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第十四章 漫漫黑夜,举火而行
  尚铭和万通来蔡府的时候是乘轿。

  回去的时候则是骑马并行。一众手下远远的跟着。

  万通问:“那后生答应了么?”

  尚铭答:“呵,自然答应了。之前已经把他查了个底儿掉。卫里他这种无爵可袭的破落户,做梦都想升官。”

  “从小订的亲都被退了。能不想着出人头地,一雪前耻?”

  “恐怕他做梦都想抱上我的粗腿。”

  万通问:“为何要经他这道手?咱们把信直接放匣子里岂不便当?”

  万通心狠手辣有余,而智谋不足。要论阴险狡诈,他远不及没了根的尚铭。

  尚铭耐心解答:“假信是他放进书信匣子里的。万一事败,脏水可以泼到他的身上,给咱们背黑锅。”

  万通终于聪明了一回:“嗯,若事成。我也得密裁了他。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正如之前常风想的那样。厂卫两巨头想弄死他,如碾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

  且说前院那边。

  常风苦思冥想,也没想出脱身之计。

  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先按尚铭所说,把栽赃信放进匣子里,贴上新封条封好。

  这也是无奈之举。

  没办法,如果按尚铭所说,办好了这件事,成功栽赃了太子。他最多被灭口。

  若违抗督公的命令,以厂卫一贯的尿性,就不是灭口,而是灭门了。糖糖也活不成。

  常风撕去书信匣子的旧封条,将栽赃信放入匣中。又贴了两张新封条。

  办完以这一切,他才来到门口。点了第四小旗值夜看守赃物。

  由于第四小旗的旗官今日老婆生孩子,告了假。校尉石文义主动要求多值一天夜,充当临时旗官。

  常风下了差,牵着虎子回到了四合院。

  糖糖摆动着小腿儿,蹦蹦哒哒的跑了过来:“哥哥!糖糖今天认识了两个字!”

  虎子向往常一样,摇着尾巴,拿脑袋蹭着糖糖的下巴。

  糖糖笑逐颜开:“别闹啦虎子,痒痒。”

  常风问妹妹:“吃过了没?”

  糖糖点点头:“吃过啦!哥哥今日下差下的晚。黄大娘给我做的炸酱面。可香可香啦!”

  妹妹是常风的命。

  为了妹妹,他可以舍弃什么出人头地的雄心壮志,舍弃自己的理想,甚至舍弃自己的性命。

  常风跟糖糖坐到门槛前,虎子在一旁蹲着。月光洒在两人一狗的身上。

  宁静的秋夜,常风自入卫以来,第一次感到无助和绝望。

  在滔天的权力、惊天的政潮面前,他渺小的就像是一只任人宰割的蚂蚁。

  一个人即便再聪明,也斗不过万倍于己的权力。

  糖糖把小脑袋依偎在哥哥怀里,一双大眼睛望着天上的月亮:“哥哥,月亮上有嫦娥仙子嘛?”

  常风答:“有。”

  糖糖又问:“那月亮上有会捣药的玉兔嘛?”

  常风答:“有。”

  糖糖再问:“那嫦娥仙子会做猪头肉。玉兔会捣蒜泥嘛?”

  常风答:“嫦娥仙子天天杀猪,炖猪头肉给玉帝补身体。至于玉兔.......会捣药应该就会捣蒜泥。”

  不知不觉,糖糖在常风怀中睡去。

  常风将糖糖抱到了床上盖好了被子。虎子趴在了床边,闭上了狗眼,充当着糖糖的守护犬。

  常风来到米缸前,将手伸了进去,从米缸底部拿出一个小包袱。

  小包袱里是九十八两银子。是他这三年的积蓄。

  他自嘲的想:锦衣卫的抄家总旗,藏银子的法子却如此简单。传出去恐怕会笑掉人的大牙。琇書網

  常风每年的进项,上得台面的,上不得台面的也有个二百多两。

  然而,孝敬上官,交往同僚,养香香。处处都要花银子。能攒下这些已是不易。

  他看着这些阿堵物,叹了声:“唉。九十八两,也不够给香香办嫁妆的啊。”

  他打算明日一早将这些银子交给徐胖子。

  常风坐在桌前,对着那盏摇曳的油灯,愁眉不展......如一条待死的鱼。

  北城,北镇抚使朱骥府邸。

  朱骥正站在府里的灵堂中,为一个人上香。

  他的面前摆着一方灵牌。灵牌的上方悬着一块匾。上书四个大字“浩然正气”。

  那灵牌上则刻着“大明兵部尚书,少保于谦之正位”!

  如今京城里的人,只记得朱骥是一个脸都不要的“尝粪镇抚使”,锦衣卫“闷阎王”万通的狗腿子。

  他们却都忘记了,朱骥是于谦的女婿!

  曾经,他的岳父在国难之中,挽狂澜于既倒。

  即便屈死狱中前的那一刻,他的岳父依旧大义凛然。

  于谦的女婿为何会堕落成一个狗腿子?

  并不是堕落,而是卧薪尝胆,忍辱负重,等待机会反戈一击!

  当初成化帝给于谦平反,赏了朱骥一个锦衣卫千户的职衔,算是个可有可无的补偿。

  可是贵妃党把控厂卫,朝堂上的大员皆尸位素餐之辈,国势倾颓,吏治腐败......朱骥不屑同流合污。

  他干脆告了长假,在家“养病”。

  直到有一天,太子的亲信,司礼监秉笔怀恩找到了他。

  怀恩告诉朱骥,要想改变眼下的这一切,就要保住太子。

  对于普通百姓家,孩子是希望;对于大明王朝,太子是希望。

  怀恩让朱骥接近万通,成为太子在厂卫中的内应。

  朱骥问怀恩:“时局如漫漫黑夜。我去做内应有用嘛?”

  怀恩的回答铿锵有力:“漫漫黑夜,更该有人举火而行!”

  “你的岳丈于少保当年就是这么做的。”

  “别忘了,你是于谦的女婿!于谦的女婿!”

  怀恩的回答,打动了朱骥。

  为了守护太子,守护大明王朝未来的希望。他丢掉了自己的尊严,扮出恬不知耻的模样。

  终于,通过吃那一口苦中带酸又有点稀的粪,他赢得了万通的垂青。成为了锦衣卫的六当家,万通信任的狗腿子。

  卧薪尝胆,为的就是在今夜这种事态紧急的状况下,能够替太子挡住明枪暗箭。

  朱骥给于谦上完了香,自言一声:“岳丈大人。您在天有灵,请在今夜庇佑太子!”

  他离开了灵堂,骑上了一匹马,直奔南城驴吊子胡同,去找常风。

  常风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但于谦在世时,曾对朱骥说过:“改变大局的,往往都是小人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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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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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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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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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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