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第五章 妹妹和意中人
  南城,驴吊子胡同。

  京师北城乃是高官、勋贵的聚居地。

  南城则是寒门子弟;商人;引车贩浆、种田扒粪之流的住所。

  寒门子弟不是穷人。指的是没落的勋贵子弟,旁系无爵可袭那种。譬如常风。

  后世动不动就说什么“寒门难出贵子”。其实,是把寒门和穷人混为一谈了。

  寒门至少要有个门。起码在京城要有个独门独户的四合院。用后世的话讲,得在三环内有套别墅。

  下了差的常风牵着虎子来到胡同口,已是月上柳梢头。

  京城的夜市很繁荣。驴吊子胡同外的一条街,有大大小小几十个摊子。

  “冰糖葫芦来吆......”

  “猪头肉儿香嘞......”

  清脆的叫卖声隔着三条街都能听得到。

  常风买了一斤猪头肉,两斤饼,一根冰糖葫芦。让三位摊主各自拿荷叶包好。用绳子系上。拎着进了驴吊子胡同。

  常风的家在驴吊子胡同的深处,一座整洁的四合院。那是父亲留给他和妹妹的唯一的财产。

  家里雇了一个黄姓的婆子,在白天照顾常风六岁的妹妹糖糖。

  糖糖正在院子里借着夜色玩羊拐呢。黄婆子站在她边上看着。

  见常风回来了,黄婆子作了个万福礼:“常大人下差了。”

  常风道:“嗯。下差了。你回家吧。”

  糖糖一下子抱住了虎子:“哈哈。虎子,中午吃的肉肉,我给你留的骨头!”

  虎子属莱州红犬种,类似于后世的狼狗,很是凶悍。

  见到糖糖它却温顺的像只兔子,摇着尾巴,用脑袋蹭着糖糖的下巴。

  小糖糖天真可爱。长得像是个瓷娃娃。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看极了。

  常风晃了晃手里的荷叶包:“我买了猪头肉,还买了你最喜欢的糖葫芦。”

  糖糖是个小吃货。一听到猪头肉不争气的流下了口水:“好呀好呀!糖糖帮哥哥扒蒜,哥哥给糖糖捣蒜泥!”

  常风换下了皂服,换上一身布衣。兄妹二人就坐在门槛上,忙着扒蒜、捣蒜泥。月光温柔的照在兄妹的脸上。

  糖糖边扒蒜皮,边抬头看着明月:“哥哥,爹真的在天上嘛?”

  常风道:“在呢。这会儿说不准他老人家正坐在月亮上喝着酒,看着咱俩呢。”

  捣完蒜泥,开饭了。

  猪头肉摆进了一个景德官窑的五彩盘里。蒜泥盛在五彩斗鸡杯里。至于装大饼的盛器,更是宋代的汝窑青瓷海碗。

  常风这一支虽是侯爵旁系,却传下来一些老祖儿的侯爵府好瓷器。

  “糖糖吃饭。”

  “哥哥吃饭。”

  兄妹二人开始大快朵颐。糖糖吃的满嘴流油。

  在大明,日常能吃得上大饼就猪头肉,绝对算上等人家。

  如今的天下饥荒肆虐,折磨着贫苦的百姓。

  去年山东大旱,千里饿殍。户部报给皇上的饿死饥民数字是三百五十二人,有零有整。

  锦衣卫暗中调查的实际死亡数字,是四万人左右。

  自然,调查这个数字不是为了报给皇上知晓。锦衣卫的大掌柜万通,靠着这个数字一次就敲诈了山东巡抚八千两银子。

  民间有个童谣:成化朝,十年盛,十年熊。

  在成化帝执政的前十年内。他重用商辂、彭时、李贤等贤臣。天下大治。

  这十来年,成化帝重用了一堆庸臣、恶宦。国势一年比年倾颓。

  当然,皇上重用谁,国势如何,跟常风一个正七品总旗的关系不大。

  他现在担心的是抄不够三万之数,没法向卫里交差。

  锦衣卫总旗官职虽小,但权重。加上他干的又是抄家的油水差事,能得不少“外落儿”。

  总旗年俸四十五两银子。“外落儿”即灰色收入却能达到近两百两。

  若丢了这个官,别说猪头肉了,粗粮窝头都没得吃。

  更何况,这顶七品官帽是他实现胸中抱负的唯一出路。

  常风越想越愁,手里的筷子停在了半空。

  五彩盘里的猪头肉就剩下了一块。

  糖糖刚用筷子夹起来,意识到这是最后一块,她奶声奶气的说:“哇呀!最后一块啦!哥哥吃。”

  常风随口道:“你正长个子呢。你吃吧。”

  糖糖站起来,把猪头肉喂到常风嘴边:“哥哥当差养糖糖可辛苦啦!哥哥吃!”

  常风将猪头肉咬到嘴里:“嗯,糖糖乖。真懂事。好吃。”

  兄妹俩吃饱喝足。糖糖忽然想起了什么事:“啊呀!我怎么忘啦!刘府姐姐让丫鬟给你捎了一封信!”

  说完糖糖从墙脚摆着的帽筒里拿出一封信,递给了常风。

  她所说的刘府姐姐,是北直隶布政使刘秉义的女儿,刘笑嫣。

  刘秉义没中进士之前,是常家的邻居。常风自小跟刘笑嫣玩到大,可谓秦梅竹马,两小无猜。

  那时常家跟刘家交好。双方定了娃娃亲。

  奈何,十年前,刘秉义中年高中进士,被点了翰林。带着刘笑嫣搬走了。

  最近几年,刘秉义巴结上了“棉花阁老”刘吉,连了宗,步步高升,做到了一省藩台。

  他是个势利眼,觉得常家只是勋贵旁系,无爵可袭,没有家势背景,干脆毁了婚约。m.xiumb.com

  刘笑嫣长得倾国倾城。到刘家提亲的人自然踏破了门槛,皆是高官子弟。

  但刘笑嫣以死抗拒。让我嫁人?休怪我用剪刀攮了颈脉,用鲜血染红嫁衣!

  刘秉义无奈。只得把女儿的婚事耽搁了下来。但也绝不松口,不许她嫁给常风。

  刘笑嫣跟常风同岁,芳龄已满二十。这在京城里已经成了老姑娘了。

  但为了等常风,她宁愿苦守闺房,眼睁睁看着年华老去。

  常风打开了信。刘笑嫣在信中说,父亲又给她说了门亲。

  她还是老法子,以死相抗。这门亲自然黄了。她让常风在锦衣卫里安心当差,早日谋个升腾,好找她父亲提亲,娶她过门。

  常风看完信苦笑一声。

  还升腾呢!锦衣卫的腰牌保不保得住都两说!

  常风心中暗道:可惜那蔡忠以前是太常寺的穷官。去年才巴结上太子,被太子举荐为户部侍郎。

  他要是在户部当过十年八载的差,贪个三万两银子绰绰有余。我要想保住官职,就只能指望蔡忠是个巨贪,且敛财有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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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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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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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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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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