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个犯罪团伙是警方追捕多年的悍匪叶继欢,另一伙劫匪身份暂时不明。”
“双方在金行内进行了长达五分钟的驳火,造成一死四伤,死伤者皆为叶继欢团伙。”
“其中团伙首领叶继欢于今日下午正式被捕,不过由于身中数枪情况危殆,被送去玛利亚医院抢救。”
“另一抢劫团伙的四名劫匪训练有素,与警方短暂驳火之后迅速离去,对金行造成了两千五百万损失,涉案金额是香江开阜最大的一宗案件。”
“警方怀疑这四名劫匪跟叶继欢团伙一样,都是从内地来港作案的大圈仔,现已成为香江通缉犯,如有线索请立刻致电警方热线,如提供有效线索可获得五十万奖金。”
“我是亚视记者乐惠贞,有幸采访到谢瑞麟金行的负责人。”
“听讲金行发生劫案的时候,你作为人质在现场,可以讲一下当时情况吗?”
“当时真的是吓死我了,听到有个团伙是叶继欢的团伙之后,我旁边的女仔直接吓哭了。不过没想到另一个团伙更加恶死,一言不合直接就开枪,在金行打到天昏地暗。这团伙解决完叶继欢之后,还猖狂地对着我们笑,我差点以为他要杀人灭口,好彩他只是抢完金行就走了,不然我们怕是真的会死在当场。”
“看来现场比我们想象中更加凶险,此团伙行事嚣张,下手狠辣,就连叶继欢团伙都栽在他们手上,俨然成为叶继欢之后新一代的贼王,香江市民人心惶惶。”
看着电视上面自己跟警方火拼的画面和对着镜头划脖子的嚣张镜头,他预计今晚的新闻播出之后,整个香江都会知道他们这号人物了。
不过这些大水喉确实是会做生意的,他明明只抢了这些家伙最多一千万左右的金品,他以为这些大水喉最贪心也就报个一千多两千万,没想到这些家伙直接来个两千五百万。
这凭空多出来的一千五百多万,显然是这金行的大水喉在报假帐了。
像谢瑞麟这种大金行不可能不给店铺买保险,这样就算金行被抢他们也能够赚一笔,最低也能拿个保本。
这些劫匪拼死拼活才抢到几百万,到最后可能还没有这些大水喉赚得多。
在一个地下室内,曹达华看着电视上的新闻,再看了看自己面前这一大堆赃货也是不由打了个冷颤。
“金行啊!赃货啊!射差佬啊!”
“死啦死啦!”
“大佬,这下我们怎么办啊?”
曹达华浑身发抖地问道。
虽然跟叶继欢团伙火拼的时候很爽,但是冷静下来之后,他已经开始不知所措了。
“怎么办?抢完金行你说下一步应该做咩。”
坐在沙发上的陈耀东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眼前这一堆金银珠宝也是心情十分不错。
等把这些金货销赃之后,那他应该能够赚上一笔,到时候再做其他事情应该方便不少。
“抢完金行做咩?”
“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曹达华擦了擦自己的冷汗说道。
“傻仔来的,卧底抢个金行怎么了,哪用自首这么严重。”
“不抢金行怎么证明自己不是卧底。”
“现在我们抢完金行当然是要销赃了。”
“要是不销赃的话,这些金可用不出去。”
陈耀东拿着一个金手镯笑道。
“真的吗?真的不用坐十年监吗?”
曹达华还是不太相信。
卧底黄赌毒都碰可能没事,但这抢金行他是真的没有见过。
“放心啦,我们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完成卧底任务,李sir不会怪我们的。”
“等销赃之后,大家有钱一齐分。”
陈耀东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
曹达华听完后,再次看了看这一袋袋的金饰。
这怎么都能够分几十上百万吧?
“发达了!发达了!”
“我们什么时候去销赃?”
“我认识一个什么赃货都收的人。”
看着这态度转变这么快的曹达华,陈耀东也是有点佩服。
怪不得这家伙能够卧底这么久,这角色转变确实有点快。
“谁?”
“新义安的沈泰。”
“据说香江就没有他不敢收的脏货。”
陈耀东微微点头。
就在他们准备销赃事宜的时候,这个曹达华的大哥大突然响了起来。
达叔拿起大哥大双手叉腰,问道:“喂,咩水啊?李文彬?傻仔彬我就认识。”
不过刚听到这声线,他瞬间就反应了过来。
“李sir,找我咩事?”
他笑呵呵地问道。
“有没有过江龙团伙的消息?”
“就是弥敦道金行抢劫案打死叶继欢的团伙。”
李文彬开门见山地问道。
作为在江湖上摸爬打滚七年的老油条,这个曹达华消息应该还是比较灵通的。
“这...”
“我...”
达叔支支吾吾,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毕竟这个团伙就是他们两个卧底一起搞出来的。
这个过江龙的称号也是他们当时留下的纸条写着的,为的就是打响自己的名号。
“磨磨蹭蹭,李sir这金行就是我们抢的。”
陈耀东见这达叔支支吾吾,直接便拿过大哥大说道。
曹达华听到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大佬,你就这样说出去吗...”
曹达华抖得连那圆滚滚的肚子都在抖了。
他还以为自己这大佬会辩解...不对,是修饰一下他们的行动,没想到他直接就承认了。
???
这轰动香江的大劫案是自己卧底做的?
这家伙疯了吧?
李文彬现在也是疯了。
“你们疯了?”不过他看了看四周,又压低声线问道:“真的是你们做的?”
“我让你们去当卧底,你给我抢金行?”
“一周啊,我才派你出去一周,你就给我去抢金行?”
他仔细想了想,大脑都在嗡嗡作响。
他甚至一度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不然怎么可能有卧底去抢金行的,而且还是自己派出去的。
“没错,就是我们。”
陈耀东理所应当地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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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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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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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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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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