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横刀十六国>第六章 回山
  石虎夺位之后,取骁勇善战羯人万余组建禁卫,晋成帝咸康四年(公元338年),赵太子宣帅步骑二万击朔方鲜卑斛摩头,破之,斩首四万余级。晋康帝建元元年(公元343年),也就是前四年,赵太子宣击鲜卑斛提,大破之,斩首三万级。

  得罪了高力禁卫,等于得罪了羯赵太子石宣。

  孟开自雨中翻身上马,朝着众人笑道:“都快饿死了,还怕他石宣?他若真敢来,可手刃之,以报国仇家恨!”

  轻松的语气让众人渐渐放下心来。

  这年头熬一天是一天,今天都过不去了,哪还顾得上明日仇人上门?

  战场很快就被打扫干净,二十一名羯骑,跑了一人。

  其实若不是这场大雨,再多的人也奈何不了他们。

  “他们怎么办?”崔瑾指了指泥地上羔羊一般的汉儿。

  孟开甩了甩手,“山上也没粮了,让他们自身自灭。”

  崔瑾心软一些,“如今遍地豺狼虎豹,他们弱不禁风,只怕很难存活……”

  “上山就能活下去吗?”孟开笑着反问。

  “好歹有条活路。”崔瑾的目光转向李跃。

  孟开也望了过来,“老三,你觉得如何?”

  “水灾不是旱灾,过两月就褪去了,大哥要跟赵广斗,手上总要有自己的人马。”李跃换了个角度劝说。

  其实这些少年青年挺过这两月,吃上几顿饱饭,力气就来了。

  人多力量大,无论想干什么,人多一些总是好的。

  孟开哈哈一笑,“那就听老三的。”

  崔瑾大声道:“愿者随我等上山,不愿者自去。”

  李跃以为这些人会留下,毕竟有救命之恩,没想到却是一哄而散,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气得孟开破口大骂:“养不熟的狼崽子!”

  其实想想也是,这些年宁愿当阉奴也不愿反抗,就知道他们早就没了血性。

  有血性的人在司马家和胡人的双重祸害下,早就死的差不多了。

  永嘉之乱前,先有的八王之乱,司马家的几个王爷杀来杀去,手段不比胡人仁慈多少,不知有多少人家破人亡,一个张方,其恶名至今在中原大地上流传,可止小儿夜啼。

  最终有七个少年,五个女孩愿意留下。

  一问方才得知,他们的家人都被羯奴杀害了,没地方可去……

  尸体连同重伤者就那么丢在雨中,没时间收拾,崔瑾实在看不过去,转头回去,用他的剑给那些重伤者一个痛快。

  李跃刚才查看了几人,多是胸腹贯穿伤,失血过多,如今连吃的都没有,药材更是不用想了……

  哀嚎声在雨声中戛然而止。

  或许这对他们而言,是一种解脱。

  没人觉得残忍,反而称赞崔瑾仁义……

  黑云山属于嵩山,而嵩山属于伏牛山脉的一支,东西横卧,雄峙中原。

  其东是八门金锁的洛阳,其北是浩浩黄河,东南则是传统的中原之地。

  晋永康二年,八王之乱,赵王司马伦篡权,齐王司马冏等自许昌起兵讨之,司马伦惧,夜使人披羽衣上嵩山,伪称仙人王乔,言有天命在身,却依旧不能挽回军事上的颓势,屡战屡败,最终被拘斩于金墉城。

  黑云山并不黑,也没有云,甚至不太险峻,但道路非常崎岖,从青山中蜿蜒而出。

  加上大雨,道路泥泞,极难行走,有些地方根本过不去。

  孟开只得下令喽啰们抬着十六匹战马上山。

  弄得他们怨声载道。

  不过这年头战马比人宝贵,受再高的待遇都理所应当。

  “孟贤侄别来无恙乎?”山口上忽然转出百来人,簇拥着中间的一个黑脸胖子,披着一身不伦不类的儒袍,头上戴了个进贤冠,明明作文士打扮,身上套着一副皮甲,将他凹凸有致的身材显现出来。

  不用想,此人就是赵广赵黑子。

  此人身边站着四个黑塔一般的壮汉,眼神凶悍,全身肌肉虬结,一看就是杀人放火的好手。

  赵广能成为一寨之主,管着几千人,肯定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不然早被人取而代之了。

  他一出现,原本跟在孟开身边喽啰悄悄的分开距离,生怕被人误会什么。

  “哈哈,多亏寨主,小侄旗开得胜,斩杀羯奴二十人。”孟开迎来上去。

  “贤侄果然神勇。”赵黑牛分外热络,一团和气,看不出丝毫的隔阂。

  两人手拉手,走入山寨,周围喽啰们这才放松下来。

  “寨主英明!”马屁声滚滚而来。

  李跃有种感觉,赵广和孟开都是故意做给别人看的,两人虽然手牵手,但另一只手都不离自己兵器,仿佛随时会拔刀相向。

  “放心吧,赵广不敢动手。”崔瑾在身后低声道。

  “这是为何?”李跃不理解,一山不容二虎。

  “赵黑牛敢动手,这寨子里的人心也就散了。”崔瑾也不肯多说。

  李跃搜寻着脑海中的记忆,心中也渐渐明悟,如大多数山寨一样,黑云山上的流民来源复杂,有晋朝的溃兵后代,有不服羯赵的乞活军,还有五湖四海的强人,赵黑牛只是名义上的寨主,对山寨里的人约束力不强,给个面子叫一声大哥,不给面子,分分钟拔刀子。

  尤其是乞活军,从并州流窜至冀、豫等地,跟羯赵死磕了几十年,战斗力极其强悍,乞活将王平在梁城击败石虎,陈午与石勒大战于蓬关,还曾助苟晞大破汲桑、石勒。

  但因为其内部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袖,也没有什么条理,只为乞活,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所以渐渐被石勒击败。

  一部分人被羯赵收编,因此羯赵军中颇多乞活将。

  一部分南下,定居陈留,陈留也成为大河以南乞活军的大本营。

  “早些歇息。”崔瑾一脸疲色再也隐藏不住。

  李跃点点头,循着原主的记忆,回到自己的住处。

  一间矮小的茅屋,在雨水的浸泡下散发着一股腐朽的气味。

  除了一张草席,居然还有个桌子,上面摆着一摞竹简。

  李跃顿时来了兴趣,这年头能读书习武的不是寻常人。

  但脑海里关于自己身世的记忆并不多。

  随手翻开竹简,上面歪歪扭扭刻着几个草书,还是狂、草的那种,看了半天,连蒙带猜,才认出是黄帝内经四字。

  出于兴趣,中医理论,李跃倒是有所涉及。

  技多不压身,这年头随时都有血光之灾,学点医术总是不错的。

  历史上汉魏晋时期,是中医大爆发的时期,前有外科圣手华佗,后有医圣张仲景,还有针灸鼻祖皇甫谧等等,中医各种理论也在这一时期形成。

  翻了翻竹简,草书实在让人眼花缭乱,还没有标点符号,感觉跟看天书没什么两样,也就扔在一旁,倒头大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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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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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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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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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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