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些人怎么可以如此过分?”
“拦路打劫!这非君子所为!”
“不要杀我们呜呜呜呜。”
前方一阵吵杂,书生和他们的书童挤在一块,这条路只通往书院,想有侠义之人出手相助怕是很困难。
“我们都说了一两银子,要么给,要么留下来当苦力!要真的没银子,你们拿出书来抵也可以。”
山贼们十分暴躁的咆哮,他们是附近村庄里的村民,因为村子已经没有多少吃食了,他们不得已才出来拦路打劫,原本只是要点小钱,随着次数的增加,他们要的银钱也越来越多,最终高达了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对普通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负担,可对于育德书院的书生来说,一两银子还是很拿得出手的。
“真的只要一两?”胆小的几个眼前一亮。
“当然!童叟无欺。”山贼们肯定的回答。
本以为这个答案会让书生们乖乖交钱,没想到回答之后,那些书生一个个褪去了怯弱,反而清高愤恨了起来。
“荒唐!读书人的书怎么可以随随便便拿出去抵押!”几个书生大声反驳。
“那你们到底给不给钱?”
山贼很暴躁。
在书生们发现他们不杀人之后,大胆的开始摆架子,一脸清高。
“不给!这路是我们育德书院千万学子踩出来的,又不是你们开的,凭什么我们要给钱?再者,这路你们就不应该出现在上面,平白污了圣贤。”
书生们可不是那么好忽悠的,在发现情况和他们想象中的不一样后,一个个立马挺直了腰杆子。
“你!”山贼被这一群读书人给气的头顶冒烟,分分钟想砍人的模样。
这些家伙还真是,给他们几分面子,他们还想开染坊了!。
“等一下,等一下,我是来交钱的!”
在一群人横刀怒目,巴不得上去和山贼们唇枪舌战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身影从后头跑了上来,万分激动地握住了山贼的手。
“你是谁的书童?怎么可以如此没有骨气?!”
“谁家书童如此无礼!”
“荒唐!这地方是我们育德书院学子们走出来的,凭什么给这些不劳而获的人银子!。”
和山贼硬怼的书生们怒了。
他们在那边长篇大论一大批,这小童居然背后拆台!
阿言嘿嘿一笑,才不管那些书呆子是如何的生气呢。
在看见山贼头子之后,他亲切的过去拉住了山贼头子那粗糙的手:“我们少爷要通过这里,先让我过来交个买路钱,您看能不能够便宜点。”
说着,阿言将装有半两银子的钱袋给了山贼。
“难得有个识相的!”
书生和阿言的态度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为了开个好头,山贼头子脸色也好许多,就收了半两银子:
“先看在你这么识时务的份上,你们就先过去吧。”
“好勒,那我们就先走了”阿言手脚麻利的才想回去告诉自家少爷的好消息。
马车从一群书生旁边开过,沿路还能听到不少人过去慢慢的声音,还有少数比较羡慕的声音。
“还一个个圣贤呢?“阿言坐在车夫的旁边,忍不住地吐槽:“这种地方逞英雄可不是明智的。“
“说来,这里怎么没人管一管?”车夫也是第一次走这个路,对此十分不解。
“你不出远门就不知道了,他们不是真的山贼,只是周围村子的居民而已,拿完钱就跑,想追究并不容易呢!”阿言疏导偶这里才想起来,在他十岁的时候,老掌柜要培养他,当时带他去跑商,一开始自己也吓了一大跳,后来才逐渐学会了分辨山贼强盗的类别,力求将损失降到最小。
就山贼来说,也有占山为王和亡命之徒的差别,一般固定在一个位置的山贼不会轻易杀死人,他们求的是商队的财,杀一两个杀鸡儆猴即可。
若是遇到那种亡命之徒,那必定是要商队全死的,这种要是镖局的挡不住,能够跑就跑。
不过,后者相对比较少,即使有,镖局的人也多半能够挡下。
赵金宝对外面的吵闹视而不见,只是继续低头看自己的书。
过了好一会,一只手出现将赵金宝手中的书籍给抽了开。
“啊言,你是打算做什么!”
