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府上有人备考,郑氏也提前做了准备,参加秋闱的东西一人一份,都是一样的准备,又安排下去,保证衣食住行都妥妥当当的,不会打扰到两人备考。到了秋闱正式开始的这一日,一辆马车护送两人前往考场,虽没有举家相送,郑氏也安排了人守在外头,随时关注着里头的消息。
秋闱一共三场,前后加起来五天,期间考生不能离开考场,吃喝拉撒睡都在里头,虽比起春闱的连续九天稍微轻松些,可对于身体单薄的学子来说,也并不容易,每年也都有考生撑不住,提前放弃考试。
陆家陆敏之今年也参加秋闱,虽帮不上忙,陆涵之也惦记着兄长,这几日都没出门,都在家中等着消息,而梁氏则打着替程君旭祈福的名号,领着程君瑶加上程予惠母女一道去了庙里烧香。
秋闱之前,往庙里烧香的也不少,但真到进了考场,更多的考生家眷还是会在家中等着消息,毕竟每年都有考生因为生病或是体力不支提前被送出来。哪怕心中告诉自己自家亲眷没那么倒霉,可谁能放轻松自己跑去上香游玩?
梁氏当然不希望程君旭顺顺当当的考取举人,只是在家中不敢透出这个心思来,索性领着女儿出门,往外还能说替继子求神佛保佑。而程予惠呢,叶思群秋闱考了这么些年了,不说叶思群有没有熟悉秋闱的这一套程序,程予惠母女是早就习惯了,也就没那么担心。
梁氏母女和程予惠母女出了门,府上倒是安静了不少。程君泽一早出了门,奉皇命陪同北狄使臣游玩,陆涵之就领着程君佑在院子里熬番茄酱。
教程君佑的罗先生也是秀才,学问不算十分出众,但品行不错,被宁国公府聘做西席,在府中专门教年幼的孩子读书。作为读书人来说,考取进士是大家共同的目标,有条件的情况下自然不肯轻易放弃,罗先生就在京城做教书先生,三年一次的乡试当然不会错过。罗先生要去考乡试,家塾的几个孩子就放了假,程君佑一大早就跑来澄园找兄长。
程君泽有公务在身,没法带着程君佑玩,见他闹着要跟程君泽出门,陆涵之就拿红彤彤的番茄吸引小娃娃的注意力。陆涵之院子里种的番茄不多,不过考虑日后要在店里卖加工的菜肴,陆涵之吩咐庄子上送了一些来,由小厨房的厨娘试着研发菜品。
程君佑手里拿着一个番茄左看右看,又凑近嗅了嗅,道:“好香啊,大嫂,这个洋柿子可以吃吗?像柿子一样吗?”
陆涵之正指挥莲子将番茄切成丁,闻言便道:“能吃啊,莲子,切一块来给四弟尝尝鲜。”
庄子上送来的都是品相最好的,成熟度也刚刚好,切开果子,酸甜的香气便弥漫开来,虽然主要作为蔬菜,但番茄本身就可以当水果吃。莲子听到陆涵之的吩咐,切了一块果子递给程君佑。大概是头一回见到这种果子,程君佑捏着果子仔细看了一遍,才塞进口中,细细尝了尝,道:“酸酸甜甜的,怪好吃的!”
陆涵之轻轻一笑,道:“像柿子么?”
“不太像,只是长得像。”程君佑尝了几口,在头脑中对比了一下两种果子的味道,得出结论,“大嫂,要切那么多洋柿子做什么?便是一家子也吃不完啊!”
“正是因为吃不完,所以要做成酱存放起来啊!”陆涵之笑着,她吩咐庄子上送洋柿子过来,也不知传话的人传错了,还是庄子上的人为了显示他们种菜的本事,总之一样送了一大筐来。土豆倒也罢了,放一段时间不成问题,番茄和辣椒却放不住多久,只能做成酱料保存。
“像芝麻酱一样吗?”程君佑看着莲子把切好的洋柿子倒进锅里,慢慢地翻炒起来,“也能拿来拌面条吃吗?”
京城地处中原,面食是主要的主食,虽然大户人家少不了米饭,但府上各类面食也不少。程君佑这个年纪,父母不许他吃辛辣的食物,所以芝麻酱是他常吃的调料。
陆涵之指点着莲子翻炒锅里的番茄,闻言便点头道:“是啊,等做好了,给四弟尝尝。”
“好啊!”程君佑连连点头,小孩子的好奇心总是多些,瞧着与平常见到的不同的东西,便有尝试的想法。
等熬好的番茄酱出锅,已经是午间了。时下午饭吃得简单,程君佑等着番茄酱出锅不肯回去,陆涵之索性让人弄了些薯条,正好蘸番茄酱吃。
程君佑好奇地看着颜色鲜艳的番茄酱,和炸成金黄色的薯条,抬头看陆涵之,“大嫂,这个要怎么吃?”
陆涵之让人准备了面条,果真给程君佑拌了一碗,将拌好的面条放到程君佑面前,又夹了薯条,沾了番茄酱,道:“像这样吃。”
程君佑好奇地睁大眼睛,学着陆涵之的样子吃,第一口吃下去有些不习惯,再吃两口便连连点头,道:“这个好吃,大嫂,我可以给祖母和母亲带去吗?”
这当然没有问题,除了这两样,陆涵之怕程君佑吃不惯,还准备了些常吃的食物,新口味的只叫他尝尝鲜,便哄着他吃饭,还不等陆涵之自己坐下吃饭,便有人来禀告,“大奶奶,姑老爷病倒晕过去被送回来了!”
“二姑父?”陆涵之回头,“怎么回事?到府上了吗?请大夫了没?”
“守在外头的人回府来回话,说是今天一早就上吐下泻,人已经撑不住了,才送了出来,传话的人先赶来府上报信,护送姑老爷的还没到。”秋蝉思路清晰,虽然事情紧急,但说的条理清晰的,“夫人今日去了回了娘家,下人不敢贸然去打扰老夫人,所以请大奶奶拿个主意。”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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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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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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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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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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