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也没什么大事,索性今天在家好好陪着三个小家伙算了,这雨下的太大了,他们也只能在屋里玩耍。
自己媳妇和姐姐则坐在堂屋的角落里忙着做衣裳。
“明子,等会雨停了,去地里多摘些菜回来,希望这个梅雨季不要发水才是,要不咱地里的菜要淹了!”邵秀兰叮嘱着自己儿子,心里祈求今天梅雨季别发水,好不容易今年地里的菜大丰收,这要是发水,这些菜就要毁了。
“好,等会雨一停我就去,我看今年是个好年份,发水应该不至于!”罗宏明赶紧应了母亲的话,他记得上一世的时候,今年梅雨季没有发水的。
他们这个江南的小地方,到了梅雨季雨水特别的多,加上他们的自留地基本都在村子的小山丘下面,如果碰到接连的暴雨天气,村民的菜地就遭殃了。
不过在他的记忆力,一九八一年的梅雨季,雨水虽多,都是陆陆续续下来的,他在梅雨季过后,回过一趟家里。
只是那时家里冷冷清清的和现在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希望吧,难得今年收成好些,希望老天爷保佑!”邵秀兰自言自语的叨念了起来。
罗宏明一看也没有打扰母亲,继续和三个小家伙说起了故事。
“宁宁你和哥哥姐姐自己玩一会,爸爸要去趟菜地。”说了这么长时间的故事,一直到外面的雨停了,罗宏明才坐起身来,这三个小家伙只要讲故事的时候,都特别乖巧的在一旁听得全神贯注的。
也不怪毕竟自己给他们说的好些故事,都是母亲,媳妇和姐姐从来没有说过的。
“爸爸,我也要和你一起去。”宁宁也一把抱着罗宏明的大腿说道。
“舅舅,我也要去,我也要去。”邵晴,邵雨也跟着嚷嚷起来。
“好,那咱们一起去!”罗宏明宠溺的看着三个小家伙。
“明子,你去菜地就别带着他们了,外面不好走,哪里都是泥泞一片的!”罗海萍本来在忙着,一听这弟弟要带三个孩子去菜,立马阻止。
这只要一下雨,村里的路难走的很,到处都是泥泞,不是她嫌脏,而是孩子们就脚上那双单鞋,本来母亲和媳妇准备要帮孩子们一人再做一双,被她劝说等过段时间再说,毕竟孩子现在这脚长的快的很。
“姐,没事的,脏了回来咱洗洗就行了。”罗宏明看着几个孩子祈求的眼神,自己要拒绝还真于心不忍。
“明子,还是别让他们去了。”吴雪梅放下手中的布料,走上去抱起了女儿。
她自然是知道姐姐的顾虑的,前几天他们还在说鞋子的事情了,她怎么会不知道姐姐是怎么想的。Χiυmъ.cοΜ
这事情还不能和自己男人直说,他知道这自己男人要知道了,肯定心里要不好受的。
他不只一次的在她面前说,自己现在这么努力就是想给她和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算了鞋子这事情还是不能听姐姐的,等会她就来和婆婆说,赶紧把孩子们鞋子做了,最起码这种天要有双换脚的鞋才行。
“是啊,这天气没准,你就一个人去,摘好了菜就快回来!”邵秀兰也加入了劝说的队伍中。
“那你们三个乖乖的在家吧!等我回来给你做好吃的!”罗宏明看看家里三个女人都这么说了,加上看了下外面的天,确实像母亲说的阴沉沉的,搞不好等会还要下午,这黄梅天最每个准的。
“那爸爸你要快点回来给宁宁还有哥哥姐姐做好的哦!”女儿宁宁虽然撅着小嘴有点不情愿,但是也到底算是同意了。
“娘,姐,我看咱还是别等了,就这段时间正好天气也不好,咱在屋里闲着也是闲着,咱还是把三个娃的鞋子做了吧!”吴雪梅一直等到院子里没有动静,才和婆婆邵秀兰还有姐姐罗海萍说。
“那也成吧!”罗海萍本来想着是晚做些时间,娃们就能穿的时间长一些。别说在农村了,就是城里,这很多人家的娃不就是一双鞋吗?
这弟弟虽说能挣钱了,她这做姐姐的也要知道进退才是,所以总是想着能省则省,刚才弟弟还好没带几个孩子出去,要不这回来真得光脚。
虽说这夏天光脚在农村都不是啥稀奇事情,但是她实在不想让孩子们这样,再说她弟弟的性子他了解,现在对这三个小家伙宠爱的不得了,要知道不让他们跟去是这原因,估计心里得不好受了。
“你俩做海萍的那身衣裳去,三个娃的鞋我来做!”本来就闲不住的邵秀兰一听,赶紧把活揽了过来。
“好,那我和姐姐做衣裳,鞋子就交给你了!”吴雪梅笑着应了声。
婆婆邵秀兰闲不住,婆婆以前身体不好时,地里的活干不动,家里但凡她能干的,从来都是和自己抢着干。
这会子儿子有本事了,家里吃喝改善了,婆婆的身体比以前也强了不少,只要她能干的,愿意干的,吴雪梅都会依着她。
因为她明白,什么都不让婆婆去做,婆婆反而会觉得自己没用处了,整天胡思乱想,还不如找点轻松的事情交给她打发时间,再者说婆婆做的鞋子好看又好穿。
这边吴雪梅刚说完,婆婆已经起身收拾起手中的活,然后进了里屋。
没一会就从里屋拿出了之前纳着的鞋底,开始忙活了起来。
这边罗宏明从地里摘完了菜,往家里来的路上,看着自己脚下泥泞的土地,还有自己已经沾满泥巴的鞋子,眉头不禁皱了起来。
“明子,站在这里发什么愣?”周爱民大老远就看到罗宏明站这一动不动,赶紧上前问道。
“啊?爱民叔!”罗宏明回头看到周爱民在自己身后,连忙喊了一声。
“明子,你干啥呢?”周爱民看了眼罗宏明手里提着的菜篮子,继续追问道。
“没啥,刚摘了菜,准备回家,这不是路不好走嘛,鞋子上全是泥!”罗宏明看着脚下每一块好走的地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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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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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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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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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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