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有些大,雨绵绵细细,隐约之间,还有泥土和血腥的味道交织。
树林子里,穿着黑色交领长袍,手脚捆着布带的男子抱着剑静静地坐在树枝上,他如同鬼魅一般,来得悄然无息,在男子的草帽上,一只漂亮的蓝闪蝶就落在帽檐上,它一动不动,却又偶尔抖动一下,令人分不清是真的还是假的。
树下,一场战斗正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十几个黑衣人互相厮杀着,,他们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手里的长剑。
这剑平平无奇,只有剑身上刻着漂亮的曼陀罗花和小铃兰花。
那是代表着两个不同的杀手组织,而他们所争夺的东西就包裹在一个蓝色破布包里。
一群人你争我抢,完全没注意到树上的不速之客。
“你说,这武林秘宝,是真的假的?”莫楚辰懒洋洋地望着下方的战斗,原本一双深邃的大眼睛此刻充满了慵懒与无聊。
对于树下的争斗,他更想称之为菜鸡互啄,这种打斗方式,他一点都不入眼。
化身蓝闪蝶的小系统一边说着,一边煽动一下翅膀。
这一次的委托人可死的老惨了。
委托人,风逍遥,18岁,某三流武功的江湖人士,太原杭州人,父母双全,世代习武。
原本,风逍遥只是个刚出茅庐的江湖新人。
由于路过此处遇到了两败俱伤的杀手,然后捡到了所谓的“武林秘宝”结果,他死了。
是的,死得莫名其妙,连风逍遥都不知道,他怎么就死了,他不就是捡了个包袱,在走几个时辰的路呢,结果就那么死了。
一想到自己夭折的大侠梦,风逍遥内心充满了怨气,他不甘愿啊!自己年纪轻轻,刚想闯个名堂呢,结果居然就落得如此下场。
风逍遥并不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他仅仅是被“江湖秘宝”波及的无数冤魂之一。
要说,这江湖秘宝又是何等东西呢?
这就得从“百晓生”这个组织说起了。
在江湖之中,除了有门派,朝廷,散人之外,还有一些游离光明之外的组织,例如杀手组织以及情报组织之类的,他们并没有特定的立场,只是按照雇主的要求去做事。
这其中“天月阁”以及“百晓生”这两个组织排其第一,天下素来有那么一个传言:“没有天月阁杀不了的人,也没有百晓生找不到的秘宝传闻”
和天月阁相比,百晓生拉仇恨的程度明显要小很多。
它从来不打打杀杀,只是发行“报刊”记录近半年的武林事迹,这些报刊在各个大城中都可以买到。
天月阁由于担心人寻仇,还不敢公然开设分店,这百晓生就不一样了,他们的分店遍地开花,报纸是江湖人士人手一份的。
那么,为什么这个武林秘宝和百晓生这个江湖组织有关系呢?
主要还是因为在两年前,霸刀山庄被不明人士给灭口了,唯独霸刀山庄庄主的三儿子不知所踪。
后来经过调查,霸刀山庄的密室里那些武功秘籍和金银财宝都不见了。
几个月后,一本霸刀山庄入门秘籍从一普通妇人的手里流入了市面,这引起了百晓生的注意,从而对这一妇人展开了调查。
经过调查,这妇人其实是霸刀山庄庄主三儿子在外面养的小妾。
这个小妾名为蓝紫,有个十岁的儿子名为蓝星雨(此子正是气运之子)。
据蓝紫的描述,这个秘籍是在出事第二天无端出现在家中的。
由于没有了霸刀山庄的供养。
蓝紫在事发之后决定卖掉所有的东西,换的一些银两远走高飞。
关于这件事,百晓生原原本本的写在了“报纸”上。
他们发行的时候并没有多写什么,可架不住江湖人士爱脑补,一下子就认定了是霸刀庄主的儿子残害了一庄子的人,最后卷款逃跑。
于是,小门小派的江湖人直接杀去了蓝紫的小院一阵打砸。
最终,蓝紫重伤身亡,蓝星雨仓皇间抱着个装有学堂四书五经的书籍布包跑了。
那些人见蓝星雨抱着东西跑了,还以为那包裹里就是霸刀山庄的秘籍和宝物。
于是气势汹汹地追了上去。
慌不择路的蓝星雨掉下了悬崖,被住在了山洞里的白胡子老人所救。
他的破布包则在他掉下悬崖前给落在了地上。
掉落悬崖的蓝星雨专心的和白胡子老人学习武功秘籍,为的是出去报仇。
他并不知道,自己那个破布包居然无意间惹了一堆腥风血雨。
这一切也都是因缘巧合,才造就如此腥风血雨。
