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李化田骑着马不紧不慢的走了过来,远处各部族族长还好奇怎么回事时,四个人缓缓从马上掉了下来。
“大汗!”
率先发出怒吼的是草原第一勇士,随后才是那些族长。
不顾周围护卫的阻拦,第一勇士挥舞着巨斧朝李化田杀去,嘴里喊着什么李化田也不知道。
吕风直接拍马上前与之搏杀。
每个地方都有能人,能当得上草原第一勇士,也非浪得虚名,其力量就让吕风自愧不如。
那些护卫正将图木可汗的尸体搬上马时,叶程风等人已经杀到,三下五除二解决掉这些护卫,将黑色长剑拔出,在尸体上擦干净送回到李化田手中。
接过长剑,看了一眼冲杀过来的大军,众人转身就朝回跑去。
路过吕风身边时,他已稳稳占据上风,要不了几个回合就能将对手斩杀,可李化田不给他这个机会,抬手一剑偷袭,就将草原第一勇士的脑袋斩了下来。
“走~。”
反观武国大军,骑兵已经开始缓缓加速,步兵方阵已踏着整齐的步伐向前推进。
战马的冲击可不是开玩笑的,首先你必须让骑兵的速度降下来,如果让其全速冲杀过来,那最前面的方阵将土崩瓦解,整个军阵都有被凿穿的危险。
但也不必太过担心,步兵有一套行之有效对抗骑兵的方法,
骑兵的优势在速度,如果一股脑冲进步兵方阵,一旦没冲破军阵被扼制住冲势,就成了待宰的羔羊。
这也是为什么游牧民族喜欢游走用弓箭打乱步兵军阵的原因。
军阵一旦乱起来,就是骑兵冲阵屠杀的时候。
显然,蛮子骑兵没有这个活动空间,他们的两侧是七万重骑和三万轻骑扼制。
大战一触即发,没有回旋余地,各部族族长也知道这个道理。
率领自己部族的勇士,举着手中的武器杀向了武国大军。
这是一场硬碰硬,没有任何阴谋诡计的战争,拼的就是勇气与不怕死的精神,谁先胆怯,谁就输了。
“弓弩手准备。”
“刀盾手准备防御。”
“长枪兵准备御敌。”
雷虎骑马着马位居步兵方阵最后,见对方已经进入预射箭矢的范围,大手一挥:“放箭。”
“放箭。”
“嗖,嗖……”
一万支箭矢腾空而起,遮天蔽日,冲在最前面的骑兵当场被射的人仰马翻。
惨叫声,战马的嘶鸣顿时响彻整个战场,这样的攻击当然不能阻挡骑兵的冲锋。
后面的骑兵越过尸体继续向前冲锋。
“放箭。”
第二,第三波箭雨到达,还是原来的位置,又死伤大片,这时堆积的尸体足够影响后面骑兵的冲势。
但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横尸遍野,弓弩的杀伤毕竟是有限的,还没到秦军箭阵的规模和威力。
雷虎大手一挥:“刀盾兵防御。”
三波箭雨对骑兵来说已经是极限,弓弩兵迅速退回,装箭准备点射冲阵的骑兵。
这时蛮子的箭雨到了,但对于身披铠甲的武国大军来说,效果就没有那么好了,毕竟骑弓与步弓的差距还是很大的。
弓弩兵使用的都是重型弓弩,而骑兵使用的是轻型弓。
还有,弓弩兵是军队中实力最强的,不管是臂力,还是眼力不是其他兵种能比的,你宁可去与长枪兵对阵,都不要与弓弩兵单打独斗肉搏。
很快,骑兵撞上了前排的刀盾兵,这时就是关键,只要挡住前面骑兵的冲击,后面的骑兵自然就会停下来。
显然,武国军队是很有经验的,在战马装撞上来时,长枪已经将其捅成了个结实。
虽然前排基本被撞飞,但丝毫不影响后面长枪兵将其冲势拦下。
这时就是考验勇气的时候,一旦乱或逃跑,整个军阵将被冲的七零八落,任人宰割。
不少骑兵一提缰绳跳进了军阵当中,很快就被射成了刺猬,很多还没有接触军阵马就被射翻在地。
这种情况下马才是最大的威胁,骑兵死了,马还是会继续向前冲的,这就很容易造成混乱。
见前军稳住了,雷虎一挥手:“中军后军全部压上去,命李化田所部向从左侧移动。”琇書蛧
“是。”
“将军有令,全军出击。”
反观两边的骑兵,那是铁与肉的较量,在冲击力下,盔甲也是无用了,照样会被撞下马去,但在对射当中又占尽了优势。
只见双方骑兵手握长枪撞在了一起,顿时人仰马翻,很多不是被捅死,而是被撞下马踩死的。
速度一旦被扼制,双方人马搅在一起,那时就看谁的装备好,武艺高了。
显然,武国士兵在这上面就没怕过谁,没见一些士兵掉下马,身穿几十斤盔甲都能站立不倒,闪身抓住战友的手就能上对方的马吗?
一场骑兵的对决很快就演变成为了一场混战。
很多士兵直接扔掉头上的头盔,一把长刀左手丢着,阴恻恻的看着对面凶神恶煞的对手。
“娘希匹,现在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干一场了。”
没有阵型的束缚,士兵们终于露出了深藏已久的獠牙。
练拳脚的直接把武器给扔了,让对方知道了什么是一拳碎石,一脚断树。
几十万大军的战斗哪那么简单,双方将领都在观察着战场的局势,见那边有溃迹,便立马派出预备队上去将其顶替下来。
但这次的战斗显然不是慢慢打的,双方基本都是倾巢出动。
在派出预备队后,那就看谁的意志力和韧性强了。
从早上打到下午,士兵已经轮换休息了不知道多少次。
就在各部族族长焦头烂额时,想起了最后的预备队,野狼部,立马派人让其加入战斗。
野狼部族长听到这消息,露出了阴冷的笑容,一刀将传话的人杀了。
举起弯刀振臂高呼:“武国的勇士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随我去杀了那些嘲笑过我们的人。”
“喔………”
“杀~”
远处的李化田见野狼部行动,从地上爬了起来:“哼~,你们应该庆幸自己没做傻事,不然我亲自送你们上路。”
“准备进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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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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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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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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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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