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在大虞长生>第74章,贵圈
  清晨,橘红色的阳光垂落,泼墨在千山万水间,与淡薄如烟的雾气相交融,为崇山峻岭披上了一道道彩纱。

  蓝天之上,白云之下,有苍鹰清啼,盘旋而过,忽而俯冲疾下。

  就在这般的环境中,一支商队缓缓穿行在山岭沟壑之间,如土丘中行进的蚂蚁。

  吱呀呀!

  商队后方,方家的马车驶过,在因为干旱而有些龟裂的地面上,溅起点点尘烟。

  “兄长,你快看,这里一棵草叶子有锯齿耶!”

  “那块石头像不像小狗?”

  “好大一只老鹰!”

  ……

  方灵、囡囡两个小丫头,自从出了城,就拉开车帘,扒在车窗上,新奇地向外张望着,兴致勃勃,叽叽喳喳,如两只出笼的小鸟。

  就好似:这不是风餐露宿地赶路,而是去踏青郊游一般。

  反观方薛氏,倒是有些神经绷紧,双手攥着,紧张地盯着外面,留心着危险,生怕被迫害一般。

  三娘子稍好一些,可同样有些紧张。

  这倒也不奇怪。

  在城中时,她们经常听别人说外面多乱、多危险,现在真的出城,自然心中忐忑。

  再加上,走出舒适区,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一时有些不适应,非常正常。

  “娘、三姐姐,莫怕,放松!”

  方锐笑了笑,回头,偷偷拍了下三娘子手背:“有我哪!”

  三娘子俏脸一红,霞飞双颊,拉着方锐的手藏了藏。

  方薛氏注意到了俩人的小动作,啐了一口,扭头望向车窗外:“咦,锐哥儿,你看,那边是不是有个流民?”

  方锐看去,确实是流民,面黄肌瘦,穿着破烂,如同野人。ωωω.χΙυΜЬ.Cǒm

  其实,他视力更好,相比方薛氏、三娘子,一路上前前后后,已经陆续发现好几个流民了。

  “这些人的日子才苦,吃草根、树皮,吃了上顿没下顿……”方薛氏想着传闻中的话,叹息道。

  “阿婶,这些人是可怜,可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三娘子却是摇头,一双秋水明眸中有着警惕。

  “三姐姐说得没错,那些流民可怜不假,但只是在比他们强大的人面前,而若是面对弱者,他们会抢劫,甚至吃……”

  方锐摇摇头,没说下去,‘岁大饥,人相食’,从来都不是历史书上的夸张修辞。

  纵使他没说下去,可方薛氏、三娘子也猜到了剩下的话,吓了一大跳,低低惊呼了声,连带着方灵、囡囡两个小丫头都是好奇地望过来。

  “咱们跟着商队,不用怕的。娘、三姐姐,你们看,那个流民走了!”

  跟着商队好处就在这里,能避过一些危险,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仅仅是一两辆马车,大概率早就有流民过来袭击了,发生不忍言之事。

  方锐自然不怕,可也是膈应。

  可以说:出了城后,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种丛林法则突出到了极致。

  “嗯?!”

  这时,方锐耳朵一动,敏锐地听到后面传来的声音。

  “快,王伯,商队就在前面,咱们再快些,马上去就要追上了!”这是个年轻的男声,语气中充满激动。

  “公子,若非您较真,不肯给守城门的兵卒打点,哪会耽误这么久?咱们早和商队汇合了!”这道声音相对成熟,抱怨道。

  “若是以前……唉,不说了,王伯,我知道错了,咱们再快些!”

  “好嘞,公子、夫人,伱们坐好!”

  ……

  后方远处,一辆驴车渐渐追赶上来。

  驴车上,一个清秀俊朗的年轻人掀开车帘,探头探脑向前方张望。

  那驱赶驴车的,则是一个面容丑陋、下巴处生有一个瘤子、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应该就是年轻人口中的‘王伯’。

  方锐看着有些熟悉,突然想起来了,这不是之前在城门口遇到的那辆驴车么?

  对方不识趣,不交好处费,和守城门的兵卒僵持住了,只是没想到,也是跟着商队去府城的?

  随着驴车靠近,察觉到前方的目光,那年轻人将车帘拉开了一些,挺直腰杆,拍了拍身上的锦袍,不着痕迹地显露出腰间悬挂的玉佩,显示出大户的身份。

  随后,慢条斯理,端着范儿吩咐道:“王伯,再慢些,娘亲颠簸地有些不舒服。”

  车厢中传来一道雍容成熟的女声:“是太快了些,有些颠簸。”

  “好的,公子、夫人!”王伯答应了声,放缓驴车速度。

  “哇,快看,那是驴子耶!”

  “没咱们的马好!”

  方灵、囡囡两个小丫头,向后面好奇地张望着。

  “别乱看,那是大户人家哩!”方薛氏将她们拉过来,神色间有些拘谨。

  三娘子倒是稍好一些。

  以往,她帮那些军头打理产业,也曾接触过一些大户人家子弟,不过并不感冒,知道这些人外表风光,但大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大户人家?!常山城中,哪还有什么大户?”