谣言都说这破布包里有宝物,所以拿到的人即使发现里面是四书五经,他们也脑补成了有绝世武功隐藏在其中。
如今,已经两年过去了,这个秘宝依然闹得人心惶惶。
这不,两个不入流的杀手组织为了它打得昏天暗地。
这个世界很正常。
是的,没有野生系统作祟,也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人设崩塌,单纯地是莫楚辰想躲避那些任务者而选择的临时任务。
那些任务者们似乎老早就想让散人玩家归顺了,所以对于散人玩家就是疯狂的发邮件,还有各种堵路拦截。
对此,莫楚辰察觉到了麻烦的气息,麻利地把压力都甩给了西城。
西城对此十分乐意,按他的说法,比起做任务,和任务者玩更有意思……。
“距离气运之子蓝星雨出山还有三年的时间,倒是可以先解决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莫楚辰几个呼吸之间,下方的人已经打出了胜负,唯一活着的黑衣人踉踉跄跄地往前走,没走几步,他忽然双膝跪地,大口吐血,其后双眼逐渐地失去神韵。
在临死之前,黑衣人往包裹上撒了一瓶粉末,眼看粉末都沾在包裹上,他才安心的长眠。
“真是的,何必呢?”莫楚辰跳下树,他手掌微微一动,旁边地上的长剑自己漂了起来,落到了莫楚辰的手中。
小系统扫描了一下,确定无误。
“哼,如此祸害不要也罢。”莫楚辰剑尖挑起包裹,手中运气真气,一瞬间,包袱被震得四分五裂,里面的四书五经也都变成了一堆废纸片。
原主风逍遥只是一个武功三流的江湖人士,他自然是不会这种高端的内力真气,这单纯是因为莫楚辰降临之后直接就废了原主的粗浅武学,直接改修炼最顶级的内功和武学,开挂的结果就是原主直接从三流武者变成了可以和宗师一决上下的一流武者。
同时,他也把原主这个愣头青给丢到了特殊空间里去磨炼功法,原主没能够吃透功法之前,莫楚辰是不会轻易把人丢出来的。
帽子上的蓝闪蝶微微闪动着翅膀。
“那就去,烟雨城吧。”
莫楚辰丢下了杀手的剑,他们的剑比原主的剑档次要好很多,这样的剑在接触到撒了粉末的包袱后居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缺口,看来,那粉末危害极大。
树林里依然静悄悄,鸟鸣,虫鸣,微风刮过,杂草丛生的地上,尸横遍野,一把缺了个口的剑就落在泥地里,静静地,倒映着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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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城是一个三线古城,这里或许并不繁华,却是最充满江湖味的城镇,在这里生活的,除了普通人之外,最多的就是江湖人士,百晓生的据点在烟雨城就有两个之多。
要知道,即使是皇城,它都只有一个据点(主要是江湖人士基本上不会踏足皇城,关于皇城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宫廷斗争之类的事情,作为江湖机构的百晓生鲜少收集这些情报)
穿着黑色劲装,头戴斗笠,腰间别着长剑的少年坐着牛车慢悠悠地进了烟雨城内,烟雨城里,和少年一样打扮的人一大堆。
看得出来,这一身衣服基本上是行走江湖的“校服”
“看来原主是被裁缝给坑了啊,说什么独一无二的衣服,还要三两白银,结果是烂大街的服装。”
莫楚辰一边吐槽着,一边从牛车上下来,给了拉车的老人一枚碎银子,随后在街道上瞎逛了起来。
没走几步,就听见有人在大街上打斗的声音。
他跟着围观群众走过去,正巧就看见一个乞丐和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打得不分上下,一会飞上来一会飞下去。
一个巴掌,隔着空气打碎地面,一个酒葫芦的水甩出去,直接将屋檐给轰碎了。
然而,即使如此,围观群众还是久久不曾散去,反倒是看得津津有味评头论足。
