁就指配给谁。
也就夫人和主子们心善,让我们自己决定还过问一下孩子们的意愿,我家秀儿啊,是个有主意的,不瞒夫人我正为这孩子捉急呢,几宿都没睡好觉了!”
说到后面,眉头皱起一个深深的‘川’字,满面愁容。
林润润昨天和李秀聊过,以为李大娘只是提了几句而已,没想到李大娘竟然如此着急。
她怔怔的劝道:“毕竟以后过一辈子的人是她们自己,我想着过问一下他们本人的意愿,以后是好是坏、是苦是乐也是自己做出的选择,怨不了旁人。
秀儿还小,你无需如此着急,村子里年轻的少年不是蛮多的么?”
李大娘急的直摆手,“还是夫人通透!只是秀儿她不小了啊,今年已经十七,眼看就要过年,过了年又大了一岁!
哎呦,十八岁的姑娘家家,放在以往的村子,那就是老姑娘!你说我这做娘的哪能不捉急?
还有刚才的情况夫人你也看到了,哪家哪户有适龄的儿女都着急,她们已经在商谈喜宴了,说不定这两个月喜宴一办就成了,而我家秀儿一问就躲一问就躲,夫人你说咋办啊?”
林润润心里大概知道是什么原因,只是如今不知道屋子里那位是何意见,只能故意问道:“秀儿如此好,肯定有很多少年喜欢吧?”
“啥喜欢不喜欢的,那些年轻汉子的喜欢有啥用?再说这成家过日子,还要看汉子有无本事、脾性如何、家里爹娘兄弟姐妹是否难缠.....
屋子里的大娘婶子们哪个心里不跟明镜似的?秀儿若不赶紧挑,这好的人家还不被人先挑走了?”李大娘焦急的直搓手。
林润润深深体会到大宁朝的催婚比华国严重多了!
华国好歹二十多岁才开始催婚,大宁朝才十几岁就开始催婚了,而且十八岁就是老姑娘?
难怪秀儿给她放工了也不愿意回家,早上一大早就过来了,晚上一直等她催促好多遍才回,问就是宁愿在她这儿待着,也比家里舒坦自在。
要是李大娘心中也将顾云列为合适的女婿人选,只要屋子里的顾云对秀儿也有情谊,那秀儿估计也不会一问就躲了。
想到这,她开口询问:“你心中有无合适的人选?”
李大娘没将林润润当外人,再说此地没有旁人,也就放心大胆的说了:“洪家的小六子,比秀儿还大上个两岁,也是被兵乱耽搁了。
洪大叔是村子上为数不多识字的人,明事理!他家小六子人能干,有一把子力气,一天能挣十个工分哩。
还有赵家的长子赵夏,比秀儿小是小了些,但不是说女大三抱金砖嘛。
赵家虽然儿子多,但赵大叔会上山打猎,赵大娘会硝制皮料,秀儿要是嫁过去了,吃肉和冬季的衣裳不成问题。
还有孙老爹家的大孙子,长得眉清目秀,力气不大但他像孙老爹会算账,最重要的是他还会驾车,一天也能挣十个工分!
还有徐天那孩子,也是挣十工分的!除了上面没有爹娘没人帮衬这一点不好之外,但是秀儿要是嫁过去了直接能当家做主,这点就特别好!
只是我瞧着,他过于注重底下的弟弟妹妹了,想必是一路逃难感情深,秀儿要是嫁过去当嫂子,两个小姑子年岁太小,管教的话容易引发口角......
暂时我还是觉得前面三个最好,其他家也有,但要不婆母难缠、要不只能挣七个工分,我家秀儿一天都能挣七个工分哩,当然要嫁十个工分的不是?”
林润润听的呆愣住了。
她没想到李大娘考虑的点和她完全不一样!m.χIùmЬ.CǒM
“工分是最重要的?”顾云一天按二十个工分计算的,除此以外他无需下地做农活,山芋、土豆、小米、苞谷、鱼、猎物.....份量多到根本吃不完。
顾云和顾千里的特殊对待,整个村子都知晓。
李大娘怎么没将顾云列入合适的人选?是因为年纪太大?
李大娘想也没想的回道:“那是,工分就是挣银子的能力,一天少了三个工分,一年三百多天要少多少个工分?
这少的工分能换多少粗盐、布匹、鸡鸭鹅?夫人你说能不重要么?”
村子里也就顾云和顾千里两个人一天按二十个工分计算,羡煞了多少人!
尤其顾云,因为顾云做的是木活,刮风下雨、天寒地冻都不影响他干活,一天挣的就能换一只鸡了,谁家闺女嫁过去,还不得天天有鸡吃呐。
如今一只鸡一两百文,城里最能干的卸货工一天只有四十文,别人挣四五天才能买一只鸡,顾云一天就能买一只鸡,多厉害!
还有顾云他不用下地做农活!
主家照例给他分粮食,不光粮食多到吃不完,鱼和猎物统统有他一份,为啥?
除了和主子打小的情谊,当然就是顾云能干,能做出主子需要的东西,而这东西别人都不会!
别人就是羡慕也没用,根本不会做。
林润润又试探的问:“你说赵夏比秀儿小没事,这要是男的比秀儿大呢?要不要紧啊?”
李大娘叹了口气,林润润顿时心提了起来。
只见李大娘幽幽的叹息:“我是不想秀儿找个比她小的,咱们女人生娃娃后老的快,秀儿本来就长相偏老不好看,这在找个小的到时要是嫌弃她咋办?”
主要是赵夏爹娘能干,赵春这个姐姐更是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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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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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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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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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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