  方锐摇摇头。

  太平军入城后,城中大户纵有躲过一劫的,也是破财免灾,衰落下来,如今和平民百姓差不了太多。

  ‘这应该就是其中一户。不过,看城门处的事情,以及方才那个年轻人端着的样子,大概心态上还没有转变过来。’

  就如:大清亡了之后,那些老八旗还穷讲究一样。

  ‘落地的凤凰不如鸡,也就是自我感觉良好罢了!再说,什么大户,和林家、夏家相比如何?不也灭门了么!’

  方锐微微摇头,心中并不怎么重视,随口道:“娘、三姐姐,不必太在乎,以普通人视之就是了。”

  “这可是大户人家,哪能当作普通人?”方薛氏心态还没有转变过来。

  “阿婶,咱家锐哥儿,可是中品武者,真论起来,也不比大户人家差哩!”三娘子后半句声音压得极低。

  她看了一眼方锐,秋水明眸中满是爱慕、自豪:“不过,咱们挺直腰杆过日子,不欺负人,也不必讨好人,各过各的,井水不犯河水就是。”

  ……

  这时,因为驴车加入,前方商队有人过来了。

  “方小医师!”

  “陈管事!”方锐微微颔首还礼。

  这陈管事名为陈余,他之前交定金、一路上和商队联络,都是通过这人。

  陈管事和方锐打过招呼后,看向那个年轻人,态度明显更热切了三分:“原来是常少爷,我还以为你家不走了哪?看来是耽误了?赶上来就好啊!”

  对跟随商队的人家背景,他自然有所调查。

  方锐一个入品武者,也就罢了,只能算一般;而这位常公子,正如方锐所料,是衰落下来的大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位王伯的护卫,就是七品武者。

  “我家道中落,当不得一句‘常少爷’,直接叫我常青,或者常公子就行。”话虽如此,可神色间,明显有着自矜。

  不过,陈管事可是老江湖,逢迎两句,就将常青说得眉开眼笑。

  当然,对于常青,他态度更热切些,可也没有怠慢了方锐,也说了两句话。

  方锐也没在意,无论陈管事,还是常青,乃至这支商队,都只是一程的过客而已。

  ‘不过,常家么?我想起来了!’他心头一动。

  当初,在黑市卖药,杀了周长林、高通之后,就曾有大家族,邀请方锐去做护院。

  他没记错的话,这常家,似乎就是第一家找来的。

  只不过,后面风水轮流转,方锐连连突破,在暗中搅风搅雨,叱咤风云;反观常家,却是衰落了下来。

  陈管事也没久待,和常青、方锐招呼了两句,叮嘱‘路上遇到难民,不要发善心救济,不然对方就会一窝蜂围上来’,诸如此类的一些事项之后,就回到了前面。

  商队继续行驶。

  或许是觉得车厢中太过憋闷,那位常青常公子,也没再进去,就在王伯旁边,驴车副驾驶的位置坐下。

  可搭配他那穿着,锦衣玉佩,就显得有些滑稽。

  ‘劳斯莱斯的富二代上了驴车副驾驶?!’

  方锐想到这个比喻,轻轻笑了笑,摇摇头,收回目光,继续赶路。

  ……

  一直赶路,其实是很单调乏味的。

  途中,也没有什么打脸、结仇的情节,那位常青常公子也不过一个家道中落的纨绔子而已,或许自矜、好面子了些,可又不是智障,方锐也没有自带嘲讽光环。

  甚至,在这野外赶路,商队上下都隐隐绷紧着神经,哪还有那么多心思,关注其它?

  方锐倒是相对放松很多,他感知敏锐,再加上一身实力,只要不面对上百训练有素、披坚执锐的军队,都不怕。

  这就是底气。

  真正心大放松,无忧无虑的,就是方灵、囡囡两个小丫头了。

  不过,这野外景色单调,大多地方都是枯寂的黄色,看多了也厌倦,到了半上午,她们就没了那股活泼劲儿,变得蔫蔫的。

  方薛氏、三娘子两人,同样精神不大好。

  方锐也有办法。

  遇到上坡时,他在后面推,就让方薛氏、三娘子、方灵、囡囡下来走走,或者,轮换着坐在外面马车副驾驶的位置透透气。

  不仅是方灵、囡囡,还有方薛氏、三娘子,都会轮换。

  等到三娘子时,方锐还会做些小动作,偷偷摸摸,刺激之中,别有一种度蜜月的感觉。

  与方家五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后方的常青,口中一个劲儿喊着‘太没意思了’、‘早知道这么苦,就不走了’之类。

  听到这人抱怨的声音,方锐五人莫名地,心情都会变好一些。

  那位常青常公子,丝毫不知道自己成了别人的乐子,一路上方家的心情调剂品。

  ……

  中午,一处山泉小溪。

  到了这处计划的地点,陈管事过来通知,歇息半个时辰,吃饭修整过后,再次上路。

  如方锐这般跟随商队的人家,商队并不提供伙食,都要自己做。

  这也简单。

  ‘不就是野外露营么?这个我熟!’