赵金宝抬头,十分无奈的询问,他寻思着这个书童也太多事了,想着要不要立个规矩。
结果,一抬头,映入眼帘的并非阿言,反倒是个高挑的书生。
这书生一看就是来自富贵的家庭,他肤色苍白细腻,手无任何的伤口,旁边站着的书童也是规规矩矩。
面对赵金宝的审视,书童赶忙低头。
“你们是怎么到我的马车上来的。”赵金宝头疼地问,别的东西他没看出来,但是这书生的秘密他倒是一不小心察觉到了。
“我也是去书院的,不巧,我爹给我的钱不够多,若是交给了那群人,我在书院就得过得拮据了。
为此只好把兄台的顺风车一趟。”
书生腼腆一笑,面对比自己小两岁的同窗说明了来意:
“我是晋城唐家出来的,在家里排行老三,大家都叫我唐陶”
(因为懒,所以,这个世界就不存在有名有字的设定)
“我是赵金宝。”赵金宝放下了手中的书,朝着他拱了拱手,迫不及待地赶客:“既然已经躲过了山贼,还请唐兄赶紧下马车吧。”
“我们同样是去育德书院的,不如你载我一程,我不会赖掉路费的。”
唐陶目光扫过赵金宝手中的书:“不知道,赵贤弟手中的是……。”
“打发时间的书罢了,不过,我这车子不方便载那么多人,过了这山路,唐兄且下车吧。”
赵金宝退而求其次。
“唉,你这个人真是一点都不好玩,古板唉!。”
唐陶瞧着赵金宝真的要赶人的模样,心中不免泛起了嘀咕:这小孩怕是读书读傻了,一点都不懂得友好是什么!怎么说他们都是将来的同窗,就算不示好,总不至于那么着急赶人吧!。
“唐兄且坐远一点,我这人读书的时候不喜欢有人眼巴巴的看着。”
赵金宝像是没发现人家的不满,依然是我行我素的。
“好吧。”
唐陶对于这个事情十分的沮丧,她左右看了看自己的打扮,完全不成问题,不可能会有人看出自己女扮男装才对。
“小…。”唐陶的书童坐在一旁,差点脱口而出的姐字在唐陶死亡目光下硬生生的吞了下去。
“小少爷,赵小少爷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过了这个山路就有集市了,我们可以租马车去上学啊。”
“小桃,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也的确不好这样蹭车。”
唐陶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差一点点,他那女扮男装的丫鬟就要说出破绽来。
就在她们主仆两个暗暗商量去书院的时候,赵金宝又默默地远离了几分。
“系统,你看这两个丫头是不是傻了。”
假装一本正经看书的赵金宝忍不住的在心里嘀咕了起来。
作为一个朝堂老狐狸,他怎么会看不出这个女子的违和之处呢?
虽然说唐陶的衣着打扮都是没有问题的,可举手投足之间的气质完全的掩盖不住小女子的气息。
虽然说当下也有一些男子是如此的,但到底是少见的。
大户人家不会养出那种拥有小女子小动作的男子。
而小户人家,男子就是劳动力又怎么会如此呢?
这样的人多半都在南风馆(备注:那是当地相当有名气的男风店)。
野生系统语气平静的回答。
“是她?”
