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以后的大唐是怎样的!
李重也只能说……
他养了一只从国外运回来的小狗,这种狗由于是在曾经的拂菻国出产,所以又叫拂菻狗。
不过这狗现在已经被李重吩咐了内侍,让他们拿出去了卖。
为什么?
因为咱要养,当然是要养中华田园犬,养这拂菻狗这玩意做什么。
要养,咱就养大黄!
好养活不说,还忠心看家。
然后他的身边,也从此多了一个看上去十五六岁,然后身高,也貌似只有一百五,一百六的可爱型小婢女。
她这身高、长相,以后一看也不会再长高到哪里去了。
李重只能说……
他看人向来很准。
李重不是穿越成自己的子孙,他是穿越成了李二这一脉。
他如今也叫李重。
阿耶给他取这个名字的意思,大概就是希望他能跟一百年前的那个李重一样吧。
不过可惜的是……
现在,御医正在给他检查脑袋。
因为……
他好像把很多事都忘了。
不是……
这李重就不能忍了!
我脑袋有问题,你拿血压计,听诊器出来干什么!
你好歹那个核磁共振的出来啊。
哦!
也对!
你们还没有那个实力!
只能说张遂你不给力啊!
只见御医在各种测量工具,包括诊脉都完成了以后,也是对一个年纪看上去四十来岁,一身贵气的男人说道:“太子殿下!”
“孙太医,我儿怎么样?”
李重只能说……
听这话,感觉好像还有点亲情在。m.χIùmЬ.CǒM
那位孙太医便道:“皇孙身体上并无大碍,可能是落水以后,受到了惊吓,一时间就把之前的事都忘了。”
“都怪我!没有好好地把他给看着。”
咳!
这居然还是一位会自责的父亲。
你真的是太子吗?
像你这种性格,应该当不了太子吧。
不过……
也不对!
像李二那样的哭包都能当陛下,你也可以的!
只见一旁,自己阿姐,李重还是忍不住把目光瞟向她的胸脯的方向,便道:“阿耶你不要太过于自责,现在要解决的是,孙太医,这病能治好?”
孙太医便叹了一口气道:“传说,有一种失魂症,得了这种症的人,会把之前所有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不过……这种病也不是完全没法治。”
男人便道:“那太好了!那孙太医,这接下来该如何治?”
孙太医便道:“尽可能地带他去一些他以前熟悉的地方,多跟他聊天,聊以前你们一起做过的事,说不定,某一天,他就会回想起来了。”
其实孙太医没有说的是,一般像是这种病,心病还须心药医,皇孙是落水以后失忆的,那就应该再让他落水一次,这样刺激刺激,说不定就回想起来了。
可他不敢说啊!
他要是这么说了,这以后要是又出了什么意外,那不得把罪全都怪到他的头上。
那就只能是走相对来说比较温和一些的路线。
先看看情况再说。
孙太医在说完了以后,便又道:“我这里再开一些安神定惊的药,接下来,皇孙好好地休息休息。”
说白了!
就是带有一定麻痹神经作用的药。
李重这样在心里暗自道。
然后男人也是抬头看向李重:“他阿娘死得早,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孙太医,你一定不能让他出事。”
这话说的,倒是更加地让孙太医惶恐。
不过这一番话下来,倒是终于都把病给看了,药方也给开了。
之后……
男人便让奴婢去把药熬煮出来,而他自己,则是非要拉着李重,说要让他想起来以前的事。
李重又不是基老!
他当然拒绝!
而且……
他如今确实也有点乏了。
面对这突如起来的乱七八糟的关系,谁不得睡一觉,好好地适应一下。
只能说……
他现在的脑袋有点炸裂。
把所有人都赶走后,李重只能说是抱着枕头,好好地睡了一觉。
一边睡的同时,也是一边想着。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到哪里去?
讲道理!
这穿越到一百年以后,对他来说,可能并不是什么好事。
主要的话,他现在真的是一点学识上的优势,都没有了。
似乎……
也就只有把自己当做是一名游客,来看看一百年以后的世界,自己亲手改造过的世界,对他来说,才有那么一丢丢的吸引力吧。
如今的大唐变得如何了?
是宦官当道么?
如果是换算成历史上的一百年后,那宦官,应该来说,已经开始是比较地猖獗了。
不过……
李重看着倒是发现宦官好像不是很多。
也没感觉到他们有什么特殊的权力。
当然了!
贪官看上去也不像是贪官。
只能说……
皇帝之所以信任宦官,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吧。
这打小就一起长大不说,而且……
宦官是家奴,他除了你,就不会有别的依靠,你是信家奴,还是信外面,可能还有别的出路的臣子?
这答桉,不是显而易见么!
其实……
如果宦官是好宦官,那也还行。
可问题出就出在,历史上,这好宦官,实在是太少了。
归根结底,就是没有一套好的制度,去规范它!
李重睡着睡着,很快便又睁开了眼,然后便看到小婢女也看着他,他就给小婢女招了招手。
然后拍了拍自己的床。
“你上来。”
“殿下。”
“你上来。”
“上床?”
“嗯!”
“可这是殿下您的床。”
“不抱着人,我睡不着觉。”
“……”
“别犹豫,以后,我给你封个贵妃!”
见对方还在犹豫。
李重干脆自己动手,把她拖进来。
身体上,其实只有十岁不到。
不过……
也不碍事了,反正只要不是小婢女只有十岁不到就行了。
自己只有十岁不到,这对他来说,问题不大。
嗅着小婢女脖子上传来的香气,果然!
他还是要这样才能睡得安稳,睡得踏实。
一百年以后的大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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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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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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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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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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