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的,是漫画店老板,李晓晨,一代移民,今年已经年逾半百,叔叔辈,但真正熟悉的人都称呼他为“布鲁斯”——
一切源自于八十年代的功夫巨星布鲁斯-李(Bruce-Lee)。
最初,一个英文名是为了融入当地生活,并且通过“功夫”拉近当地人的距离,总是能够简单地打开局面。
但慢慢的,他也融入角色,名字反而如同街头花名一般称为他的一个商标,相较于那不好发音的中文名字,来来往往的人们都习惯称呼他为“布鲁斯”,现在已经成为这间漫画店的标志,也是一个品牌。
尽管来到这个时空只有短短三周,但柯克确实正在一点一点融入这里的生活。
这不,看到两鬓斑白的李晓晨,柯克抬手就模仿黄飞鸿做了一个标志性的双臂舒展起手式,声如洪钟。
“嘿,布鲁斯!”
李晓晨眼睛微微一亮,也跟着礼尚往来,摆出一个架势,和柯克上演了一番太极推手,推着推着,嘴角就已经上扬了起来。
“哦,柯克,有两手呀,看来,以前一直深藏不露?”
柯克用视线余光瞥了内特一眼,发现内特全然没有意外的神色,注意力完完全全沉浸在漫画世界里,也跟着打趣了一句,“在纽约唐人街行走,不会两招怎么能行,小伎俩,全部都是骗人的小伎俩。”
“哈哈。”李晓晨爽朗地大笑起来,“不要小瞧那些小伎俩,很多时候,小伎俩也同样能够办大事的。”
柯克眼睛里满满都是笑意,又重新靠向墙壁,浑身懒散地沐浴着所剩无几的夕阳,将薯片递了过去。
“最近生意如何?”
李晓晨也没有客气,伸手拿了两片,“一般般。现在年轻人都开始看电子书,甚至就连漫画也陆陆续续开始制作电子版,图书馆也危机意识了,我们小市民就更是如此了,也不知道这家店还能够存活多久。”
“布鲁斯,这样可不行,以后内特发疯的话,我可就没有地方放养了。”一句打趣,柯克就让李晓晨开怀大笑起来。
玩笑归玩笑,柯克也明白李晓晨的担忧是正确的,“布鲁斯,时代一直在前进,有些事情确实没有办法改变;但是,我始终认为,有些事情是值得我们继续坚持的,比如站在你店铺门口的难得清静时刻。”
“哈哈。”李晓晨爽朗地笑起来,用力拍了拍柯克的肩膀,“再比如和你在店铺里嘻嘻哈哈开玩笑的时刻。”
“宾果!”说完,柯克还发出“叮咚叮”的拟声词,惹得李晓晨开怀大笑。
此时,柯克就敏锐地注意到街道斜对面一条小巷子里的骚动,三三两两的流浪汉朝着那个位置聚集,“布鲁斯,那儿怎么回事?唐人街什么时候多了这样一个风水宝地?”
一时之间,柯克也有些难以分辨:
是因为自己许久没有来漫画店,错过周围变化,以至于一点点动静也能够吸引眼球;还是因为自己上午在地铁站流浪汉身上意外发现线索,以至于对随处可见的流浪汉更加敏感,平常之事也格外关心。
人都是这样,平时不吃早餐的人根本就不会注意自己家周围的早餐店,但从开始吃早餐的那一刻开始就会发现一个全新世界,同样是自己生活的街道却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景。
李晓晨稍稍前倾些许,顺着柯克的视线望过去,“噢,有一段时间了,那间‘熊猫快餐(Panda-Express)’每个下午都会将剩菜剩饭分发给附近的流浪汉。”
“今天还好。”
“上星期,周一还是周二,我记不清楚了,一窝蜂跑过来三十几个流浪汉,那场面才叫真正的壮观。”
原来如此。
柯克轻轻抬起下颌表示了解,这并没有什么特别,不少餐厅都愿意将自己的残羹剩饭分给流浪汉——
只要他们不嫌弃。
柯克记得,克拉克-皮尔斯、丹尼斯-柯蒂斯、菲利西亚-桑兹的随身物品里都可以翻找到“熊猫快餐”的外卖盒或者幸运饼干。
但是,它们可以算是证据吗?
这些外卖盒以及幸运饼干着实太普遍,许多流浪汉都会翻垃圾,垃圾堆里就有数不胜数的外卖盒或者幸运饼干——
目前整个北美有超过三千间“熊猫快餐”连锁店。
而且,只有他们三个,其他四个受害者随身物品里则没有找到。
也就是说,作为证据,它们还是太普通太常见也太薄弱,NYPD全然没有给予重视。
对此,柯克的观点和NYPD一样,相较于外卖盒或者幸运饼干来说,柯克认为黄丝带的线索更值得追寻下去。
然而。
纯粹就是一种直觉,简单就是一种好奇,柯克蠢蠢欲动地想要上前探寻看看,特别是早晨地铁站插曲过后,相同的城市街景落在柯克眼中也就发生些许变化。
其实,另外还有一点就在于,目前七位受害者都不是在柯克生活区域发现的,也就是说,眼前这一幕应该无关,大概率事件就是一件毫无相关的普通日常见闻。
但终究——
“我过去看看。”
柯克丢下一句话,最后还是迈开了脚步。
李晓晨完全无法理解,看着柯克的背影,忍不住轻笑了一声,“那有什么好看的?现在的年轻人呀。”
伴随着脚步渐渐靠近,喧闹与嘈杂就慢慢清晰起来——
“不要着急。不要拥挤。请保持秩序。”
沉稳,礼貌,即使是在维持秩序也没有抬高音量,但转眼就被其他声音淹没。
“华莱士,有宫保鸡丁吗?我就想尝尝宫保鸡丁。”
“见鬼,雷吉,今晚的食物终于可以换掉发霉吐司搭配过期牛奶了,你还在那里挑三拣四。”
“雷吉,哈哈哈,你想吃宫保鸡丁,我想吃木须肉。”
“春卷,春卷,给我两根春卷。”
“华莱士,我真的想尝尝宫保鸡丁,我,我,呃……”
脚步,经过那间“熊猫快餐”,一个拐弯,就来到后面的小巷子,后厨和下水道混杂在一起的潮湿腐烂气息慢慢浓郁起来,甚至就连皮肤都能够感受到湿哒哒黏糊糊的空气,嗅觉更是早早就拉响了警报。
一眼,就可以看见站在后门小台阶上的那个身影——
居然是一个黑人。
有些意外,尽管柯克来到纽约也就短短三周,时间有限,但在“熊猫快餐”里看到黑人身影的次数并不多。
他留着一个修剪整齐的小平头,下颌的胡渣全部清理干净,穿着简简单单的T恤牛仔裤,整个人魁梧健壮,手臂和肩膀的结实肌肉将T恤完全绷紧,外面套着“熊猫快餐”的围裙,反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此时,他嘴角带着阳光明朗的笑容,远远地看一眼就能够感受到由内而外的阳光,粗粗打量应该不到三十岁的模样,还很年轻,他看着前面的一个人。
“雷吉,我专门为你留了一份宫保鸡丁。”
一句话,顿时就让眼前那个老家伙握拳欢呼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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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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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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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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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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