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第一章 抄家总旗,常风
  明成化末年,初秋。

  京城锦衣卫北镇抚司,诏狱大门外。

  一首匪歌从诏狱中飘荡而出:“吃饭要吃白菜头,嫁人要嫁大匪头,睡到半夜钢刀响,妹穿绫罗哥砍头。”

  二十岁的总旗常风不耐烦的抬起头,对一名看牢校尉说:“怎么还没把那个贵州叛匪头子的舌头割了?整天唱唱唱,难听到虎子都吃不下饭了!”

  话虽这么说,常风内心却觉得这首匪歌颇为豪放。那位“大匪头”比处处谨小慎微的他活得洒脱。

  常风英俊、高大,一身飞鱼服更显出他的身份不俗。

  锦衣卫中,百户才有资格穿飞鱼,配绣春。常风一个总旗得此殊荣,定是破格恩赏。

  此刻,他坐在诏狱门口的一张椅子上。他的面前是一条名叫“虎子”的狗。虎子的面前摆着一个铁盆。

  铁盆里的狗食奢华而又稀奇,是上好的羊羔肉外面包裹着薄如蝉翼的银铂。

  银铂在医理中,人食有安神、镇惊、定痫的功效。给一条狗吃未免太过奢侈。

  常风摸着虎子的脑袋:“快吃吧。吃饱饭,一会儿好跟着我干活儿。”

  常风在北镇抚司专门负责抄家。

  他是典型的没落勋贵子弟。他的先祖曾在永乐年间受封锦安侯。

  可惜过了四代人,常风已是旁系的旁系,爵位与他无关。

  三年前,常父病重,拿出了毕生积蓄,替他买了个锦衣卫的员额。办完这件事,常父就一命呜呼了。

  常风在锦衣卫中可谓是如鱼得水。三年从力士、校尉、小旗一路升至总旗。几乎一年升一级。

  常风的搭档,二百多斤的小旗徐光祚走了过来。小旗皂服几乎遮不住他的大肚腩。

  徐胖子半蹲到常风身旁,抚摸着虎子:“常爷啊,满天下的狗,没有比虎子伙食更好的了!隔三差五就吃羊羔肉裹银箔,啧啧,我都羡慕的紧。”

  常风笑骂道:“你要能靠鼻子帮我找出犯官宅邸里的脏银,我也请求朱镇抚使,由北司出钱,给你吃银箔。”

  徐胖子一撇大嘴:“屁。胖爷我怕吃多了银箔屙不出屎来。还得劳烦常爷你拿筷子帮我通下路。”

  常风跟徐胖子年纪相仿,很对脾气。虽是上下级,却亲如兄弟一般。整日在一块就是插科打诨。

  不过徐胖子的身份远高于常风。他是中山王徐达第五代直孙,定国公世子。若他老子哪天薨了,徐胖子就会成为正儿八经的大明公爵。

  这是一个身份高贵的胖子。

  相比于徐胖子,常风无爵可袭,只能靠自己的努力谋个升腾。

  常风忽然收敛笑容:“胖子,听说今日司里要给咱哥俩一件大差事。”

  徐胖子直嘬牙花子:“又要满处挖大坑,吃完土又吃灰啊?”

  对待“大差事”。常风和徐胖子的态度截然不同。

  常风喜欢办大差事。因为能立大功。只有立下大功,步步升迁,登上高位。他才不至于再忍受被人退婚的耻辱。

  徐胖子有爵位可以承袭,对立功没什么兴趣。大差事,通常代表着要扛着镢头挖地三尺寻找犯官的家财,弄得灰头土脸。相比于办案,他更喜欢待在值房里打盹摸鱼,下了差去城南胭脂街摸美姐姐们的屁股。

  常风苦笑一声:“胖子,你真是个有福之人。同样都是祖上积德。你会投胎,投的是直脉,我却是旁系。你只需躺着就可以一生荣华富贵。我却要咬紧牙关往上爬。”

  常风说的是实情。

  为了能够有朝一日迎娶退婚的心上人;为了让妹妹将来嫁个好人家;为了不辜负亡父的期望;为了不在常氏家族祭祖吃席时被安排到小孩子那一桌......他必须在锦衣卫中埋头苦干,扶摇直上,平步青云!

  常风跟徐胖子有一搭无一搭的聊着闲天。

  北镇抚使朱骥走了过来:“常风,徐光祚。传指挥使钧令——命你二人负责查抄户部左侍郎蔡忠府邸。至少要抄出三万两银子。”

  这道命令有些诡异。

  彼时,大明尚执行严格的封关禁海。未出现大量海外白银内流。加上成化朝国势倾颓,财政吃紧。三万两银子是一个巨大的天文数字。

  锦衣卫抄家,讲究“不遗一文”。犯官有多少家财都要统统找出来充公。

  可是,什么时候有过先定查出脏银的数额,再派人抄家的?万一蔡侍郎家的脏银没有三万两呢?

  朱骥补了一句:“若抄没出的不够三万两,便是你二人办差不利。交腰牌,逐出锦衣卫。”

  常风倒吸一口凉气。锦衣卫中,指挥使钧令就是天。决不开玩笑。说逐出,就是逐出。要是交了腰牌滚蛋,他三年来的努力便付诸东流了。Χiυmъ.cοΜ

  他只能劝慰自己:如今的朝堂,从司礼监“春药两公公”,到内阁“纸糊三阁老”,再到六部“泥塑六尚书”,还有都察院的“洗鸟都御史”......个个贪贿成性。

  上梁不正下梁歪,下面的各级官吏在捞钱方面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刚刚在诏狱中畏罪自杀的蔡侍郎,在户部主管主管仓场、盐务、宝泉。件件都是肥的流油的差事。他本人也颇有贪名。贪三万两,应该不难吧?

  朱骥将一张驾贴扔给了常风。常风眼疾手快,双手接住捧在胸前。

  驾贴是锦衣卫办案的凭证。抓人、抄家都需要这东西。相当于明代的逮捕证,搜查令。

  朱骥走后,常风先去值房换下了花团锦簇的飞鱼服,换上了一身干活穿的皂服。

  他点齐了五十名手下。浩浩荡荡来到了那位蔡侍郎的府邸。

  蔡府周围,已被刑部和五城兵马司的兵丁围得水泄不通。就等着锦衣卫的人前来查抄了。

  徐胖子下了马,看了一眼蔡府:“嘿呦,好体面的府邸啊。”

  常风道:“那是。‘两京十二部,最肥是户部’。蔡忠是户部的副堂,他的宅子自然差不了。”

  门口的北城兵马司指挥迎了上来,毕恭毕敬的拱手:“常爷,来抄家啊?”

  兵马司指挥是武官正六品。锦衣卫总旗是武官正七品。

  然而,那指挥却要对常风客客气气的,尊称一声“爷”。谁让锦衣卫是皇帝的家奴呢?

  常风向那指挥出示了驾贴,随后牵着虎子,领着五十名手下,浩浩荡荡进了蔡府。

  开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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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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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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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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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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