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山阳国百姓最难熬的一年。m.xiumb.com
这一年,山阳国北方多地爆发了蝗灾,水涝等自然灾难,许多农田颗粒无收,再加上边境上战事不断,山阳国王室耽于享乐,对民间疾苦视而不见,无数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
一些地方百姓饿到啃食树皮和观音土,有甚者易子而食。
在天灾和人祸的双重打击下,许多人踏上了向南的逃荒之路。
丰城
山阳国南部最繁华的几座重镇之一。
和北方贫瘠的黄土地不同,这里遍布着肥沃的黑土,数百年来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过着富足的生活。
在城南的一座土地庙前,一群衣衫褴褛,乞丐装扮的少年聚在一起,正秘密商议着什么。
只听其中几个少年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
“易云,你真的决定这样做么?要是被野狗和秃鹰知道了,非把你的腿打断不可。”
“野狗和秃鹰是丰城有名的地头蛇,他们手下有着一二十号身强体壮的打手,要是真的出了事,咱们兄弟可不是他们的对手。”
“没错,我们现在虽然被他们控制着,但是风吹不着,日晒不着。虽然做叫花子不怎么好看,但总能吃上一餐饱饭。家里的乡亲父老都被活活饿死了,我们离开这里还能去哪里?”
“没错,我听说前几天,有个其他地方来的家伙想要逃走,被野狗把手筋脚筋都挑了,现在还在城北门口爬着要饭呢。你可不要想不开啊。”
一群蓬头垢面的小叫花子当中,一个目光坚毅,面孔略带冷峻的少年,看着几个畏手畏脚的同乡,心中有些失落。
他知道这些曾经和自己共患难的兄弟们,如今已经没有了反抗的勇气。
少年名叫易云,本是山阳国北方人士。
因为家乡爆发了饥荒,为了能够活命,父母以一袋子糙米的价格,把他卖给了城里的富户为奴。
但是,少年天生就是个倔强脾气,他常听村里的教书先生说,三百六十行,乞丐和奴隶是最低贱的。
干这两行的都是贱籍,连结婚生子的权利都没有。
即使生下来的孩子,也摆脱不了做奴,做乞丐的命运。
易云不恨自己的父母,他知道父母也是没有办法才这样做。
在他之前,三哥和八妹也都被父母卖了,换成了救命的口粮。
后来,一伙山贼闯进城里,把富户一家都点了天灯,易云趁乱和逃荒的难民一起离开了家乡。
他没有选择回家,因为他知道,即使回去了,也有可能被再次卖掉换成口粮。
为了和命运抗争,易云和几个同乡的少年结伴,在山阳国各地辗转数年。
在去年春天,易云和伙伴们来到丰城。
可是他们刚一进城,就被当地的一伙地痞给控制住了。
那伙地痞通过威逼利诱,让他们沿街乞讨,并把乞讨得来的绝大部分钱财都收为己用,只留下一部分供他们吃喝。
易云省吃俭用,积蓄了一整年,总算攒下来一些盘缠。
他听人说,丰城再往南走,就是山阳国的王城,那里的环境要好一些,说不定能找到一份活计来养活自己。
就在今天,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几个要好的兄弟。
没想到几人竟然是这种态度。
易云沉声道:“我不管你们怎么想,但是我一定要离开这里,我不想一辈子做乞丐,也不想自己的子孙后代做乞丐。你们既然不肯跟我走,我也不强求。咱兄弟就此散了吧。”
说罢,易云起身朝城外走去,只留下几人愣在原地。
“季安,我们要不要跟着易云一起走?”一个黄脸少年有些动摇了。
那名叫季安的,是一个皮肤黝黑,身材高高瘦瘦的少年,只见他眉头紧蹙,蹲在地上思量半天,一咬牙终于做下决定。
“我们走。”
身边几个少年纷纷向他投去不解的目光。
“季安,咱们去哪里?”
只听季安斩钉截铁道:“去找野狗和秃鹰。”
“啊!”
几人惊愕莫名。
“季安,为什么要这么做?易云可是我们最好的兄弟啊。你忘了,几年前,咱们几个身患痢疾,要不是他到处找草药,日夜照顾我们。咱们几个早就成了乱葬岗里的白骨了。”
季安目光沉沉,咬牙切齿道:“你说的没错。可是要让野狗和秃鹰知道,我们知情不报,到时候免不了一顿毒打。我这样做也是为了兄弟们着想。你们要是不愿意去,就跟着他走吧。”
几个少年纷纷耷拉着脑袋,却是不敢再说什么,只好跟在季安身后。
一处民宅里,一伙彪形大汉正打着赤膊,在屋子里觥筹交错,忽然门外晃晃悠悠走进来一个醉醺醺的懒汉。
只听那人说道:“野狗大哥,城南那伙刚来的小乞丐,说是有事情找你。”
八仙桌前,一个胸前长满黑色绒毛,面目丑陋,鼻子向上翘起,好像野狗成精的一个汉子,正搂着一个身材婀娜的烟花女子寻欢,口中骂骂咧咧道:“让那群兔崽子进来吧?”
那醉醺醺的大汉推开门,朝外喊道:“兔崽子们,野狗大哥让你们进来。”
接着,几个瘦弱的身影靠着门边,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
看着八仙桌上的鸡鸭鱼肉,几个小乞丐忍不住咽了几口吐沫。
可是看到野狗那副凶恶的模样,一个个把脖子缩进衣服里,只是低头不语。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别在这里搅扰老子的雅兴。”见野狗发话,懒汉也催促道:“麻溜点的,小心老子锤死你们这群臭要饭的。”
其中一个高个子少年试探性地抬起头,近乎谄媚道:“野狗大哥,我的一个同乡说是不愿再受你的摆布,说是要离开丰城。我们几个听说了,就赶紧来告诉你和秃鹰大哥。”
“是易云那小子吧。”野狗身后,一个身材极其魁梧,长着一只鹰钩鼻子的汉子,一手拿着羊腿,一手拿着短刃匕首,冷冷地呵斥道:“你们既然知道他想逃跑,为什么不及时制止,反而跑到我这里来邀功。我听说他好像还救过你们的命?”
那高个少年闻言,立刻趴在地上奉承道:“易云虽然救过我们的命,可是和野狗大哥,秃鹰大哥对我们的恩情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我愿誓死追随两位大哥,为你们鞍前马后,像对待自己亲生父母一样。”
季安腰躬的跟个虾米似的,态度极其谦卑,只是他的心中却是另外一番打算。
他没有易云的骨气,但也不想一辈子屈居人下。
他早就看出易云想要逃走。
所以,他便想借着告发易云,从而得到野狗和秃鹰的信任。
“砰!”
正当季安心中窃喜之时,一只大脚直接把他给踢飞了出去。
只听见秃鹰恶狠狠地说道:“出来混的讲的就是一个义气,像你这样忘恩负义的家伙,也想做老子的儿子,你还不配。来人,给我往死里打。”
野狗见状,对着另外几个前来告密,被吓得不知所措的少年,骂道:“你们他妈的是聋了,还是瞎了,没听见秃鹰大哥说的话么?给我往死里打。”
几人被一番呵斥,立时醒悟过来,对着那名叫季安的少年,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直打的鲜血四溅,哀嚎连天。
过了一阵,那叫季安的少年,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秃鹰把羊腿随手丢在地上,然后用衣襟擦了擦手里的匕首,同时对着几个少年道:“去和我一起去把那小子抓回来。要是追不回来,就把你们的手筋脚筋都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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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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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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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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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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