也多亏了是在烟雨城,这里人均江湖人士,要是在其他地方,这架式,普通人早跑远了,哪里还顾得上围观?。
小系统瞧了一会儿,这两个打架还算是比较克制的,很快就分出胜负,然后老老实实地给受损的店家赔钱。
这个也算是烟雨城的特色了,一般江湖人士打完架就跑,才不会管你普通人怎么样。
烟雨城内就不一样了,因为城主的规矩,以及烟雨城背后的那些武林高手,江湖人士每次打完架都会很自觉地给店家付钱。
莫楚辰看了一会就离开了,那乞丐其实是一个小姑娘,至于那个公子,就是小姑娘指腹为婚的未婚夫。
离开了闹市区,莫楚辰一路走到了个破旧荒废的房子里。
他双手运起真气,从院子的古井内吸引出了一具穿着霸刀山庄服装的骸骨。
小系统仔细的看着那骸骨,骨头上有不少刀伤,头盖骨位置有个破碎的洞,肋骨齐断,双腿的骨头也粉碎了。
光是从骸骨的情况就看得出来这位仁兄死的老惨了。
“他就是气运之子的父亲。
其实当年他就目睹了山庄被恶人斩杀殆尽。
他原是在仆从的掩护下逃走的,可惜逃跑没几天就被抓了。
随后就被带来这里……。
他原以为自己咬紧牙关,霸刀秘诀就不会被人夺走。
可没想到,那些恶人早就寻到了其他办法破开密室夺走了秘诀和钱财。”
莫楚辰从外面的布料店里买了红色绸缎又从白事店里买了大型骨灰盒,回头将气运之子老爹的骸骨装好放在一旁,顺带用原主的质量不好的破剑在骨灰盒上写下了关于这个死者的生平事迹。
剩下的,就是等气运之子追查到这里了。
做完这些事情后,莫楚辰并没有离开,他在附近一家客栈里住了下来,闲来无事就买百晓生发行的报纸来看看。
那些报纸里记录的多半是江湖名人的事迹,连续翻了七八页之后才看见一些江湖事迹,比如什么人的儿子去寻仇,落草为寇之类没有人关心的冷门话题。
还有就是一些悬案之类的分析板面,以及兵器排行榜,最后的最后才是关于百晓生的交易方式。
通过这些报纸,一个普通人也可以轻易的对江湖事态有所了解。
这天,夜很深,云几乎遮盖了所有的月光,客栈屋顶嘈杂的脚步声扰得人心烦意乱。
“受死吧!”绯裙女子手掌闪烁着雷状真气,气势如虹地攻击向了乞丐打扮的女子,她娇丽的脸庞充满了怨恨,那双眸哀怨悲伤,甚是奇怪。琇書蛧
“唉!巧儿,你冷静一点。
本来,和天涯哥的婚约就不是我一个人可以决定的。
既然我逃跑了,就说明我无意和你争天涯哥哥,你怎么就追了过来呢?”
小乞丐身法灵敏的躲避攻击,语气十分无奈。
她正是前段时间在街上打斗的小乞丐,说起来,小乞丐也很纳闷啊。
自己从小就被指腹为婚,结果等她长大后才发现自己的闺蜜早就和自己素未谋面的“未婚夫”私定终身了。
小乞丐想了许久,最后决定浪迹天涯,断掉这一门婚约,谁知道那个叫天涯的未婚夫居然以担心她为理由,一路追着她东奔西跑,这下就惹得闺蜜内心醋意大发,和小乞丐翻脸了。
“碰”巧儿的真气直接将屋顶给打出了个窟窿。
小乞丐盯着那个窟窿,表情变幻不定,眼中闪过一抹失望:“既然你这样看中天涯哥哥,你就应该把他抓回去和长辈们说明情况,不要再逼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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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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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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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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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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