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汉末:家祖乡啬夫>第十四章 葬礼
  周琦带着太公尸体回返,乡中得知太公殒命的百姓全都痛哭哀嚎。

  周琦将丧事交由乡中有名望的老者操办,自己却是跪坐于太公灵位前面,终日不食、不言,遇到乡民前来拜祭,周琦也只是点头致意,并不言语。

  时间流逝,转眼已经到了第三天,正是太公下葬的日子。

  这一日,周琦早早洗漱完毕,吃饱饭食,身披孝衣,准备亲自为太公抬棺。让周琦感到疑惑的是,与之相交莫逆的项弘,除了首日来过一趟以外,此后却再也未曾露面。

  “太公!”

  忽然间,一道凄厉的哭喊声传来。

  周琦举目望去,却见家中私奴周固跌跌撞撞冲了进来。他看到老太公的灵位,当即扑倒在地,重重磕头。

  周固哭声之凄厉,若杜鹃啼血;磕头之重,直接将脑袋磕破。

  他幼年就被卖入周家当做私奴,虽名义上乃是奴仆,然太公素来温和、仁义,实际上对待周固却宛若子侄,从小到大都没有对他有过多苛责。xiumb.com

  这么多年下来,周固对于太公的感情也无比深厚,所以骤然得知太公身死的消息以后,才会如此失态。

  周固身后还有一位二十出头的青年,此人身长八尺,面色沉凝,威武雄壮,还带着些许书卷气。

  他走到太公灵前,亦是跪倒在地,大礼参拜,沉声说道:“萧县史涣奉家祖之命,前来拜见太公!”

  听到眼前青年自称史涣,周琦眼中终于有了些许波动。这个名字,哪怕后世熟读三国史书之人,或许都不熟悉,甚至都并不知晓三国历史上有过此人。

  幸运的是,周琦正好略知一二。

  之所以很多人并不知晓史涣,只因此人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战绩,不过在陈寿惜字如金的《三国志》中,史涣这个名字却出现了不下十次。

  你道为何?

  据《三国志》记载:太祖初起,以客从,行中军校尉,从征伐,常监诸将,见亲信,转拜中领军。

  以上区区二十余字,足以看出史涣地位之特殊。

  “太祖初起,以客从”,这里的客指门客,在汉末这个时代,门客绝对算得上是最亲近的心腹之流。

  “常监诸将”,监有监察之意。历史上史涣从未单独领军,却经常担任曹魏大将的副将职位,与曹仁、于禁、徐晃等都有过搭档,由此也能看出曹操对于史涣的信任与器重。

  “见亲信,转拜中领军”,这句话讲的再明白不过了,曹操将史涣当做亲信,令其担任中领军职。

  中领军何许官职也?

  那可是统帅丞相府亲兵卫士以及禁军的将领,曹操身家性命都交托其手。

  对于性格多疑的曹操而言,如此重要的职位没有交给同族将领,反而让史涣担任,也能看出曹操对于史涣究竟信任到了何等程度。

  以曹操的识人之能,如果史涣仅有忠心必然也不会受此重用。他之所以在历史没有显赫战绩,应该是将有用之身都放在监察诸将,以及保护曹操的人身安全上面了。

  作为一代奸雄的曹操,对于自己的同乡都还不错。

  曹氏以及夏侯氏自然不用说了,譬如许褚、史涣、丁斐之流,因为出身沛国,皆被曹操倚为心腹。

  如果说前面两人因为忠诚勇武的缘故,这才受到曹操器重,那么对于丁斐这个同乡,曹操就可以说是放纵了。

  丁斐贪财,多次触犯律法,因为乃曹操同乡,或者是救过曹操性命的缘故,哪怕很多人请求曹操治丁斐之罪,曹操都视而不见。就连丁斐用自家瘦弱耕牛私自换走军中壮硕耕牛之举,也没有受到曹操责罚,直到病逝都颇受曹操器重。

  由此也能看出,这个时代对于乡党之谊究竟有多么看重。

  如今曹操尚未起兵,史涣也没有投奔曹操当做门客,终日在沛国境内四处结交豪侠,颇有任侠之气。

  看到史涣,周琦起身行礼,道:“不知兄长至此,有失远迎,还望兄长恕罪!”

  之所以如此,倒也并非因为史涣乃历史名人的缘故。

  周琦有婚约的那名史氏女子乃是史涣妹妹,如果按照辈分来讲,眼前这位历史名人以后极有可能会成为周琦大舅哥。

  周琦有此判断,倒也并非无的放矢。

  如果史氏因为周家凋零之故想要毁掉婚约,料想以周固之精明绝不会拿出第二封书信,史涣也不可能亲自跟随周固前来周家。

  史涣既然来了,也就代表周家并未准备悔婚。

  史涣回礼,叹道:“愚兄此行本是奉了家祖之命,前来商议阿玉与舍妹婚事,未曾想遭逢太公大丧。太公义举,吾亦有所耳闻,真乃有德高士也!”

  周琦神色黯然,道:“家祖新丧,弟要守满三年丧期才能成婚,恐会耽误令妹……”

  周琦话尚未说完,就被史涣打断道:“身为人子,为祖父守孝乃人伦大礼,既然你我两家早有婚约,区区三载何足道哉?”

  “此事阿玉无需多虑,待回返萧县以后,吾自会与家祖分说!”

  周琦再拜:“如此,弟先行谢过兄长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前来吊唁之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乡间豪绅与县中官吏,甚至就连沛国周氏都派人前来。他们能够顶住沛国相王吉的压力,来此送老太公最后一程,周琦自然心中感激,一一上前与众人见礼。

  眼看时辰将至,周琦、项弘亲自为老太公抬棺。

  就在老太公棺木入土之时,前来吊唁的众人无不哭嚎出声,整个墓葬之地充斥着浓烈的悲伤气息,甚至还有不少年长者哭得晕厥过去。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直至老太公葬礼结束,周琦都未曾看到项弘身影,心中不由涌现些许忧色。

  “依照伯德兄性情,家祖葬礼他绝不会不来,莫非出了什么事?”

  强压住心中的疑虑,直到将所有客人都送走以后,周琦才唤来还在悲伤中的周固,道:“汝且往伯德兄家中,看是否生了什么变故。”

  周固虽然悲痛,可面对自家主人的吩咐,却也不敢有丝毫怠慢,当即擦干眼泪朝着项弘家中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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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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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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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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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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