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
“这是当时你看着阿耶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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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个呢?”
“也不记得。”
李重依旧是摇了摇头。
“当时……我还记得,那是在夏天……”
……
只可惜。
这书法的纸上什么的,也没有留下半点特殊的痕迹。
当然!
如果真的留下了一些痕迹的话,比如说,有污迹什么的,可能,也保存不到现在吧。
估计……
可能早就被李纯当做是废品,然后命人拿去扔了。
……
只见接下来,李纯便给他不断地讲解父子间,曾经做过的事。
甚至……
就连书法当中的某一个字的某一个笔画是怎么写的。
李纯都一一地说了。
李重也只能是表示,他尝试着学习一下吧。
倒不是说真的为了什么父子情。
而是……
这瘦金体实在是有点难。
他最好还是要有一些书法的基础,这样再去创作瘦金体,说不定会更好一些。
其实……
他以前也跟李丽质学过一些。
但那时候说实话,他真正的心思,肯定都不在书法上,而是在李丽质的身上。
再说,其实李丽质也不咋地,就是学过几年的水平。
跟大师比起来,实在是差得有点远。
也不能说李纯就是大师。
只是……
李纯年纪这么大,而李丽质当时正年轻。
在经验上,肯定还是李纯要更强些。
再说了!
书法已经经过一百年的发展了,肯定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一些变化的。
这就不是一百年前,能够比得了的了。
而看着李重认真学习,十分好问的样子,李纯有那么一刻甚至都以为李重什么都想起来了。
只是……
他问的问题要么有点太过于基础。
要么……
就是好像有什么特殊的想法。
就比如说……
李重好像十分喜欢那种写得很苗条的字。
他会特意地挑出来,然后问李纯是怎么写出来的。
事实上……
也确实!
这瘦金体的鼻祖,好像就在大唐。
在如此忙完了一个下午后,父子二人也是一起坐下来,吃了一顿饭。
口味上……
倒是感觉相差不是很大。
只能说……
以前重儿相比起羊肉,也更喜欢吃猪肉。
不过……
这也正常!
毕竟,这猪肉在清且安的宣传下,都快吃得涨价了。
而且……
这也与一百年的某一位先贤,有着不小的关系。
据说……
那位先贤也很喜欢吃猪肉。
甚至……
这吃猪肉的习惯,就是他给带起来的。
用膳的时候,李纯也是考虑到自己国事繁忙,不可能总是找出一整天的时间,去教他写字。
于是……
便也是问了问李重的意见,道:“重儿,阿耶给你找一位名师,如何?”
李重也是回道:“怎么,阿耶没有时间?”
李纯:“也不是……只是……”
李纯脑筋一转,忽然便道:“只是……你阿耶毕竟水平也有限,我知道有一位书法大家,他的字很不错,而且,也很符合你的要求,你难不成就不想跟书法大家学?你跟着你阿耶我学,最多只能学个下等,要是跟着书法大家学,说不定,便能学过中等,甚至是上等。”
李重:“那这个人叫什么?”
李纯便道:“柳公权。”
李重只能说,不认识。
其实……
如果换成是个女的,那就更好了。
当然!
李重也明白,这根本不可能。
与其漫无目的,不知道要去做什么,那学学来打发时间,似乎也挺好。
于是……
李重便道:“那我什么时候能够拜师?”
李纯:“就明天吧!”
让一位臣子来当皇孙的老师,对方应该不会拒绝。
而且……
此时对方的身份,是真的有点低微。
也就是个秘书省校书郎,校书郎,那是什么官,可以说就跟图书管理员没啥区别,而自己把对方提拔为皇孙的老师,对方说不定还得感激才行。
所以……
估计一天的时间,也就差不多了。
到了第二天。
李纯便先是召见了柳公权,是一个年纪只有三十一岁的‘年轻人’。
可以这么说吧!
毕竟……
跟其他的书法大师比起来,这三十一岁,真的只能算是年轻了。
但是!
你别看他年纪轻轻的,就觉得对方的书法不行,而轻视对方。
这年轻人,十二岁就能作辞赋,可以说,也算是地地道道的天才了。
只是……
这人可能有点偏科。
他一心只钻研文章跟书法,在其他方面,倒不是很有特点。
这也就导致了,即便是中了进士,也只能是去当图书管理员。
现在的话……
李纯觉得,倒也算是有点物尽其用了。
“我有意想让你去教皇孙书法,你怎么看?”
柳公权其实也想当个大官。
毕竟……
应该没有人不希望自己能够当个大官。
最好是宰相的那种。
所以……
这也让他不禁有些犹豫。
不是……
现在陛下才五十多,太子也才最多三四十,要是自己去了皇孙那……
柳公权有点担心的是,自己可能等不到那个时候。
李纯没想到,这人竟然还有点挑。
也是道:“怎么?你不愿意?”
柳公权哪敢,当即道:“回太子殿下,臣只是一时没反应过来,能给皇孙当书法老师,是臣的荣幸。”
李纯:“那便好!至于你校书郎的官职,我看,就别当了,直接给我儿当个幕僚吧。”
在李纯看来,那是便宜对方了。
但在柳公权看来,却是愁得今天晚上回去,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夫人,还有兄弟们说。
毕竟……
这皇孙他才八岁啊,一个八岁的小屁孩,等他独立,那得等到什么时候?
即便是算他十八岁独立,都不算加冠了,那他也得起码再等十年。
这到时候……
他都四十一岁了。
时不待我啊!
当他这么纠结着,说实话,也不知道该不该表明自己的心意的时候。
李纯这边已经是让人去把李重给叫了进来了。
李重进来后,便看到了一个大叔。
只能说……
长得还行!
不寒碜。
“李重,见过老师!”
“臣……见过皇孙。”
“我能先看看老师您的书法作品么?”
“这……当然可以。”
你还别说!
李重发现,这写得还挺带劲。
现在的他,还不能锋芒毕露。
那就拿这个人先玩玩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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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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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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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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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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