  方锐熟练地架起铁锅,找来柴火,生火。

  方薛氏、三娘子拿食材、煎蛋、煮干面条;方灵、囡囡俩小丫头,也帮忙烧着火。

  一家五口人齐心协力下,很快,就有浓郁的香气散发出来。

  树下。

  斑驳的光影中,方锐、方薛氏、三娘子、方灵、囡囡,五人坐在板凳上捧着碗,吃着午饭,小声说着话,一上午的疲惫,似乎也随之散去。

  ……

  另一边。

  常青、王伯,还有一个妇人,是常青娘亲,看上去四十来岁,保养得不错,丰乳肥臀,容貌精致,皮肤白皙,颇有些姿色。

  不过,这一家人似乎并没准备锅碗之类,只带着些冷干粮、糕点。

  常青看看那边,纵使遮掩了些,可也是容貌清丽的三娘子,眉眼温柔地给方锐盛饭,一家人其乐融融;

  再看看这边,自己手上已有些发馊的糕点,不由猛吸了一口空气中飘来的香气,皱着眉头,对着糕点狠狠咬了一大口。

  “公子,要不我过去,向那边人家买上一些?”

  “不用!那般普通人家,碗筷都不一定干净,我吃着恶心!还是咱们这糕点好,穷人都不起,精致,而且,非常美……呕!”

  ……

  “嗯?!”

  方锐突然眉头一皱。

  “锐哥儿,怎么了?”方薛氏、三娘子都是看过来。

  “没事!没事!”

  方锐摇摇头。

  他们这边没事,真正有事的,是常青常公子那边,他方才看到了什么?那位王伯偷偷在常母屁股上捏了一把!

  ‘可那位王伯,不是护卫么?刁奴骑……呸,刁奴欺主?不愧是大户人家,贵圈真乱!’

  方锐暗暗吐槽着,脸色诡秘,看向那边常青,目光同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了个野爹,真惨!

  不过,这事和他没关系,也懒得管。

  这时,那位常青常公子突然放下手中糕点,走了过来,到了近处,空气中那股诱人的香气愈发浓郁,让他暗暗吞咽了口口水。

  “这位小兄弟,那啥……”

  “有事不妨直说。”

  “你看我家的那头驴子怎么样?是这样,我想和你家的马换一换,可以加钱,补偿十两银子……”

  是的,常青不是想要买饭,因为他心里,还是觉得方家的碗筷不干净,吃了恶心。

  而以驴买马?

  原因也很简单。

  他感觉:自己这般风度翩翩之人,搭配一辆驴车,实在是不大雅观了,只有换辆马车才能稍稍配得上身份。

  ——别问为什么不直接买马,这般世道,马匹哪是那么容易买到的?当初,方锐不也在黑市寻了很久都没买到么!

  ‘一匹驴,再加十两银子,换一匹马,大概算是市场价,可这是什么地方,和我说市场价?!’

  ‘再者,我缺钱么?和我谈钱?呵呵!’

  方锐暗自翻了个白眼:“不换!”

  “你……若是以往……”

  常青没想到方锐这么不识趣。

  他可是大户子弟,亲自过来,好言好语和方锐商量,甚至大度地提出银钱补偿,难道对对方不应该感激涕零,不要钱地双手奉上么?竟然还敢拒绝?

  简直是岂有此理!

  “以往又怎样?不然,让你那位王伯来和我过两手?”方锐脸上露出一丝玩味。

  他正想活动活动筋骨,顺便立个威。

  明面上的入品武者身份,还是不大够用,展露出个七八品境界,表现出‘正常天才’的天赋,倒是挺合适。

  但这玩意,又不能自卖自夸,还是找个垫脚石更好,比如:那位王伯。

  “哼,粗鄙!”

  常青哼了声,一摆袖袍,却是转身走了。

  这倒是让方锐一愣:‘不是,不应该喊家长么?你怎么能直接走了呢?’

  不过,随后他一琢磨,就想明白了:这个常青,心性如十一二岁少年一般,任性、自我、好面子,正因如此,不想‘有事喊家长’。

  待常青离开。

  方薛氏忧心问道:“锐哥儿,拒绝了这人,没事吧?”

  三娘子也是看过来。

  “娘、三姐姐,放心!”

  方锐摇摇头:“若是有事,有事的,也不会是咱们!”

  ……

  午饭后,继续赶路。

  一下午倒也无事。

  ……

  夜间,商队到达另一处计划中的地点,在此露营。

  因为晚上时间相对充裕。

  方锐招呼方薛氏、三娘子,取出些腊肉,晚上好好吃上一顿。

  可也就在这时——

  “嗷呜!”

  黑暗中,此起彼伏的狼嚎声响起,并飞快接近。

  狼来了!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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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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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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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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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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