听到这里,赵金宝才逐渐的回忆起被自己丢在角落的一些细枝末节。
在他13岁那一年,唐三姐因为身份曝露从育德书院被送回了家。
一个女子与男子在一个书院里三年,唐三姐的名声可以说是比扫把还扫把了!这件事对唐家也影响重大,那些和唐家很当户对的商户都不去考虑娶她当妻子。
可唐老爷又舍不得自己小女儿当妾,思来想去,他最终决定退而求其次,找一些门户寒酸的,至少这样的人还好拿捏。
赵金宝的老娘不知道打哪听到了这个消息,她就那样跑去说亲了。
唐老爷瞧着有人乐意接盘,当即欣然同意了,虽然说赵金宝只有西郊一户庄子和几亩的田地,但赵金宝后面的赵家可是和唐家不相上下的商户。wWW.ΧìǔΜЬ.CǒΜ
不过,最终赵金宝还是没能够娶到妻子,因为唐三姐在结婚当天和一个穷书生私奔了。
碍于面子的唐老爷和赵金宝商议了一顿,决定仿造自古流传的梁祝话本,直接来个迎亲当天活人大变蝴蝶的马戏。
果然,在迎亲当天来这样的一出,再由唐老爷出面声泪俱下的解释,大家都感动于变成一群蝴蝶的唐三姐的爱情,没有人知道那底下的破事,唐老爷也成功挽回颜面。
尽管有一些人质疑,但是结婚当天,一出门就变成蝴蝶的一幕有不少目击证人,愚昧百姓的信誓旦旦直接让质疑者不敢开口质疑了。
至于真正的唐三姐?自从唐老爷宣布了唐三姐的死亡后,唐三姐就只能以黑户的形态生活了。
好在这个星球不是星际世界,信息交通特别缓慢,唐三姐的那些路引证明什么的完全是可以用的。
这也让赵金宝在后期查询的时候,轻易地就查询到了唐三姐的下落。
她和书生一路向北,定居在了一处小山村里,从此男耕女织,不问世事。
回想起这些事情,赵金宝再看向唐陶的时候,心中百感交集。
据说,这唐陶是有状元之才的,只不过是个女子才落得如此下场。
“她前世的丈夫呢?”赵金宝暗暗地问野生系统。
野生系统也缓缓感慨道
“胡闹。”赵金宝哭笑不得,前世他娶公主只是陛下恩德,要不是为了攀爬上更高的位置,他才不需要伴侣。
女人只会影响他制作科技产品的灵感,他的目标永远是点亮科技树。
野生系统丢了一句话就销声匿迹。
“胡说八道!我倒是要看看她能力怎么样,如果可以,倒不失为一个挺好的助手,顺带地帮助她脱离苦海。”
赵金宝不认为自己这辈子还会娶妻生子。
心理年纪上,他已经是老年人了。
对于这些“小辈”他是一点想法也没有。
他也很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
重活一世,一些麻烦能够避免自己也是有能力避免的。
至于这个前世化作“蝴蝶”的唐三姐,他倒是可以帮助她隐瞒身份,不过这一切都要建立在这个女子有能力和野心。
若还和前世一样向往着田园生活,赵金宝觉得自己可以先一步送她回城里。
在赵金宝看来,相比起和书生在一起吃苦,唐老爷会给她更好的生活。
原本,赵金宝打算等到了前面小集市就把人丢下去的,没想到等他到了小集市的时候,天空忽地就下起了倾盆大雨,他们马车直接被困在了棚子里。
“小老爷,现在的雨太大了,我们赶不了路。
这一位是?”阿言掀开车帘子,吓了一跳,他没想到马车里多了两个人。
“他们是搭便车的。”
赵金宝看了看外面雷雨交加的情况,郁闷地苦笑:“看来,唐兄还真是注定要搭我的车去育德书院了。”
“相遇即是缘分,车钱我总不会赖的。”唐陶还以为赵金宝是不欢迎自己的,但现在这个天气,她也不好出去淋雨,于是只好厚着脸皮坐得安稳。
“我不是心疼车钱,只是我这个人有些怪癖,还是希望唐兄不要大惊小怪。”赵金宝认真的回答。
“放心!能够有什么怪癖好大惊小怪的,大家都是读书人,只要不是怪力乱神的事情,我都会淡定的!”
唐陶自认为自己的见识比寻常男子要广,再者这里是马车内,再怎么样也没啥东西可以吓到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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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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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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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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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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